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救生舱建设标准
井下12人移动救生舱设计(机械CAD图纸)
摘要多数矿难表明,矿井事故发生后形成的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环境是造成矿工伤亡的主要原因。
为井下矿工提供安全可靠的救生舱、避难硐室是降低伤亡的主要手段,是目前国际矿山应急救援的发展趋势和方向,煤矿井下移动式救生舱的设计可以为外部救援争取救援时间,保障矿工朋友们的安全。
本文通过对救生舱的研究,完成了一整套救生设备的结构设计,首先主要介绍国家的相关规定。
接着依据国家规定,确定设计目标。
之后计算出救生舱的容量要求,进而确定的救生舱的整体结构。
除此之外,本文还通过了一些技术参数验证,对井下救生舱内部环境做了更好的安全措施,确保矿工能够有足够的时间等待救援。
本文还介绍了有关救生舱的维护及保养内容。
在最后说明了以后需要改进的方向。
关键词:救生舱避难硐室结构设计AbstractMost ore difficult to show that mine after the accident of the formation of the high temperature, toxic or harmful gases environment is the main reason for the casualties caused miners. To provide the safety of the miners escape capsule, shelter cavern is the main means to reduce casualties, is the present international mine rescue development tendency and the direction, the design of the underground coal mine escape capsule mobile for external aid for relief time,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miners friends.This article through to escape capsule research, completed a set of survival equipment structure design, first mainly introduces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state. Then according to state regulations, to determine the design goal. After escape capsule capacity requirements calculated, and determine the overall structure of the escape capsule. In addition, this paper also through some technical parameter validation, underground escape capsule internal environment to do better safety measures, to ensure that miners can have enough time to wait for rescue. This paper also introduces the escape capsule maintenance and maintenance content. In the final shows the need to improve after the direction.Key words: escape capsule shelter cavern structure design目录前言 (1)1 绪论 (2)1.1 研究意义 (2)1.2 相关领域国内外技术研究现状 (4)1.2.1 国外紧急避险系统现状 (4)1.2.2 国内紧急避险系统现状 (6)1.2.3 国外可移动式救生舱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8)1.2.4 国内可移动式救生舱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14)1.2.5 国外应用现状及国际知名应急避难室生产企业及产品 (15)1.3 本文可移动救生舱设计任务 (17)2 煤矿井下移动式救生舱技术要求 (18)2.1 适用范围 (18)2.2 编制依据 (18)2.3 基本要求 (18)2.3.1 矿井救生舱设置地点和数量 (18)2.3.2 救生舱安放硐室的要求 (19)2.4 通风设施 (20)2.5 供水设施 (20)2.6 供电设施 (20)2.7 通讯设施 (21)2.8 功能及配置 (21)2.9 管理与维护 (25)3 救生舱结构设计 (27)3.1 保护壳壳材料的选择 (27)3.1.1 选用材料的一般原则 (27)3.1.2 选材的方法与步骤 (28)3.1.3 保护壳材料的确定 (30)3.1.4 产品的结构设计 (30)3.1.5 产品的安全防护设计 (32)3.1.6 使用环境 (34)3.2 保护壳壳体的设计 (34)3.2.1 焊接结构的设计原则 (34)3.2.2 保护壳体焊接结构设计 (37)3.3 观察孔的设计 (37)3.3.1 观察孔应满足的条件及其结构 (37)3.4 其他结构的设计 (39)4 救生舱的移动装置 (42)4.1 绞车 (42)4.1.1 绞车的主要类型 (42)4.2 滑靴 (43)4.3 救生舱移动装置工作原理 (43)5 救生舱模型的建立 (44)5.1 Pro/E软件介绍 (44)5.1.1 Pro/E的概述 (44)5.1.2 Pro/E的特点和优势 (44)5.2 矿用救生舱各个零件模型的建立 (46)5.2.1 保护壳模型的建立 (47)5.2.2 带观察孔保护壳模型的建立 (47)5.2.3 紧急舱门模型 (48)6 技术参数验证方法 (49)6.1 基本参数的测量和计算 (49)6.1.1 参数测量 (49)6.1.2 参数计算与合理性的验证方法 (50)6.2 主要技术参数验证方法 (52)6.2.1 气密性的验证方法 (52)6.2.2 耐高温的验证方法 (53)7 井下可移动救生舱管理及维护保养 (56)7.1 队伍组织 (56)7.2 日常维护管理 (56)7.3 舱内各设备的保养 (57)7.4 培训与应急演练 (62)8 全文总结 (63)致谢 (65)参考文献 (66)前言根据世界各国对矿井事故的调查,在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现场瞬间受到伤害死亡的矿工只占事故伤亡人数的一部分,有相当一部分矿工都是因为在矿井透水或火灾、爆炸后不能及时升井或逃离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现场,导致溺水、窒息或中毒死亡的。
