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工作制度2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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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控辍保学活动月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每学期初控辍保学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控辍保学的良好社会氛围,将每学期初的三月、九月作为“控辍保学活动月”。

(一)组织领导:学校“控辍保学活动月”活动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二)方式内容:

1、在每学期的活动月,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进行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依法维权意识。

2、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和舆论工具阵地,广泛深入地进行“三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识。

3、教务处传达、印刷、下发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种表册。

4、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好新学期学籍变动情况,如实填写好上报表册。

5、教务处核实各班上报数据、清理各班学籍,及时、准确掌握学籍变动情况,清查休学和转学人数,完善应备手续,建立电子文档。

6、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公布各种规章制度和辍学生发布情况,组织教师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入户家访活动,据实填报《家访登记表》。

7、组织召开学困生、复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明确帮扶对象、目标,安排教师知识补差。

(三)工作目标:

每学期开始为控辍保学工作关键点,通过宣传教育和家访动员的活动,努力营造“依法控辍”、“全民保学”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认识,教师与家长、学校与社会,齐抓共管,多管齐下,防患于未然,尽最大努力保证无学生辍学。

班级出席日报表制度

一、目的意义:

控辍保学工作事关“普九”成果的巩固和学校未来的发展,此项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动态性。为了便于随时掌握学额变化情况,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辍学现象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班级出席日报表制度。

二、工作流程:

1、各班级班主任或值日班长每日晨会认真清查统计学生出席情况,据实填写好《学生考勤表》,于当日晨会后指派专人负责,报送交教务处。

2、教务处每日根据各班《学生考勤表》,按时准确统计并填写好《教务处每日班级学生出席汇总表》。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沟通,或上报校长室处理。

3、各班级班主任每周对本班学生出席情况作以汇总,据实

填好《班级学生考勤周报表》,于每周五最后一节课前送交送教务处。

4、教务处每周根据《班级学生考勤表》,汇总统计填写好《教务处学生出席周报表》。

5、教务处根据各班《考勤表》、《周报表》,每月对各班出席情况上墙公告一次,并向主管校长送交《教务处学生出席月报表》。

三、具体要求:

1、各班主任要据实填写,不得流于形式。对在上报过程中出现的失职舞弊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教务处将组织值周师生定期或临时抽查,以保证对报表数据真实性的监督。

3、教务处根据报表,密切追踪辍学动态,及时组织安排相关教师家访动员,将辍学苗头消灭于萌芽状态。

4、教务处将把各班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班主任考核项目,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表现好的班级给予表扬嘉奖,表现差的给予批评处罚。

5、各班如出现学生休学、转学等学籍变动情况,及时通知教务处做好学籍变动登记,办理好各种手续,并微机存档管理。

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的学籍是适龄少年在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必要标志,

是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制度,可以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也可以推进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1、凡在我县就读的学生都要建立学籍。

2、有正当理由,有相关手续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建立学籍(转入学籍)。

3、学生需转往外地就读的,应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依据《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4、对休学、复学学生的学籍,依据《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执行。

5、学生学籍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员负责。

6、学生学籍要实行网络化管理,在校生的学籍要既有文本文档,还要有电子文档;要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区教育局,一份由学校存档。

7、每个学年度初,教务处都要认真彻底清查核实各班级学籍人数,建立本学年度的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名册》。

8、对于休学、转学等学生的学籍管理,凡需要必要手续的,必须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手续,并登记存档;凡不须手续而变动的,学籍管理人员必须及时登记存档;并对上述学籍变化分类建档。

9、严肃学籍管理,对在工作中徇情枉法、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并要于当日进行家访,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及是否有辍学苗头,其结果向教务处汇报,登记备案。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教务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年级承包中层领导。年部承包中层领导于当日同班主任及班级承包教师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教务处。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教务处登记。教导处通知年级承包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教务处报告。

2、教务处:及时向年级承包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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