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供货安装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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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合同
设备/材料名称:«产品种类»
供货地点:«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供应商名称»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供应商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设备/材料供货、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设备/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说明:以上数量为暂定量,总价按照实际供货安装数量结算。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项目名称»工地现场
三、交货方式及时间
四、全部货品于«开始供货时间»开始进场进行供货安装,并于«截止供货时间»前按照
甲方要求时间分批供货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五、质量标准
设备/材料质量标准:合同中设备/材料应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生产、安装,具体标准的名称、编号在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注明。
六、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合同金额»元
«合同金额»元
合同单价按照第一条《设备材料清单》中所列单价包死,该单价为«项目名称»验收价,已包含生产、检验、样板、包装、运输、损耗、卸货、送检、安装、成品保护、验收、水电费(结算总价的0.8%)、税金等验收前的所有费用以及保修费用,总价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总包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另行向总包单位支付。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设备/材料采购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本合同依据招标订立)
4.投标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本合同依据招标订立)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设备/材料质量保修书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和(或)样板
10.工程量清单;
11.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2.组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在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列出。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
义相同。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安装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设备/材料质
量保修责任;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设备/材料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及设备/材料采购与供货、安装
的需要,通用于设备/材料采购与供货、安装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具体条件,经甲方
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
1.3.甲方:指。
1.4.甲方代表:指甲方委任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乙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设备/材料供货、安装主体资格的当
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乙方代表:指乙方指定的负责供货、安装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在专
用条款中约定。
1.7.总承包单位:指本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名称见专用条款。
1.8.安装单位:指安装施工本合同材料设备的单位,名称见专用条款。
1.9.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单位,名称见专用条款。
1.10.总监: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其具体身份和职权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1.质量监督检验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的单位,名称见专用条
款。
1.1
2.单价:单位数量的设备/材料所包含的合同价款的部分。
1.13.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
范围内全部供货、安装任务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4.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照
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5.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1.16.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过甲方批准、满足乙方完成供货、安装任务
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样板: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过甲方确认、满足乙方完成供货、安装任务
及甲方收货验收所需要的实物样板(包括外观、尺寸、颜色、重量等)。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
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
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
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
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设备/材料采购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本合同依据招标订立)
4)投标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本合同依据招标订立)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设备/材料质量保修书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和(或)样板
10)工程量清单;
11)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2)组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在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列出。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前后不一致时,在不因供货、安装而影响工程正常进行
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按本通用条款2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