矿用移动式救生舱结构及系统运行分析
矿 用移 动式 救 生 舱 对 外 可抵 御 爆 炸 冲 击 、 高 温 烟气 , 隔绝 有毒 、 有害气体 , 对 内可 为被 困矿 工 提供 氧气 、 食物 、 水, 隔离 有毒 有 害气体 , 赢得 较长 的生存 时间, 同时 通 过舱 内通讯 监 测设 备 , 引 导 外 界 救
( 1 ) 压 风供 气 系统 。 系统 直接 与 井 下 的压 风 管 连接 , 分两 路进 入 舱 内 : 一 路进 入 油 水 分 离器 , 通 过 压力 表 , 再 经 消 声 器 后 向 舱 内供 气 , 能达到 1 0 0 L / ( mi n・ 人) 的供 气 量 ; 另 一路 提 供 气 幕 流 和 喷 淋
S e r i a l No . 5 39 Ma r c h. 201 4 Nhomakorabea现
代
矿
业
总 第5 3 9期
M 0DERN MI NI NG
2 0 1 4 年 3月 第 3期
矿用移 动式 救生舱结 构及 系统运行 分 析
周仕 来 刘 官 虎 陆 晓东
( 贵 州职 业技 术 学院 ) 摘 要 煤矿 采 用移动 式救 生舱 作为 井下 灾 害事故 紧急避 险的 重要 防 治手段 之 一 , 同时 又是
压 缩 氧开关 、 流量计 、 减压 器 、 压 力表 等仪 器控 制 , 根
舱, 采用 一体 式结 构 : 主要 包 括 过 渡舱 、 生存 舱 和 设 备舱 3个 部分 , 舱 体 之 间 焊 接 连接 , 结构坚 固, 抗 爆 炸 冲击力 在 1 . 0 MP a以上 , 能 够容 纳 1 0人 、 9 6 h的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一、总则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
6.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及避难所产品介绍[1]
1.煤矿井下避难硐室部分图片
2.煤矿井下避难硐室设计实例
兖州煤业集团南屯矿九采区固定式避难硐室平面布置图
3.煤矿井下避难硐室规格参数 根据《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 (试行)》煤安监司函办【2009】34号和《煤矿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 装〔2011〕15号中的有关要求,我院设计的固定 式井下避难硐室最多可容纳人数50~100人。 目前已经完成兖州南屯矿100人避难硐室设 计与建设;正在进行的有抚顺老虎台、铁法大 兴、淮南、山西等局矿的井下避难硐室设计。
1、舱体(过渡舱、生存舱、辅助舱)
过渡舱
2、三级供氧系统
压风供氧 医用氧气 自救器
3、过滤除湿降温集成装置
4、洗气系统
压缩空气 压风
5、舱内外环境监控系统
6、通讯系统
7、辅助设施
生存必需品 荧光棒 卫生洁具
(二)产品型号及主要参数 1.产品型号
序号 1 2 3 可移动分体组合式救生舱 产品型号 可容纳人数 KJYF-8 8 KJYF-10 10 KJYF-16 16
压缩氧供氧
相对湿度 舱内舱外相对压差 泄压速率(气密性) CO2吸收能力 CO处理能力 舱体抗冲击压力
(三)拥有的关键技术
1.无电力驱动的过滤、降温、除湿技术;
2.环境监测与无线通讯技术;
3.生存舱三级供氧技术;
4.过渡舱洗气装置及控制技术;
5.舱体结构及密封技术。
三、煤矿井下避难硐室
兖州煤业集团南屯矿九采区固定式避难硐室
一.煤矿井下安全三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急避险系统
个人防护
煤矿井下安 全三级紧急 避险系统
临时避难所(可移动式舱、 临时避难硐室)
移动式救生舱建设标准汇总
移动式救生舱建设标准汇总移动式救生舱是一种紧急救生设施,用于提供临时住宿、食物、水和医疗服务,以确保被困人员在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移动式救生舱的建设和使用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下面是一些移动式救生舱建设的标准汇总。
1.结构标准2.布局标准救生舱内应合理布局,确保被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布局设计应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包括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士。
救生舱内的区域划分应包括住宿区、食堂区、卫生间和休闲区等,以提供一个相对独立且舒适的生活环境。
此外,救生舱的通风、照明和消防设施也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3.设备标准救生舱内应装备有相应的设备,以满足被困人员的基本需求和紧急医疗救援。
这些设备包括临时床铺、食品储备、供水和排水设施、紧急通信设备等。
同时,救生舱应配备简单易用的紧急医疗设备,如急救箱、心肺复苏设备等,以便及时处理突发疾病和伤情。
4.安全标准救生舱的安全性是建设的重中之重,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救生舱的电路接线、用火用气设备以及其他电器设备的布置和维护应符合相关建筑安全规范。
此外,救生舱内部和周边区域的安全设施,如逃生通道、灭火器材、防滑设施等,也应符合相关标准,以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
5.管理标准移动式救生舱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相关管理标准,包括场地选择和准备、人员配置、应急演练等。
建设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救生舱使用管理规程,确保救生舱的正常运行和管理有序。
