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三国法学习笔记背诵版 呕心沥血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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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国法学习笔记背诵版

这个笔记是在学姐笔记基础上总结的,笔记是拿三大盆小龙虾换来的。考后感觉很值,相当值!当时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了,如果完全自己总结肯定来不及。讨来后根据自己听课心得又完善了下,然后反复的看,几个小时就能看一遍,记忆效果也非常好。彩色字体是记忆口诀或浓缩知识点,便于记忆。

第1章国际法的渊源和效力

8.68.78.12

一、国际法概念

能作为解决争端的法律依据

(不含判例、国际组织决议、一国涉外法律)国际条约最主要法律渊源,是当代国际法主要表现形式

国际习惯构成要素

物质/客观要素产生于各国反复实践

心理/主观要素上述重复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存在证明

文书、实践

(民间文书不行)

国家间+国际组织间+国内的文件和实践

一般法律原则填补漏洞,较少被单独使用

法律效力条约只约束缔约国

习惯

约束所有国际法主体原则

国际习惯()是国公的渊源,国际惯例(任意性)是国私和国经的渊源(如贸易术语)二、国际法效力

国际法强制力通过国家本身或集体行动来实现(集体维和)

国际法VS国内法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国际条约

在国内适用实践

适用并适用(限于民商事条约)

——国内知识产权水平更高

须转化为国内法才能适用(WTO协议、知识产权条约等)

同时适用(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条约)——国内法系对公约的细化补充,不冲突

三、国际法基本原则

概念属于一般法律原则,构成国际法渊源都具有强行法性质

主要内容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相互尊重领土完整是主权的最主要内容

不干涉原则

内政:是否属于国家管辖权范围,

不得使用威胁或原则但符合规定可用武力,如自卫、联合国授权的武力(维和部队)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不等于非武力,自卫仍属于和平手段

原则

适用于所有民族(但不能对抗国家主权而分离)

但其中独立权,只适用于殖民统治下民族的独立(可打破国家主权)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第2章 国际法律责任

8.6

8.7

8.12

主权国家

构成要素

定居居民、确定领土、政府、主权(根本区别标志)

国家 主权豁免 ()

绝对

豁免

国家行为不受他国法院管辖

例外:国家放弃管辖豁免 【自愿、特定(1案1放弃)、明确(明示、默示-诉行为)】

、出庭应诉、反诉、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等(派代表抗议不算,但对事实、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则算) (合同约定法律适用不算)

国家主权 限制豁免 (理论阶段)

相对 豁免 《联合国国家及财产管辖豁免公约》 统治行为享有绝对豁免,商业行为管辖豁免权(不能放弃) 但仍支持绝对执行豁免权(除非放弃) 国际法 的承认

承认主体

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

承认对象

新国家、新政府、民族解放组织、叛乱团体 (有些领土情势、国际情势、条约也可被承认) 新国家VS 新政府:不看承认措辞,看政府承认一般(换届选举不算) 性质

单方行为

承认方式

明示承认

默示承认

建立外交关系(

正式接受

缔结正式条约(双边税收协定不算)

正式投票参加

的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只对国家开发

世界…组织:可对非国家开放(WTO )

承认后果

实现政府间关系正常化,可以建立外交/领事关系 承认效力溯及至成立时

对叛乱团体承认:承认者中立、交战团体有义务保障承认国的利益 国际法

的继承

条约继承

协议优先,否则只有义务继承与条约

领土条约 一般情况:按领土划分继承即可 新独立国家:可自主决定 财产继承 不动产 随领土一并继承

动产

领土实际生存原则(与土地最紧密联系,不管实际位置)

档案继承

协议优先,否则适用领土实际生存原则(若不可分割,可以自费复制)

仅限于国家非恶债(政府依据条约对其他的债务)

()独立

国际组织

可以讨论任何问题(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

,只能审议、建议

决议对内部事务有约束力,,只是建议

下设7个主要委员会、2个程序委员会、若干特别委员会

还有人权理事会作为附属机构

1国1票,,重要问题出席国2/3通过

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机构(其他机构决议也由其执行)

对当事国、所有成员国有

理事国作为当事国,原则不得投票

例外:决议包含采取执行行动内容

程序性事项→ 9个同意(如国际法官人选)

→ 9个同意+ 5常都未否决

(须采取行动、、吸纳/中止/开除会员)

个理事国组成,每3年一任,可连任,简单多数表决

15名法官,大会()和安理会(9个)分别选举,均特别多数才获任,

任期9年,可连任

须分属不同国家,5常均应有人入选

常设行政管理机关

安理会先推荐(实质事项),大会通过(1/2)

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民间性跨国联合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如WTO)

二、国际法律责任

双罚原则将国际责任(但)

赔偿责任(某些领域)核污染→营运人先赔,国家补充责任

国家机关行为(中央、地方、国内、)

私人主体与驻外使领馆纠纷,是与国家纠纷,适用国家豁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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