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区滥搭乱建管理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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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区滥搭乱建管理的报告

一、近两年滥搭乱建的整治情况:

为有效扼制城区滥搭乱建行为,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有力推进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的创建工作,我们在近两年先后围绕铁路沿线、供热管线、供气管线、供水管线、临街面车站、码头、校园周边环境和小区组团每年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拆违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6751处面积20万平方米。同时,为加强违法建设的事前控制,我们除了加大执法人员的巡查力度外,对外开通“城管热线”,公布举报电话,在临街成立信访办,成立督察科强化督办。限时办理上级督办、群众信访,取得明显成效。近两年共办理上级督办件149件,群众信访289件。城区因为历史原因存在多年的大批违法建设得以拆除。为防止拆除后的违法建设死灰复燃,彻底刹住违法建设的反弹,我们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充分吸取前几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研究,探索出“拆、建、管”并用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思路。与区政府联手,以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为内容,以优化美化小区环境,提升城市环境为目标,拆除了大批小区违法建设,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拆违空地进行配套建设和绿化、美化。2004年,城区西陵和伍家两个区共完成8个小区的综合整治,小区环境明显改善,违建反弹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十分满意。由于城区过去单体建筑

过多,成片小区十分有限,属地管理缺乏,加上住房制度改革后,物业管理没能紧紧跟上,以及执法管理人员十分有限等原因的影响,上述地方拆除反弹的情况依然存在,违建与打击违建任重道远。

二、当前滥搭乱建呈现的特征:

1、滥搭乱建表现形式多样。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临街岗亭;二是到期临时建筑;三是临街遮阳篷;四是一楼封闭阳台或将阳台向外扩建;五是直接在公共空地上搭建简易住房;六是整栋楼房从一楼到顶楼整体扩建背包;七是楼层中间住户将窗户或阳台向空中扩建形成悬挑结构;八是为隔热和防水在楼顶搭建房屋;九是加层和扩建。

2、地面违法搭建得到有效控制,新建违法建设较少。

地面违法搭建易被发现,处理及时,拆除难度有时较小。加上我们近几年加大了拆除违建的力度,因此,地面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新建的违法建设较少。

3、空中的楼顶违建呈上升趋势。

空中和楼顶违法搭建地处空中,由于拆除技术难度大、阻力大、成本高、危险性大,控制手段有限,空中和楼顶违法建设目前呈上升趋势。

4、违法建设在局部地方仍然呈现屡拆屡建特点。

老城区、单体建筑较多,建设年代较远。而又缺乏物业管理的住房区出于改善居住条件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屡拆屡建的现象

依然存在。

三、滥搭乱建的形成原因:

滥搭乱建的屡禁不止,屡拆屡建有其深层的社会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历史原因

1、廉租房的巨大需求与正常供给空缺的矛盾

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给简易廉租房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但我市长期以来又没有规划建设供外来人员居住的廉租房。简易廉租房的巨大需求与正常供给空缺的矛盾给违章搭建简易房出租提供市场。在利益的驱动下,少数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为了自身利益,带头乱搭乱建简易房出租谋利;城区下岗失业人员、社会闲杂人员和城市贫困人口在难以找到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依靠乱搭乱建出租房谋生。另外还有部分条件较好,生活富裕的人员利用自身经济条件在近郊“种房”谋利。

2、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和解决住房困难的需要与自身经济条件限制之间的矛盾

除了经济利益驱动乱搭乱建简易房出租外,为了改善自身居住条件和解决住房困难也是乱搭乱建的重要原因。城区居民的住房,有部分为老的私有住房,由于年代久远,部分房屋已成危房无法居住,申请规划许可,规划部门不予办证许可,相当部分市民冒着被拆除的危险违法搭建。另有相当部分居民的住房是经过

房改后出售给单位职工的公有住房。这些住房不仅建设年代久,而且建筑面积小,设计不合理,功能不全,相当部分住房没有厕所和厨房。在这种条件下,为解决居住拥挤的现状和完善住房功能,穿墙打洞向外扩建搭建房屋或在城市空地上乱搭乱建就成了这些居民户解决住房问题的唯一选择。

3、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加快与现代物业管理滞后之间的矛盾

住房制度改革前,城镇居民的住房基本上均为公有住房。住房的管理主要由单位来行使。经过近几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原先以国有产权为主的住房几乎都转变成了私人所有的住房。住房产权的变化和部分企业的破产和转制,使城镇职工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职工对单位的依附关系减弱,很多单位基于产权的原因弱化或放弃对职工住房的管理。可是现代物业管理又没有跟上,从而使城镇居民的住房管理失去控制。

4、城市化进程加快与局部发展滞后的矛盾

城市骨架的快速拓展使城市基础性建设和工作无法跟进,有些环节甚至脱节。如赵家湾、汉宜村、云集山庄、茶庵村等近郊农村农民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该地农民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但其靠山吃山,以地为生的谋生方式没有改变,在其土地纳入规划控制以后,他们就开始“种房”。还有一些搬迁户,由于单位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安排他们的住房,往往把他们安排简易搭建的临时住房里,待单位有条件后予以解决。可是这些单位由于长期经营困难,根本无法解决搬迁户的问题,久而久之那些临时安排的简

易搭建房也就成了历史遗留的永久建筑。另外还有一些临时工棚基于类似的原因也遗留下来。

(二)社会心理因素

1、轻视建设法律法规

“不偷不抢不违法”的观念在部分市民心中根深蒂固。他们认为触犯刑律才是违法,漠视城市规划法的存在。

2、主观认识偏差

有相当部分的市民存在主观认识的偏差,他们认为将自己的房屋向外扩建一点,封闭阳台或在公共用地非交通过道处搭建一点,并不影响城市规划和他人利益,在某种程度上他们还认为改善了周边环境。

3、住房分配不公造成的失衡心理

住房分配不公使得分配较小住房和结构欠合理住房的人失去心理平衡。为了求得心理上的平衡,他们也加入到乱搭乱建的行列。

(三)城市管理缺陷

1、城市管理体制不太合理

违法乱搭乱建是一项原因复杂涉及矛盾众多的社会问题,对违法乱搭乱建的治理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然而,长期以来,只有规划和城管部门为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孤军奋战,其他职能部门和各个区参与管得极少,有的甚至为暂时发展区域经济,在严格规划控制区,不顾城市总体规划变相支持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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