同时,对于救生舱的使用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移动式救生舱建设需要符合结构、布局、设备、安全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要求。
通过制定和实施这些标准,可以提高移动式救生舱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小型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整体结构设计-实习报告
毕业设计实习报告--井下救生舱设计系别:班级:姓名:学号:目录一、矿用井下救生舱简介1.1救生舱的定义1.2救生舱的用途和发展概况1.3救生舱的分类1.4救生舱原理及技术指标1.5救生舱系统构成1.6矿用移动救生舱的特点1.7国家关于矿用移动救生舱的技术要求二、毕业设计题目——井下救生舱设计2.1设计指导思想2.2设计原则2.3 救生舱舱内设施设计设计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3.1供氧系统2.3.2排泄物的收集与处理2.3.3空调系统2.3.4检测系统及监测有毒有害气体2.3.5通信系统2.3.6能量与动力系统2.4 世界主流国家设计思路三、实习总结四、参考文献一、矿用井下救生舱简介1.1救生舱的定义矿用安全救生舱是在矿井出现瓦斯爆炸、顶板塌方、透水和火灾等灾害时专门用于避难的场所,矿工在救生舱内避难直到可以安全撤离或等到救援人员。
在煤矿井下设置和使用应急安全救生舱,能够在事故发生后为矿井幸存者提供一个安全密闭的空间,对内能为被困矿工提供食物、H2O、O2,并去除有害有毒气体,赢得较长的生存时间,对外能够抵御事故发生后的高温烟气,隔绝有害有毒气体。
同时,被困人员还能通过救生舱内的通讯监测设备,引导外界救援,为救援工作赢得宝贵的时间,减少矿难事故中的伤亡人数。
1.2救生舱的用途和发展概况根据世界各国对矿井事故的调查,在火灾、爆炸等事故现场瞬间伤亡的矿工只占伤亡总数的一部分,有相当大一部分矿工都是因为在矿井透水或火灾、爆炸后不能及时升井或逃离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现场,导致溺水、窒息或中毒死亡的。
因此,各国都在大力建设矿井避难硐室和研制矿用救生舱,以便在矿井发生事故后为无法及时撤离的矿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密闭空间。
该舱能够抵御外部的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能为舱内遇险人员提供氧气、食物和水,创造基本生存条件;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国外生产救生舱产品大大早于国内,技术成熟程度高于我国,国内已经有厂家与外国合作开发生产救生舱,国际市场可以说技术成熟,但是产品价格过高,国产产品有价格优势。
煤矿可移动式硬体救生舱通用技术条件(20110220)
ICS73.010D09 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XXXXX—XXXX煤矿可移动式硬体救生舱通用技术条件Specifications for coal mine mobile refuge chambers(报批稿)(本稿完成日期:2011-12-15)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XX实施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类型、型号规格、基本参数 (3)5 技术要求 (4)6 试验方法 (6)7 检验规则 (11)8 标志、包装和贮存 (13)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体感温度对照表 (16)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煤矿可移动式硬体救生舱舱体抗爆炸冲击性能数值模拟分析基本要求 17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煤矿可移动式硬体救生舱舱体抗爆炸冲击性能爆炸巷道试验基本要求 21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煤矿可移动式硬体救生舱综合防护性能试验基本要求 (24)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编写。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1)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司、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中安金力(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
矿用救生舱标准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通用技术条件
矿用救生舱标准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通用技术条件1. 引言矿用救生舱是一种重要的矿井安全设备,用于提供矿工在事故发生时临时避难、通信和自救的场所。
矿用救生舱的设计和制造需要符合一定的技术条件,以保证其稳定性、安全性和性能可靠性。
本文档将介绍矿用救生舱的通用技术条件。
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矿用救生舱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3. 术语和定义•矿用救生舱:指用于提供矿工避难、通信和自救的设备。
•可移动式救生舱:指可以在矿井中移动的救生舱。
•抗冲击能力:指救生舱在遭受冲击时的抵抗能力。
•环境适应能力:指救生舱在不同矿井环境下的适应能力。
•轻量化设计:指救生舱在保证抗冲击能力的前提下,减轻自身重量。
4. 技术要求4.1 救生舱结构•救生舱应具有良好的结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矿井中可能存在的冲击和震动。
•救生舱应具有防火、防爆和防烟的性能,以保证矿工在舱内的安全。
