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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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一、基本原则
1、2018年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原则上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指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下同)应根据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培养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2、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师资力量较为雄厚。
3、具备较为完善和健全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体制,具有完整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管理制度。
4、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人数,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把关,宁缺勿滥。
5、有资格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录取一名硕博连读研究生;外语类学科原则上只接收本二级学科(专业)内硕士生申报;鼓励非外语类学科接收本一级学科和外语类学科(专业)硕士生的申报。
6、首次计划实行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须经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由培养单位将本学科、专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内容应包括导师组构成、学分、课程体系、培养环节要求、论文要求、考核办法等)上报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7、为保证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拟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培养单位应制定实施细则,内容包括选拔标准与程序、考核内容、方式与要求等。实施细则向本单位全体在读研究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时间及选拔对象
学校于2017年11月开展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2017年12月确定选拔结果。选拔对象为硕士生二年级在读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政治思想素质合格,学术道德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
2、具有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正式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经本人所在省级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出具书面同意公函,也可提出报名申请。
(2)学术型定向硕士研究生如提交其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并可保证其读博期间全日制脱产学习”的书面公函(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原件),也可提出报名申请。
3、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须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
注: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情况制定参照以上标准的成果要求和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选拔办法
1、招生计划
2018年计划招收博连读研究生10名左右。
2、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
申请人在本培养单位报名,提交个人申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批表》),经本人硕士生指导教师签字同意、院系初审同意(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同专家推荐信(两名本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交所在培养单位。
2)院系推荐
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推荐专家组,对申报者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确定推荐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推荐后,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名单及审批表报送研究生招生办,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12月12日公布《硕博连读研究生准考名单》,进入准考名单的人员参加相关博士生培养单位组织的硕博连读选拔考核。
3)专家组考核
研招办将所有申请人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批表》发至各博士生阶段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聘请5位专家(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考核组,组织硕博连读选拔考核,考核形式应有笔试、面试两环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分类量化,综合打分(以百分制评分,各部分比例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将考核成绩填入《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批表》,由专家组给出书面评语和成绩(包括外语成绩、笔试、面试三个成绩,均为百分制),并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签字盖章。
4)录取
各培养单位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批表》、笔试成绩和《面试记录表》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研究生院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资格获得者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
院系上报的拟录取人数多于硕博连读计划名额时,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审核决定拟录取人选。
3、其它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履行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手续(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纸质报名登记表,时间另行通知),研究生院对其资格复审无误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于2018年6月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
(一)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含硕士生学习时间2年)。
(二)培养要求
1、学分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开始博士研究生学习之前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进入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后应按博士生培养方案完成学分修习要求。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般应在开始博士研究生学习之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可申请获得硕士学位。
3、培养流程中其他主要环节,如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管理规定。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的年度审核
硕博连读学生需参加由其培养单位组织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需报研究生院备案。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
1、有课程成绩低于60分;
2、至第三学年末仍未获得硕士学位;
3、至第四学年末未完成博士生中期考核;
4、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坚持学习(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
5、受过警告及以上级别的纪律处分。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籍管理规定同样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