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
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营政办发[2017]52号
【发布部门】营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02
【实施日期】2017.1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营政办发〔2017〕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营口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营口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88号)精神,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两年左右时间,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外网在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实现全覆盖;完成具备条件的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迁移工作,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在市数据中心集中运行,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共用,避免资源浪费、重复投资;建设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建设全市统一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对各部门政务信息平台按照工作关联进行梳理,将各自为政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起来,实现业务的联通、联动。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强我市政务信息系统的顶层设计,遵照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的“五个统一”总体原则,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合理布局,稳步推进。
(二)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具备条件的政务信息系统都要依托市数据中心集中运行,不再单独建设;整合政务信息系统,充分利用数据中心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三)保障安全,平稳运行。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应用和数据的安全,系统平稳运行。
三、拓展电子政务网络覆盖,提高网络支撑服务能力
(一)强化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在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已实现市直部门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拓展网络覆盖范围,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所属部门统计汇总、制定政务
外网全覆盖方案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政务外网全覆盖,推动政务外网向乡镇、街道延伸。消除数据共享的物理障碍。提升电子政务外网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有效支撑市级政务云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市信息中心;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二)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在营口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改造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及市数据中心政务内网网络节点。加快推进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市信息中心;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清理专网专线。2018年12月底前,各级政府和部门自行租用的互联网专线全部取消,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访问互联网。同时,符合整合条件的业务专网全部整合至电子政务外网。2019年起,各级财政不再安排上述网络的租赁费用。金字号工程等国家统一规划建设的业务专网,按国家部署进行整合。各级政府和部门涉密网络逐步向政务内网迁移整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级市政府相关部门〕
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迁移工作
(一)对市电子政务云平台进行扩容。2018年9月底前完成市政务云平台二期扩容工作,并建设市级同城双活备份中心,提升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与省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对接工作,并利用省政府数据中心进行异地数据备份。各部门要统一利用市级数据中心的机房、网络、计算、存储、安全等资源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不再单独建设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市信息中心)
(二)政务信息系统迁移及“僵尸”系统清理。对具备迁移条件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
统,迁移至市数据中心电子政务云平台,实现计算、存储等各类资源的统筹利用、动态调配。云平台无法满足的,可将相应硬件设备物理迁移至市电子政务外网综合网络平台。对涉密信息系统,按照省、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统一部署进行迁移整合。2018年5月底前,开展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试点工作,市信息中心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迁移实施方案编制指南;2018年7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按照编制指南要求,制定本部门迁移技术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及功能验证工作,并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档案库,对每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