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操作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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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操作规范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由自治区、地级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全区性和广西行政区域内跨地级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由自治区民政厅审批;地级市全市性及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由各地级市民政局审批;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由各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条,行政审批条件为: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北海市区
域内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的实施对象为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全市性和北海行政区域内跨区县社会团体。
六、申请材料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申请材料为:
(一)《修改章程核准表》(2份);
(二)加盖社团公章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修改章程的会议纪要(2份);
(三)新章程(2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量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表格下载网站:广西民间组织信息网******/
邮箱:(******)
咨询电话:0779—********、********
投诉电话:********。
附件:1. 行政审批流程图 2. 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行政审批流程图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承办机构: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
服务电话:********(政务窗口),********(民间组织管理科)
监督电话:********(监察室)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附件2:章程修改核准表
(章程附后)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二、〔〕内容为可选。
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会团体名称:××××××(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译名:〕(由具备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翻译证明材料)〔英文缩写:〕(英文名称是否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
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名称)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载明×省(区)×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
(四)××××××××××××。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宣传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