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运营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分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运营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运营公司各部门(车间)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紧密结合运营公司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应急预案分类、分级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分类

运营公司应急预分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

件类、社会治安事件类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地震、恶劣天气、大雪冰冻等导致地铁运营中断的应急预案。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火灾(爆炸),列车冲突、脱轨或倾覆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大面积停电、突发大客流等严重影响地铁运营的应急预案。

(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疫病传播、有毒动物或昆虫进入车站、员工食堂食物中毒等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而严重影响地铁运营的应急预案。

(四)社会治安类:主要包括突发治安事件、恐怖袭击、人员被劫持等严重影响地铁运营安全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应急预案分级

运营公司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个级别。

(一)综合预案是运营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运营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运营公司部门(车间)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

(三)现场处置方案由运营分公司有关部门(车间)根据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具体指导各岗位参与救援工作的现场实施的具体方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内容

(一)综合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信息发布、队伍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运营公司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责。

(二)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疏散等内容,重点规范部门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三)现场处置方案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第三章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第九条综合预案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由安全保卫部牵头组织制定,必要时可指定相关部门牵头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由相关部门(车间)负责制定。

第十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组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应急预案涉及的主要部门和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

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运营公司、本部门、本车间(班组)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的意见,与相关预案作好衔接,并组织做好内部评审。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流程

(一)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1. 部门讨论稿

编制部门起草,经部门内部讨论,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形成部门讨论稿。

2. 征求意见

编制部门将部门讨论稿附《运营规章意见征求表》(附件1)发至应急预案内职责有关或有业务接口的部门征求意见。

3. 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将意见填写至《运营规章意见征求表》,并由本部

门负责人签字后,送至应急预案编制部门。

4. 运营公司初稿

编制部门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填写《运营规章意见采纳情况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形成运营公司初稿;涉及跨专业且相关部门意见不一致的重要问题提请应急预案评审会审议。

5. 初审

编制部门将运营公司初稿、《运营规章意见采纳情况表》报至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初审。

6. 运营公司送审稿

编制部门根据安全保卫部初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并送至部门业务分管领导审定后,形成运营公司送审稿。

7. 内部评审

编制部门组织应急预案内职责有关或有业务接口的部门召开应急预案评审会,编制部门业务分管领导主持,必要时邀请其他业务分管领导参加(涉及跨专业且相关部门意见不一致的重要问题需要审议时),审议后须形成《运营规章评审会议纪要》(附件3)。

8. 试行稿(发布)

审议通过的应急预案按照《运营规章评审会议纪要》要求修改完善后,编制部门按照运营公司OA 发文流程,发至与应急预案内职责有关或有业务接口的相关部门会签(内容不涉及到其他

部门的不需要会签);由应急预案内职责有关或有业务接口的相关部门业务分管领导进行审签;最终由运营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形成试行稿。

(二)现场处置方案

1. 车间(室)初稿

编制车间(室)起草,经车间(室)内讨论,形成车间(室)初稿。

2. 征求意见

编制车间(室)将车间初稿附征求意见表(参照《运营规章意见征求表》格式)发至部门内相关车间(室)、与现场处置方案内职责有关或有业务接口的部门征求意见。

3. 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车间/室将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确认后的意见反馈至编制车间(室)。

4. 车间讨论稿

编制车间/室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并填写意见采纳情况表(参照《运营规章意见采纳情况表》格式),经部门分管负责人审定后,形成车间讨论稿。

5. 部门讨论稿

编制车间(室)将车间讨论稿送至部门负责人审定,形成部门讨论稿。

6. 部门送审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