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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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
临时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项目临时工的管理,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用临时工的原则和用工岗位
1、招用临时工,应本着精简、实用和工作范围需要、工作性质允许的原则。
2、用工岗位
临时用工岗位:技术工作岗位主要为现场技术施工员、厨师、司机、保洁员、保安防护员等。
二.聘用临时工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无劣迹。
2、技术工作岗位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或技术等级证明。特殊岗位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件,并具备干好特殊岗位工作的条件。
三.招用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确需使用临时工的,由各部门向综合部提出用人计划,申明使用理由、拟使用人数、岗位等,经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下达临时用工招聘计划,按核定计划招聘。
2、凡符合条件的招聘人员,本人填写《临时用工审批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技术工需要提交有关上岗证件。经单位资格审查、面试后,报项目经理审批。
3、经项目经理审批同意的招聘人员,由单位与之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个人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期限最长为1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若需继续留用,用人单位在对临时人员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表现,可与临时人员协商续签用工合同。
四.临时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1、临时工的工资实行岗位基薪+激励考核奖,临时工每月出勤为26天即为满勤,基薪与临时工的考勤挂钩。具体岗位工资如下:司机:岗位基薪3000元/月+500元的激励考核奖
保安: 岗位基薪2100元/月+400元的激励考核奖
技术人员:岗位基薪2200元/月+600元的激励考核奖
保洁员兼帮厨:岗位基薪2600元/月+50元/大餐或20元/小餐厨师:岗位基薪2800元/月+50元/大餐或20元/小餐
以上人员根据其岗位类别,分别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临时工日常工作态度、考勤、工作能力、加班以及其他领导考核意见等综合因素来考虑。
2、临时工的工资由计合部编制,财务部门管理发放。
3、各部门应该于每月的3日之前将临时工上月的考核情况(签字确认)交予计划合同部。
4、节假日福利待遇:临时工福利待遇按工作岗位酌情安排。
5、单位不负担临时工医疗费,非公意外伤害事故由本人承担,工伤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处理。
五.临时工的管理
1、严格按工作所需,设立临时工岗位,每个岗位要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加强对现有临时工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临时工的个人素质和岗位技能,增强法律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考勤制度。
3、临时工人员要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开展各项工作,凡因违规操作引发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纪者承担全部责任。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