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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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和部颁《水电部计量管理工作规定》、《水电部电测计量监督条例》以及《四川电力系统监督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测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电测仪表的选型、安装、调试、使电测仪表经常处于完好、准确、灵敏可靠状态,加强日常维护、检定、校验工作、提高供电质量,降低能源消耗,保证安全经济发供电。
第二章 监督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监督机构
1、公司成立电测监督三级管理网,由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检修部、发电部、燃化部、信息培训部、物资部等有关人员组成。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分工,共同努力做好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2、生产技术部电测技术监督专职(或兼职)人员(原则上以电气专工兼任),在生产技术部主任(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电测技术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职责
1、电测专工(或兼职)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令、上级有关计量工作指示和规定,推动本公司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督促电气项目部按时送检电测标准仪器、仪表,保证量值传递准确。
(3)组织本公司电测计量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电测计量考核取证培训班,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4)参加本公司电测仪表发生的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活动。
(5)组织研究本公司电测仪表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推广新技术和先进仪器的应用。
(6)参与本公司新建和扩建发供电设备有关电测计量系统的设计审查和计量设备、技术资料的验收全过程。
(7)按时填报电测监督年终总结,拟定下一年电测监督工作重点计划。
2、维护二队职责
(1)执行国家《计量法》和部颁电测计量规定,熟悉电力生产过程,掌握所检定范围内电测仪表、仪器和标准检定装置的技术性能及其检定测试技术,做到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2)定期对本单位进行电测标准量值传递,其检定范围如下:
1)0.05级及以下直流电位差计
2)0.05级及以下直流单臂电桥、0.1级及以下直流双桥
3)0.1 级及以下直流电阻箱
4)0.5 级及以下电能表
5)0.1 级及以下电流、电压互感器
6)0.2 级及以下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和工频频率表
7)0.5 级及以下钳形表和万用表
8)1.5 级及以下功率因素表、低功率因素瓦特表、及整步表
9)绝缘电阻表、接地电阻测定器、控制盘仪表和配电盘仪表。
(3)制定本公司电测仪表的传递系统图和检验周期表,根据年度计划及时按排送检,做好电测仪表的年度总结和报表工作。
(4)负责对公司电气仪表的日常校验修理工作和现场运行仪表维修校核;属于监督范围的电测仪表进行抽查。
(5)根据仪表的使用条件、产品质量、使用年限和校验等情况,决定其降级使用或报废。
(6)认真执行有关仪器、仪表的检验规程,保证仪表准确可靠,努力提高仪表“四率”。
3、其他部门职责
(1)各使用部门人员应对仪器仪表做好清洁工作,加强运行分析,发现有缺陷或疑问时应及时通知维护二队进行处理。
(2)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仪表仪器,对本部门的仪表仪器建档,并保管好有关技术资料,使用人员正确地使用仪器仪表,对仪器仪表损坏应逐级汇报,组织调查分析和制订对策,在业务上受维护二队指导。
第三章 监督范围
第五条 电测仪表监督范围包括
1、电测量直流仪器
2、电测量指示仪表
3、电测量的数字仪表和记录式仪表
4、电测量变送器
5、电能表(6KV及6KV以下的电能表),电能计量计费系统
6、测量用互感器和二次回路
7、电测仪表检测装置
8、热工计量用的标准电测仪表、仪器等。
第四章 计量管理
第六条 认真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和部颁电测仪表、仪器检验规程,坚持仪表周期检验制度,确保电测计量仪表和检测装置的准确可
靠。
第七条 建立和健全电测计量二级标准设备、保证其经常处于正确、灵敏的良好状态,负责电测仪表、仪器的量值传递工作。
第八条 本公司电气维护二队是本单位电测计量检定机构,其最高标准受四川电力试验研究院的传递。
第九条 电测标准装置及检定人员,必须按照部颁计量工作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取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十条 负责对所监督范围内电测仪表的维护、检修和调试,及时消除缺陷,提高仪表的检修率和合格率。
第十一条 标准计量装置的标准器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标准器均不准使用,否则视为违反“计量法”。
第十二条 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封存、核准应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标准《计量器具采购入库流转封存降级报废核
准》执行。
第十三条 做好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培训,采用和推广先进测试技术,不断提高技术监督
水平。
第五章 电测仪表(仪器)“四率”统计方法
第十四条 电测仪表(仪器)“四率”计算公式
检验周期内实际检验仪表(仪器)总台件数
检验率=─────────────────────×100%
按规定周期内应检验仪表(仪器)总台件数
检验周期内调前合格仪表(仪器)总台件数
合格率=──────────────────────×100%按规定检验周期内已检验仪表(仪器)总台件数
抽检合格仪表(仪器)总台件数
抽检合格率= ───────────────×100%
抽检仪表(仪器)总台件数
台件数-全年损坏仪表(仪器)总台件数
完好率=
────────────────────×100%
仪表(仪器) 总台件数第十五条 统计方法:
1、检验率严格部颁电测仪表检验规程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统计;
2、0.5级表分别按重要试验用表和一般工作用表进行统计。
3、0.5级重要试验用表系指高压预防性试验、继电保护整定值调试、发电机、变压器参数测试、热机效率试验和作量值传递的标准表等。
4、重要场所盘表统计
发电机、主变、同期盘、锅炉、重要辅助设备(包括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冷却水泵、冷渣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高压流化风机、点火风机等),厂用高压变压器、10KV及以上母线、35KV及以上线路的交流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频率表、整步表、发电机转子电流表和厂用电能表等。
第六章 技术管理
第十六条 0.2级以上精确等级的电测仪表仪器及特殊仪表统一由维护二队送试验院或按华电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检定。
第十七条 仪表仪器的检验应按有关专业规程规定进行,对校验周期无特殊规定的可按以下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传递用0.5级表计每半年一次,非传递用0.5级以下表计一年一次。
第十九条 标准仪表用标准互感器每二年一次。
第二十条 对精度无要求的表计(如一般检查使用的万用表等)不作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 运行设备上的仪表设备按大修周期检验,初次投入的表计应先进行检验验收。
第二十二条 重要设备上的表计在运行中应定期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