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混凝土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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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站混凝土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为加快________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铁道部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加工地点、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加工地点: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负责生产___________工程隧道、桥梁、路基的混凝土。

3.承包内容:

3.1搅拌站全套的砼拌和设备、运输设备、存料设施、安装调试、验收报验、计量设备标定、运营管理、水费、电费、油料费、成品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工程结束设备拆迁转运以及生产拌合相关人员费用等与混凝土加工有关的全部内容。

3.2搅拌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养,装载机上料,混凝土拌和,水泥、粉煤灰、矿粉、沙石、外加济等甲供料的收料卸货、保管、倒运及保管。

3.2搅拌站二级配电以下的线路及配电箱线路的全部费用及配电箱、变压器(临时配电线路)保管费用。

3.3临时生活设施(购置新设施)的建设,场内水电线路的架设等临时工程的施工、维护及拆除。

3.4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及现场警示,混凝土罐、机械设备、原材料、配合比等标识牌统一按照

甲方规定制作、安装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及管理。

3.5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6业主调整工期或乙方生产的混凝土数量满足不了合同要求、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搅拌站安全文明环保方面有重大投诉或事故,甲方有权令其退场,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此而对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二、建站要求: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提供一份拌合站建设的实施方案(拌和机基础图和水泥罐基础图、拌合站平面布置图等),交甲方工程技术部,甲乙双方共同完善拌合站的建设方案以满足业主的建设要求为标准。拌合站建设完成后必须经计量、环保、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乙方所建拌合站达不到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乙方承诺甲方的拌合站基础和粉罐基础完成后,乙方保证在25天内完成拌合站的安装、调试并达到投入生产的程度。

3.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即水泥、砂、碎石、粉煤灰、外加剂由乙方在拌合站验收,数量和质量均由乙方负责。

4.试验检测由甲方负责。甲方在乙方拌合站建中心试验室并配备试验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

5.为保障电力故障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停电期间的混凝土的连续生产,乙方必须自备1台250kw发电机及柴油储备罐一个(10吨)。

6.乙方必须在搅拌站安装一个柴油储备罐(3T)及做好相关安全保护工作,保证发电机、装载机及混凝土罐车等机动车用油。

三、承包方式、承包单价:

1.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场地自行建设拌合站即自行提供全套的砼拌和以及相关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验收、运营管

理,生产的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GB/T14902-2003)及设计文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运输送达至甲方施工现场。

2.负责供应本管段线路内路基、桥梁、隧道的混凝土供应,砼量约为24万立方。综合单价为52.98 元/m3(每立方伍拾贰元玖角捌分)。单价中除甲方提供的水泥、粉煤灰、矿粉、沙石、外加济以外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拌和设备、运输设备、存料设施、安装调试、验收报验、运营管理、水费、电费、油料费(甲方供应价:7.0元/kg)、生活设施费(购置新设备(设施))、成品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工程结束设备拆迁转运以及生产拌合相关人员费用等与混凝土加工有关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费用都应考虑在报价中。结算以招标人当月过磅净量反算为混凝土立方乘以合同单价为合同价格。单价中不包括砼在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试验仪器的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明示及暗示的工作内容或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合同一旦签订单价不作调整。合同清单见附表。

四、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元(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10%)到甲方帐户,甲方账户:(开户银行及帐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退付,不计息。

五、预付款

5.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六、税费

6.1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不限于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并上报甲方备案。

七、计量与支付

1.混凝土加工:以m3为单位计量,具体包括水电费,甲供材料到场的卸货、保管、倒运,搅拌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

养,装载机、罐车费用、司机工资、维修、保养、燃油、年检和上料,混凝土拌和、下料及运输至施工现场等全部工作内容。

拌和设备、运输设备、存料设施、安装调试、验收报验、运营管理、水费、电费、油料费、生活设施费(购置新设备)、成品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工程结束设备拆迁转运以及生产拌合相关人员费用等与混凝土加工有关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费用。

2.水电费用:甲方负责提供电接驳口及接驳口的位置,水由乙方自行考虑;变压器至一、二级配电柜之间电力设施(含二级配电柜)由甲方负责,三级配电及二级配电柜之后的电力设施费用和电费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电费由甲方统一缴纳,施工中按投标人实际发生量(含线损及无功损耗),经双方确认后,按**县供电局每度电价结算,当月结算费用从乙方当月计价款中扣除。

3.乙方所用油料费统一由甲方供应,供应价:7.0元/kg,此费用以固定单价的形式已由乙方综合考虑到单价中。甲方每月核实乙方油料领用量,按供应价计算油料费,从乙方当月计量中扣除甲供油料费用。

3.甲方对每车砼数量通过地磅称量等方法进行计量,甲乙双方约定抽查方法如下:

3.1称量方法:用地磅先称罐车空车重量,装料后再称车与砼的总重量。

3.2计算方法:[砼与车的总重量(kg)-空车重量(kg)]÷每立方米砼重(kg)

(以砼配合比设计表为依据)=供料的立方数。

3.3每车累计的计量允许偏差控制在±2%以内。

4.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乙方所加工的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应经工地指定人员签收(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认并经工区负责人审核、现场作业队伍人员及乙方指定的人员),并对该运货单的混凝土过磅数量予以签认,并留取单据,作为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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