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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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二期工程第三阶段

B区建设项目

土石方工程合同

甲方:四川华庭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立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成NO—F001

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协议

发包人: 四川华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立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土石方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土方开挖的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土方开挖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成都大学二期工程第三阶段B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办事处十陵村、大梁村、西河镇跃进村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

2、工程承包范围: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人工、机械设备及实施组织,土方的开挖、及转运,场内调配及外运,地表清理,平整场地以及机械零星计时;废渣垃圾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并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零星工程:项目场地内开掘道口、协助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搭建、场地回填土、回填种植土等的使用挖掘、运土机械作业的项目以及临

时挖、移、吊、平整,意外应急和护坡抢险等;工程资料及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的编制,相关试验。

3、工程承包内容:本工程中开工仪式、临时设施、施工图纸内涉及所有机械、挖土、转运、甩方、场地平整、以及机械零星计时。关于政府与地方的协调费和倒场费(不单独计取)。机械进退场、日常维护保养、修理、燃油添加、场址内移机、土方开挖、土方开挖的准备(包括场地平整、障碍物处理、驾驶员配备)、土方开挖过程等土方开挖、回填涉及的全部内容。

第三条:土石方开挖工期

1、本工程土方开挖工期必须在保证土方开挖施工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延期后,超过约定工期项目部将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超过7天以上将对该班组清出现场,已完工部分按合同价的70%结账。

2、暂停施工: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及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暂停施工,双方办理手续,工期顺延,费用不增加。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暂停施工,工期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价款

1、工程合同固定单价

工程合同固定单价明细表

此单价为固定价格,不随施工时间、施工次数、施工分层分段、所遇到土石方的类别、施工深度、施工天气、道路状况等任何因素而改变。

2、工程价款的计算依据

(1)方量计取按现场实际发生的板方计算(甲方指定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方量)。

(2)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资料、招投标文件、甲方与分包方签订的计算规则等。

(3)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甲方现场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与乙方共同参加并签字的方单为决算依据。

(4)机械零星计时按清单价计取,用工由甲方施工员、材料员或责任工长(生产经理)两人以上每天开具派工单,双方代表签字留存。每月汇总,日清月结。

3、工程价款其他约定:因乙方原因(安全、进度、质量、资金等)中途退场或甲方要求中途退场,工程最终结算价只能按合同价的70%结算,且乙方还相应承担违约责任(业主、监理单位的处罚以及工期损失、返工费等),赔

偿给甲方带来的相应损失。

4、综合固定单价的组成:报价单价为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所涉及机械、进出场费、燃油费、人工、倒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赶工费、管理费、照明费、水电费、税收、风险、保险、发票、及政府、地方协调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缴纳壹拾万元人民币工程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政府及地方的协调以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一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施工要求,项目罚款与损失均在此履约保证金中扣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意中途放弃而退场或甲方要求中途退场而构成违约,此履约保证金一律不退还。

工程完成一半时30天内退还50%(不计息),完工后30天内退还余下的50%(不计息)。

第六条:合同价款支付

1、土方施工待整个项目素土挖运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量60%的工程款。

2、土方施工完毕待整个项目土建基础验收(±0.00时)合格后30天内支付所完工程量的70%工程款(不计利息),待整个项目主体(包括砌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80%工程款(不计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90%工程款(不计利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包括二审)完后半年内支付至结算价100%工程款。

3、乙方在完工后将完成工作内容结算,在当月25日向甲方报送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并附具进度支付条件表、付款申请表、工程

进度确认单和有关资料;经甲方项目部预算办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查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送公司预算部终审再交财务室挂帐,乙方报送工程量不得超过±3%,超过3%应支付审计费用,审计费用按超过3%的10%收取。

4、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的同笔工程款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核定的工程款。

5、下列费用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再从进度款中扣除:

(1)、若项目部协助代购的安全帽、工作马甲、工作服、胸牌等;

(2)、由项目部代为乙方进场人员统一办理出入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项目罚款(罚款不交双倍扣除);

(4)、因乙方原因质量不合格或返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材料浪费

(6)、因乙方人员故意损坏设备造成事故的直接损失费、间接损失费和设备修理费。

(7)、超过±3%的审计费用。

6、乙方承包的分项作业工作全部按约定完成且经甲方项目部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结算文件及支付乙方工程款的财务凭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方为生效。

7、乙方每月应将聘用工人花名册及上月班组人工费工资表按甲方要求提交一份给甲方,并加盖乙方的印章。

8、乙方派专人办理聘用工人的权益卡和工资卡,以及与银行的对接和工资发放。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设立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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