•救生舱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能够有效隔离外界环境,保证舱内空气质量。
•救生舱应具备通风和空气净化系统,以确保舱内的空气新鲜且可供矿工长时间呼吸。
•救生舱应具备独立的供电系统,能够保证舱内的照明、通信和其他设备的正常工作。
•救生舱应具备紧急出口,以提供矿工在必要时快速撤离的通道。
4.2 环境适应能力•救生舱应具备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能够适应不同矿井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和压力等因素。
•救生舱应具备防尘和防水的能力,以保证舱内设备的正常工作和矿工的安全。
4.3 自救装置•救生舱应配备必要的自救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食品、应急水源、应急医疗设备等。
•自救装置应具备足够的数量和有效期限,以满足矿工在救生舱内存活的需求。
4.4 轻量化设计•救生舱应采用轻量化设计,以减轻自身重量。
•轻量化设计不应影响救生舱的结构强度和性能可靠性。
5. 检验方法5.1 结构强度检验•救生舱应进行静态和动态载荷试验,以测试其结构强度和稳定性。
•静态载荷试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测试救生舱在承受额定载荷时是否出现形变、破损等现象。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_安监总煤装〔2011〕15号_[1]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一、总 则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
6.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一、总则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
6•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移动式救生舱
03 移动式救生舱标准
移动式救生舱标准
• 救生舱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空气净化与温湿度调节、6 小时。
04 移动式救生舱样图
移动式救生舱样图
非常感谢您的聆听
中煤集团
02 移动式救生舱用途
移动式救生舱用途
• 移动救生舱用于矿难发生后的紧急避难,放置于矿山井下作业面附近。在遇 险人员无法撤离危险区域时可以迅速躲进救生舱,救生舱无需外部能源补给, 就可以为幸存人员躲避有毒有害气体、浓烟烟尘及氧气缺乏等危害,提供一 段时间的生命生存保障。对于挽救井下幸存人员的生命具有积极而重大的意 义。
中煤集团
移动式救生舱
zmjt054
目录
01/ 移动式救生舱介绍
02/ 移动式救生舱用途
03/ 移动式救生舱标准
04/ 移动式救生舱样图
01 移动式救生舱介绍
移动式救生舱介绍
• 可移动救生舱,是指在矿井下,当发生灾难或意外事故时,矿井下作业人员 用于逃生、避难等待救援的一个密封装置设备。基于它的工作环境,具有良 好的封闭性、牢固性、隔热性、保温性、防水性、防腐蚀性、耐压性等,通 常为钢、合金等坚固材料制成。舱内有人生存所需的水、食物、空气、以及 通讯设施。
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煤监局司函办[2009]34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井下避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煤矿企业:为提高煤矿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减少因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商国家能源局,建设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应用试点已列入2010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为做好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煤矿企业请神华、中煤、开滦、阳泉、晋城、潞安、铁法、龙煤、淮南、平顶山、兖矿等11个煤矿企业开展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
各煤矿企业要至少确定一个煤矿开展试点,按要求在井下不同地点设置避难所(救生舱)。
各试点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做好避难所(救生舱)的应用试点工作。
做好试点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前期召开的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工作座谈会的具体安排,督促各试点煤矿按照《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详见附件)的要求,将避难所(救生舱)应用试点建设投资,纳入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煤矿安全改造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9]2567号)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请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积极与驻地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沟通,支持煤矿企业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应用试点工作。
请各试点煤矿企业在试点过程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对《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并制定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相关技术标准。
