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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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线电缆类产品)

编号:CNCA—01C—002:2007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产品

电线电缆

2007-08-06发布2007-08-15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适用范围

1.1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

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1.2本规则不适用的产品范围

本规则不适用于电线组件产品,也不适用于裸电线、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通信电缆、光缆、绕组线产品。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和产品一致性确认检验+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3.1认证的申请

3.2型式试验

3.3初始工厂检查和产品一致性确认检验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申请

4.1.1申请单元的划分

按不同用途或不同结构划分电线电缆产品认证单元。电线电缆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见“电线电缆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及其型式试验送样要求”(附件1)。同一制造商、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相同型号规格产品应作为不同的申请单元,并分别进行型式试验;同一生产场地,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相同型号规格产品应作为不同的申请单元,并分别进行型式试验。

4.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94

5.html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并随附以下文件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合法经营和生产的有关证明(例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委托合同、知识产权方面的合法声明等);

b)产品一致性声明;

c)产品描述信息(附件2),包括原材料及其制造商等信息。关键原材料种类见“电线电缆产品关键原材料一览表”(附件4);

d)代理申请合同(如果委托他人代理申请);

e)其他需要的文件。

4.2型式试验

4.2.1型式试验的送样

4.2.1.1送样原则

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应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并且选送的样品应覆盖系列产品的安全要求、结构要求、原材料制造商及其全部原材料。代表性样品见“电线电缆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及其型式试验送样要求”(附件1)。

4.2.1.2送样数量

申请人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型式试验的样品,并对选送的样品负责。一般电线电缆产品,送样数量为50m。

导体截面≥50mm2的塑料绝缘产品、导体截面≥16mm2的橡皮绝缘产品,送样数量为≥30m。

4.2.1.3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

4.2.2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项目及方法

4.2.2.1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

GB12972 f)矿用橡套软电缆;

GB12528.1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缆(电线);

GB12528.11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缆(电线)补充件1:交联聚烯烃绝缘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缆(电线);

JB/T8145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缆(电线);

GB5013.1-7

GB/T5013.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JB/T8735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GB5023.1-5,7

GB/T5023.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JB/T8734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附件6: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补充要求;

附件7:电梯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补充要求。

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应采用现行有效版本。如遇特殊情况,由国家认监委另行通知。

4.2.2.2型式试验的项目

型式试验的项目为型式试验依据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检测项目。

4.2.2.3型式试验的方法

使用型式试验依据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或引用的试验方法标准进行检测。

主要的试验方法标准:

a)GB/T2951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b)GB/T3048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c)GB/T18380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试验。

4.2.3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描述报告

型式试验结束后,检测机构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项目部分不合格时,允许申请人进行整改;整改应在认证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自型式试验不合格通知之日起计算),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申请人也可主动终止申请。

《产品描述报告》是对申请单元内所有产品与认证相关的信息的描述,认证机构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组织编制《产品描述报告》,内容应清晰、完整。

认证机构应及时向持证人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描述报告》,持证人应保证在生产厂能获得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描述报告》。

4.3初始工厂检查和产品一致性确认检验

4.3.1初始工厂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

4.3.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由认证机构指派的产品认证检查组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5)以及国家认监委、认证机构制定的补充检查要求,对工厂进行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同时,还应按照“电线电缆类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附件3)进行核查。

4.3.1.2产品一致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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