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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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6篇

为贯彻落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示精神,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市政府和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市局安支队特制定xx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检查对象

全市安部门以本辖区互联上服务营业场所(即吧)为检查对象,各县市区安大队要实时根据吧实际经营状况及时调整“双随机”主体名录库。

二、重点抽查内容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抽查以下内容:1、未按规定方式接入互联的;2、未按规定变更主要负责人、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3、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的;4、在互联上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不良信息或进行危害信息络安全活动;

5、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6、发现上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7、未履行信息络安全,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

三、抽查时间及比例

各县市区安部门,原则上每个月至少抽查2次,每次不低于15%。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吧,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各县市区安部门在专项检查整治期间,要注意总结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向市局支队反馈情况。

四、结果反馈,全部公开

各县市区按照双随机抽查计划,对抽查检查情况,是否存在问题,或给予什么处罚,要每周五将检查结果统一反馈到市局安支队,支队将双随机检查情况每半月通报一次。市局支队按照公开的原则,于每月xx年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对象开展随机抽查。现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目标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民政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部分领域中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杜绝民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工作计划

抽查时间:xx年全年随机;

抽查对象范围:丽水市民政局随机抽查对象库;

牵头处室:社会工作处;

检查人员:丽水市民政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为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根据《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人社发〔xx年人社部、省人社厅部署的“双随机”专项检查或者市商改办组织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在相应的时段开展实施;对上级部门已经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不再专门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对外国人就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劳务派遣机构执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执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用工主体执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以及对有关组织和个人骗取社会保险金、社会保险待遇的监督检查可与局相关业务科室协调开展检查。

对于配合监察执法事项的监督检查不单独列为“双随机”专项检查事项,结合其他事项检查一起,检查中发现有拒绝配合监察执法行为

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用人单位名录库,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双随机”抽检系统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根据依法核发的《**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双随机”抽检系统随机根据抽查事项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举报投诉多、群众关注度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诚信等级低或者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可以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帐归集,随机抽查结果纳

入用人单位社会诚信记录,并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及局站对外公示。公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抽查用人单位名称、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结果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根据“双随机”专项检查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检查方案;执法人员及被检查单位名单由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双随机”抽检系统中抽取,必要时可邀请局纪检部门到场监督抽取过程;各业务科室要加强涉及本科室业务检查时的执法指导。

(三)严格责任落实。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根据《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检查“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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