附件:《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9年12月25日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在充分借鉴美国、澳大利亚、南非等国家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经过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提出我国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一、井下避难所设置的基本要求1. 煤矿井下避难所目前主要有固定式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两种类型。
煤矿井下可移动式救生舱
器、通讯设备和逃生路线。
注意事项
03
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冷静,遵循指挥人员的指示,注意观察
舱内外的环境变化。
维护保养要求
定期检查
对救生舱进行定期检查,包括设备、通讯、逃生等系统的完好性 。
保养维护
对救生舱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如更换滤毒罐、清洗消毒等。
记录管理
对每次检查、保养和维护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
技术创新方向预测
智能化技术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救生舱的自 主决策和智能响应能力。
轻量化材料
采用更轻质、高强度的材料,降低救生舱的重量 和体积,便于运输和部署。
高效能源系统
研发高效、可靠的能源系统,确保救生舱在复杂 环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长时间运行。
市场拓展策略建议
加强与煤矿企业的合作
与煤矿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了解市场需求和反馈,不断优 化产品。
意义
煤矿井下可移动式救生舱对于保障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 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灾难事故中,救生舱能够为井下工作 人员提供紧急避难场所,有效降低人员伤亡,提高救援效率 。
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
发展现状
随着煤矿安全事故的频发,国内外对于煤矿井下可移动式救生舱的研究和应用越 来越重视。目前,国内外已经研发出多种类型的煤矿井下可移动式救生舱,并在 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定义
煤矿井下可移动式救生舱是一种专为煤矿井下避难所设计的紧急救援设备,能 够在灾难发生时为井下工作人员提供安全避难空间。
特点
可移动式救生舱具有结构紧凑、便携性好、适应性强、防护性能高等特点,能 够在短时间内为井下工作人员提供安全避难场所,有效降低灾难事故中的人员 伤亡。
移动式救生舱建设标准
移动式救生舱建设标准移动式救生舱(Modular Mobile Medical Unit,简称MMMU)是指一种可根据需要快速搭建和拆除的紧急救援设施,它具有独立供电、供水、排水以及医疗设备等设施,可以提供临时的医疗服务。
移动式救生舱的建设标准可以确保提供高质量、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本文将从设备、设施、人员以及管理等方面介绍移动式救生舱的建设标准。
首先,移动式救生舱的设备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标准,所有设备的性能要达到医疗救护的要求,并保证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例如,医疗设备应当具备适当的降噪措施,以确保在紧急救援的环境下不会产生过多的噪音。
此外,设备应当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转。
其次,移动式救生舱的设施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例如,室内应当具备适当的空气循环系统,以保持室内的空气清新,并且具备合适的温度和湿度控制系统,以提供舒适的环境。
此外,设施应当具备适当的分隔区域,以便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并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三,移动式救生舱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医务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熟悉移动式救生舱的应急处理流程,并掌握使用救生设备的技巧。
此外,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便在紧急情况下高效协同工作。
最后,移动式救生舱的管理应当符合规范和标准。
例如,移动式救生舱应当具备适当的仓储和物资管理系统,以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准确记录和妥善储存。
此外,移动式救生舱应当建立适当的信息管理系统,以支持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医疗记录的准确和安全。
综上所述,移动式救生舱的建设标准包括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等方面。
