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源城污水处理厂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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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源城污水处理厂环境信息
公开内容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要求,河源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源城污水处理厂公开的环境信息如下:
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河源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源城污水处理厂
2、组织机构代码:-×
3、法定代表人:杨鸿君
4、生产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莲塘岭大简
5、联系方式:
6、生产经营主要内容:处理城市生活污水
7、产品及规模:生活污水设计处理量2万吨/日,实际处理量1.3万吨/日
二、排污信息:
1、主要污染物名称:COD、氨氮、SS等
2、排放方式:明渠排放
3、排放口数量:1 分布情况:源城污水处理厂南边
4、排放浓度:COD 20.83㎎/L,氨氮 0.80㎎/L
5、排放总量:COD 91 吨/年,氨氮 3.5 吨/年
6、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和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
7、核定的排放总量:COD 292 吨/年,氨氮 36.5吨/年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防治污染设施名称:粗、细格栅,沉砂池,氧化沟,终沉池,高效纤维滤池,消毒池等
2、运行情况: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1、环评文件批复部门:河源市环保局,文号:河环建〔2008〕140号
2、环保竣工验收部门:河源市环保局,文号:河环函函〔2010〕57号
五、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排污许可证,发证部门:河源市环保局,排污许可证编号:0,发证日期:2017年1月20日,有效期:2017年7月20日
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编制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2、编制时间:2014年4月21日
3、备案部门:广东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
4、备案时间:2015年3月20 日
七、自行监测方案:
河源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源城区源城污水处理厂)
自行监测方案
(HYGY-02)
2013年11月18日
1、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河源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源城污水处理厂)1.2法人代表:杨鸿君
1.3所属行业:城市污水处理
1.4生产周期:全年连续排放
1.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莲塘岭大简
1.6联系电话:
1.7电子邮箱:
1.8主要生产设备:粗格栅、细格栅、砂水分离器;提升泵;推流器;曝气系统;刮吸泥机;回流泵;高效滤池;紫外消毒;脱泥机;鼓风机;配电系统。
1.9废水处理及排放情况:河源市源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源城区埔前镇莲塘岭村,厂区总占地面积约5.9万平方米,总投资1.4亿元,建设总规模为日均5万吨,分两期建设。首期建设日处理水量2万吨,现日均处理水量1.2万吨。管网总长1
2.94公里,主要承接深圳罗湖(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高埔岗农场以及埔前镇镇区等区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总服务面积达15平方公里。源城污水处理厂厂于2009年5月开始动工建设,2010年6月28日河
源市环保局同源城环保分局对源城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召开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同意源城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规模2万吨/天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2011年3月17日顺利通过河源市环保局对源城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的现场验收。
采用广业集团下属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专利技术“A2/O微曝氧化沟加高效滤池”工艺设计(工艺流程见附图),出水指标执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达标水排入大简河,最后汇入东江
附图: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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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内容
2.1监测点位布设:全厂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一)
2.2检测时间及工况记录
自动在线设备监测项目包括:COD、氨氮、PH;其中COD、氨氮每两小时自动监测一次;PH连续监测,三项指标实时上传到市环保局平台,实行在线监控。
手工监测项目包括:COD、氨氮、BOD、TN、TP、污泥沉降比、SS、MLSS、pH、粪大肠菌群数。其中COD、氨氮、TN、TP、污泥沉降比、SS、MLSS、pH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一次,其余每周一次。
2.3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和仪器
2.4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监测人员2人。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分析监测。
,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分析测试记录、监测报告等。同时对监
测数据执行审核制度。
,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
3、执行标准
出水指标执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见(表四)
单位:(mg/l,PH值、色度、粪大肠菌群除外)
4、检测结果的公开
4.1检测结果的公开时限
手动监测数据每次检测后的次日公布;自动检测数据实时在线监控,并且COD、氨氮每两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在正常工作日每日更新,并保留一年。
4.2检测结果的公开方式
按照国控重点源企业的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方式,通过省环保厅公众网上的“广东省重点污染源综合管理平台”中的“企业自行监测信息报送平台”进行公布。
5、监测方案的实施
本监测方案于年月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