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变更的社会保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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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业务,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申报范围。已登记的参保单位的名称、性质、法人代表(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申请社保登记变更。市级参保单位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保局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2、申报材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份,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3、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初审。经办人员①接件,初审申报材料,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向申报单位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信息变更。经办人员①进入信息系统按照初审资料对原有的登记信息进行修改。

——复核。科股长复核变更表格和申报材料,信息系统同步复核。

——制证。复核通过后,经办人员①系统打印变更后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通知申报单位领取(原证收回)。

——归档。经办人员①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永久)。

4、风险点: 参保单位不及时申请社保登记变更的所带来的风险

5、流程图

6、表格。《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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