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 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
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2. 电话(必录指标):
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 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工商注册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 邮编(必录指标):
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 工商登记执照种类:
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 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
登记此项内容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 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
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8.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电话为必录指标。
10. 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20—事业
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30—机关
40—社会团体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
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1—中央2—省3—计划单列市4—市5—区(县)51—街道
6—乡镇7—部队9—其他
13.组织机构代码(必录指标):
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14.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详细名称,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无须填写。
15.开户银行与行号(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
16.户名(必录指标):
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开户户名全称。
17.银行基本帐号(必录指标):
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银行基本帐号。
18.发薪日期(必录指标):
如实填写。
19.经济类型(必录指标):
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型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10—国有企业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140—联营
141—国有联营142—集体联营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49—其他联营
150—有限责任(公司)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
170—私营企业171—私营独资
172—私营合伙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75—个体经营
179—其他私有190—其他内资
200—港澳台投资210—内地与港澳台合资
220—内地与港澳台合作230—港澳台独资
24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90—其他港澳台投资
300—外商投资310—中外合资
320—中外合作330—外资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90—其他国外投资
900—其他
注:
此项为关联必录指标。如用人单位的单位类型选择了企业,则此项为必录指标,否则,不需选择录入。
20.行业类别(必录指标):如用人单位的单位类型选择了企业,则此项为必录指标,否则,不需选择录入。
1—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商业、外贸、饮食服务
2—仓储业、粮食、供销、物资
3—养殖业、印刷、种植业
4—医药、修理业
5—纺织、轻工业
6—电力、建材业、机械、加工业、制造业
7—林业、水利
8—石油工业、化工工业、煤气储运
9—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钻探21.单位传真、单位网址和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如实填写。
22.参加险种(必录指标):按照本单位应参加有关险种的规定,根据表所列类型选择。23.参加日期(必录指标):
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缴费单位各险种实际参加日期如实填写。24.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必录指标):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依照本单位社会保险编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