通过遵循这些标准,可以确保移动式救生舱能够提供高质量、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并在紧急救援中发挥重要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移动式救生舱建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移动式救生舱(以下简称救生舱)井下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编制依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05《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办2010第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通用技术条件》草稿《矿用硬体组装移动式救生舱》企业标准Q/MKC 572—2010(讨论稿)3 基本要求3.1矿井救生舱设置地点和数量矿井应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矿井避灾路线,合理选择和布置移动式救生舱。
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避难硐室,设置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设置在防逆流风门外的进风流中。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设置救生舱。
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设置救生舱。
救生舱规格和数量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
各个救生舱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000~1500m。
3.2救生舱安放硐室的要求3.2.1救生舱安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采用混凝土,厚度200~300mm),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应保证道路畅通,安全间距、风速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3.2.2 救生舱安放硐室的形状宜采用半圆拱形,高度大于2.6m,巷道净宽不得小于2m。
救生舱安放硐室的尺寸,应根据选用的救生舱的规格和通风要求确定。
3.2.3 救生舱安放硐室内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m,水泥铺底厚150~200mm,倾斜度不大于3°,以保证救生舱水平放置时保持平稳。
3.2.4 救生舱安放硐室顶板应安装防水设施,不得有滴水现象。
3.2.5 救生舱安放硐室外20米范围内不应堆放易燃物品。
3.2.6 压风、供水及信号传输管线在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埋设于巷底或巷壁,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确保在灾变发生时不被破坏。
埋设或保护距离至少不得低于200米。
3.2.7救生舱安放硐室应根据不同岩性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
3.3救生舱安放硐室标识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含井下所有避难硐室设置情况。
救生舱安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悬挂于救生舱安放硐室外。
标识牌中应明确标注救生舱位置和规格、种类,井巷中应有救生舱方位的明显标示,以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救生舱。
在井下通往救生舱安放硐室的入口处应有“救生舱”的反光显示标志,标志应符合AQ 1017-2005标准要求。
3.4 通风设施救生舱安放硐室应设立在进风风流中,通风应满足AQ1028-2006标准要求。
压风供气应符合MT 390—1995标准要求,压风供气系统应专门配置,发生灾害时自动投入运行、供给压气。
必须保证风源稳定可靠,灾害应急时随时可用。
按救生舱额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0.3m3。
3.5供水设施矿供水管道相联接,整条巷道每隔约50m安装1个阀门。
3.6 供电设施供电安全、可靠。
用于煤矿井下的救生舱用电部分应当充分考虑煤矿的供电条件,并符合煤矿用电安全需要的相关标准要求。
需要使用井下交流1140V/660V和380V的电。
电源安装要求:a)供电系统供电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含漏电闭锁)保护。
低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载、断相、漏电闭锁等保护及远程控制装置。
b)电源供电电缆应为煤矿用阻燃电缆,一般采用重型橡套铜芯多股电缆,并应带有一芯接地芯线,内接地芯线应与接线盒内的接地端子可靠连接。
电缆应设有防护装置,应防止电缆被意外砸伤、拉伤或刮伤,并应将电缆躲开淋水、积水地点。
3.7通讯设施煤矿救生舱与其相关点的通讯连接,使用有线程控电话,通讯电话应防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GB3836.2-2000要求;通讯电缆应为煤矿用阻燃电缆,电缆应设有防护装置,应防止电缆被意外砸伤、拉伤或刮伤,并应将电缆躲开淋水、积水地点;救生舱的通讯应与矿井主通讯联网。
3.8安装运输救生舱是分体式,运输时拆开分段运输,主要使用矿用平板车和绞车运输,到达安装点后逐段组装,并安装好配套设施。
4 功能及配置4.1救生舱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救生舱基本参数4.2救生舱正常使用时能保持正压状态(舱内气压大于舱外气压),生存舱内压力在100Pa~1000Pa内;过渡舱内压力不小于200Pa,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渗入。
4.3额定防护时间不小于96h,并且有不小于1.2倍的安全系数。
4.4救生舱外部颜色在煤矿井下照明条件下应醒目,宜采用黄色或红色。
同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荧光条码、安全标志标识、安全使用须知、扳手启动符号等标识。
4.5 救生舱及内部设备具有防腐蚀、防虫鼠啃咬等性能。
