关于创建安全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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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安全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创建“安全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年以来,我们遵照市委政法委、综治委关于创建“安全城市”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稳定这条主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狠抓了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置帮教和基层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各项创安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我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安全城市”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切实把创建“安全城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精神。全市创建“安全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市司法局党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了局党组、班子成员会议,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汲道同志认真组织学习了市创建“安全城市”实施方案和创安工作责任状内容,在此基础上,组织大家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我市创建“安全城市”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障和促进经济和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作为政府的一个司法行政部门,对创建“安全城市”负有直接责任和义务,

要切实将其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只有这样都能把创建工作做实,都能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二是成立了组织机构。市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汲道同志为组长、副局长王金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同时,我们也要求各县区以同样的形式成立领导机构,真正从组织上落实一把手工程。三是制定了实施方案,签订了责任状。市局党组会后,我们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创建工作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此外,为了明确责任,又专门召开了各县区局一把手会议,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状,使大家对创建安全城市工作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2、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创建安全城市目标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积极加强司法所和调委会建设,健全基层防控体系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创建工作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协调、督导力度,积极解决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立和人员定编的问题,配齐配强基层干警。至目前,全市99个乡镇街(管理区)有95个建立了司法所,大部分乡镇所有了2-3名国家公务员,19个街道司法所已有12个配备了2名公务员,其余司法所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争取从地方编中解决。同时,建立健全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一批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人员,调整和充

实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市除在各乡镇街全部建成司法所和调委会的基础上,还在90%以上的村居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展调解员4万多名。全市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结、立体交叉、覆盖城乡的基层防控体系。为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这个前沿阵地,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战斗力,我们紧紧抓住基础设施这一制约整体建设的瓶颈性问题,积极协调和督导,取得了很大成效。在市委、市政府投入专项资金60 万元的基础上,各县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工作,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有效地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昌黎县泥井镇筹措资金10万余元,专门为司法所购买了5间办公用房。海港区海阳镇专门组织人员到外地学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建成了全市领先、省内一流的司法所和调解庭,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20XX年拟建60个规范化司法所中,已有一半以上有了3间办公用房和专门调解庭,其余办公用房和配套建设问题也有望很快解决。在此基础上,我们采取典型引路、强化督导、分批推进的方法,狠抓了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去年建立的9个人民调解庭示范点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和督导,,统一配置了调解桌椅、档案柜和各种文书,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子、印章和各种标示牌。目前,全市乡镇级人民调解庭基本实现了“七有”、“四规范”。即:有调解庭、有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委员会牌子、有调解档案柜、有

调解、回访、移交等记录簿、有统计台帐;组成人员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文书规范。在此同时,下功夫狠抓人员的业务素质,采取市、县、乡分层分批进行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巡回辅导等多种形式,以音像教学、临场观摩、典型案件会诊等有效方法,切实加强业务素质培训。并辅以考核、奖惩等配套制度措施,励先策后,巩固、提升培训效果。此外,各县区还积极与当地法院协商,选派部分调解员进行案件旁听,庭后积极向法官咨询有关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接受法官辅导,促进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的全面提高。

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落实源头预防工程

今年以来,我们在健全帮教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释解人员逐级排查、建档备案、签订帮教协议、定期走访谈话、重点对象管理、信息报告等各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安置帮教整体工作体系和机制,在全市各级安帮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全市2210名释解人员(刑释1845人,解教365人)安置帮教率100%,本年度重新犯罪率为零,有效地控制了两劳释解人员重新犯罪,从源头上为创建安全城市奠定了基础。第一,超前工作,强化服刑在教人员的帮扶教育。为给接茬帮教打下良好基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开展了大墙内外联合帮教活动。市司法局定期组织部分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市劳教所,向劳教学员讲解有关政策

法规,进行现场咨询,开展法律帮教活动。海港区服刑人员维权工作站3次深入监区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接待家属来信来访上百人次,努力开展法制教育、提供法律服务,有力地维护了服刑人员及家属的合法权益。此外,各县区还通过解决服刑在教人员的家庭困难,感化帮助服刑在教人员早日回归社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第二,重视接收安置,衔接帮教扎实到位。今年来,我们在接到各监狱和劳教所通知书后,均及时登记注册并层层通知到释解人员所在单位、村居,及时落实人员、责任和措施,妥善安排好释解人员工作就业和管控、帮教。在此基础上,年初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认真开展释解人员大清查,对几年来回归人员逐一进行排查回访,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回归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建档备案,及时靠前做工作,有效解决回归人员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山海关区安置办对今年回来的11名释解人员,积极协调工商、税务和相关单位,帮助其中5名做起了个体经营,3名当了合同工,3名落实了责任田,全部妥善安置。其它县区也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帮助释解人员克服困难,解决矛盾。青龙县大石岭乡同南村李青雨今年3月刑满释放后,因法院已将其住房判给前妻,李回来后,无地种、无住处,想到女儿家居住,但遭拒绝,李流落在村里,东家一宿,西家一顿。乡司法所了解到此情况后,耐心做好其女的思想工作,最终答应给李拨出一份责任田和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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