4.6 救生舱的有效容积(包括过渡舱和生存舱),保证人均占有容积不小于1.0m3,其中过渡舱净容积应不小于1.6m3。
观察窗宜设置在生存舱的适当位置,材质应具有与整舱相匹配的耐高温、抗冲击等性能。
急逃生口,在救生舱舱门无法正常开启的紧急情况下,遇险人员能够借此逃生。
4.7瞬间耐高温能力,舱体在瞬间(≤0.2S)环境温度1200℃条件下,无开裂、变形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4.8持续耐高温能力,额定防护时间内持续环境温度55℃条件下,舱内温度不大于33℃±2℃。
4.9抗冲击力不小于1.5 MPa。
4.10抗爆炸冲击力不小于2 MPa。
4.11救生舱具备快速起动能力,起动时间应不大于20s。
4.12救生舱具备可移动性,明确安全、可靠移动的方式、方法及所需设备。
4.13氧气供给保障系统、救生舱应具备压风供氧、压缩氧供氧二级供氧保障体系以及自救器逃生保障系统。
救生舱具有与矿井压风系统的接口和压风系统供氧装置,可以在矿井压风系统未被破坏的情况下对舱内供氧。
保证压风供氧速率应不小于每人2.5L/min(标准状态下),连续噪声应不大于70dB(A),出口压力应不大于0.2MPa。
压缩氧供氧,以人均耗氧量0.5L/min计算,能够单独保证救生舱的额定保护时间。
自救器救生舱应配备隔绝式氧气自救器,使用时间应不小于45min,应符合MT 711的有关规定。
配备量应不小于额定人数的1.5倍。
4.14空气净化救生舱应具有有效的空气净化与温湿度调节系统,在额定防护时间内保证舱内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满足表2的规定。
表2 舱内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4.15 温湿度调节在外界电力供应中断或空调机组意外停转情况下能够满足舱内制冷除湿的需要。
4.16 环境监测舱内环境参数包括CO、CO2、O2、CH4、温度和湿度,应进行实时监测、显示和超限报警,若超出表2的规定值时应自动声光报警,声级强度不宜大于85dB(A);舱外环境监测的参数包括CO、CO2、O2、CH4,应进行实时监测、显示。
4.17通讯救生舱具备与井下通讯网连接的接口及通讯方式失效情况下的信息交流方法, 保证灾变期间通讯可靠,电话机应符合MT/T 289 的有关规定。
4.18 舱内照明及指示救生舱采用一体式矿灯照明。
舱内储备逃生用一体式矿灯,数量不少于额定人数的25%。
救生舱外部应有反光标志,便于黑暗环境中辨识。
4.19动力保障救生舱内具有动力供应系统,在失去外部供电的情况下,内部电源能维持额定工况下的电力消耗需要。
具备外部电源接入接口,在救生舱处于备用状态下能利用外部电源对救生舱内部电源充电。
外部电源及电源接口应有完善的安全保护,保证在意外情况下的供电安全及灾变条件下外部电源中断时救生舱内部的供电安全。
救生舱内部采用集中供电方式,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型式,具备自动充电、充电状态显示、均衡充电、均衡放电等电源管理和过充、过放等安全保护功能。
动力保障系统的备用电池采用大容量的镍氢蓄电池。
救生舱内、外部供电应能自动转换,转换时间不大于0.1S。
4.20生存保障救生舱应配备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额定人员生存所需要的食品和饮用水,并有足够的安全余量。
其中,食品配备不少于2000kJ/人.天,饮用水不少于0.5L/人.天。
避难硐室配备急救箱、苏生器、工具箱、灭火工具、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
4.21救生舱用电气设备、高压容器、仪器仪表、化学药剂等,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22救生舱主要配置表见表3。
表3 救生舱主要配置表5 管理与维护5.1救生舱及安装硐室应专门设计并编制施工措施,报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后施工;竣工后由安全副矿长组织通风、安全及生产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2矿井建立救生舱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
按相关规定对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完好可靠。
5.3救生舱配备的食品、水和急救药品,过期或失效的必须及时更换,且在有效期内。
5.4每天检查救生舱门是否开启灵活和密封可靠,检查橡胶是否老化。
5.5每天必须检查救生舱内压缩氧和压风供气性能。
5.5.1压缩氧供气:a)减压器应定期检验完好性,流量在0.4~15L/min范围内应可调。
b)定期检查氧气瓶压力,如压力小于13.5MPa,应及时充气。
c)医用氧气瓶钢瓶符合 GB5099标准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氧气瓶有效期15年,3年检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瓶阀开启灵活性,阀门关闭应可靠;瓶内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气瓶充装后,如出现鼓包变形或泄漏等严重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
5.5.2压风供气检测压风供气装置完好性,压风压力和压风供气量符合压风自救供气系统要求。
5.6便携式自救器应按MT711-1997标准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
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每隔半年要检查氧气瓶压力。
每隔3年要对氧气瓶做水压试验。
每隔半年更换CO2吸收剂(未使用状态下)。
5.7每周需检查救生舱安放硐室内的联接牢固、可靠性。
如螺丝联接是否松动等。
5.8 每周需检查救生舱安放硐室的支护,保证支护牢固,可靠。
5.9 每周需检查检查甲烷传感器的完好性,并定时监测通风瓦斯浓度。
5.10 每周需检查电气设备(直变器、矿用真空馈电开关,照明电源装置)完好性,检查供电系统是否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