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及收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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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高会员俱乐部保障收单及理赔流程
一、收单流程
二、理赔流程
三、理赔手续及服务
☆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身故时,由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 发生意外、疾病门诊或意外住院医疗的,自门诊、出院之日起90日内向保险公司索赔。
申诉
拒 付
(一)理赔手续
受益人申请医疗保险金时,须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单证:
1、意外伤害保险
(1)伤残保险金理赔申请须提供以下单证:
①保险事故证明
②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③保险单
④病历及检查结果
⑤伤残鉴定书(由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
⑥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补充资料
(2)身故保险金理赔申请须提供以下单证:
①保险事故证明
②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③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公安部门或县、区级以上医院或人民法院出具)
④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⑤被保险人遗体殡殓证明
⑥受益人身份证件、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
⑦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补充资料
2、附加门急诊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意外、疾病门诊费用索赔:
①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含主要症状、诊断及诊疗意见、药名剂型、剂量、用法、
总量等;
②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及结果单;
③必要时提供药品包装或说明书;
④医疗收据原件,若多方报销时需提供报销方已经报销金额的证明及收据复印件;
⑤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2)意外住院费用索赔:
①入院时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②出院小结,含出入院诊断、入院后主要诊疗过程、出院时恢复情况等;
③电脑打印的医疗费收据,若多方报销时需提供报销方已经报销金额的证明及收据
复印件;
④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含住院期间各项检查、用药、治疗等费用明细,而非每
日清单;
⑤医保结算清单;
⑥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二)理赔服务
1、门诊医疗费用索赔应在该次门诊发生90日内提出申请,意外住院医疗费用索赔应在该次住院结束后90天内提出申请。申请门诊医疗费赔偿时,应按门诊日期顺序提出索赔,员工本次索赔的医疗费单据日期必须在该员工上次的索赔日期之后。
2、被保险人在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时,如须配合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向医院声明,将自费药在医疗费收据上分别列清,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付部分或全部药品费。
3、医疗保险索赔申请单填写指南及注意事项:
①申请单填写前,须将有关索赔单据附在申请单保险公司留存联背面;
②员工填写申请单时,须一并填写保险公司留存及贵公司留存部分;
③索赔金额须与申请单后面所附的原始收据上的金额一致;诊病日期须与病历及收
据上的日期一致;
④被保险人若在出差期间患病,应在索赔申请单上注明出差时间和出差城市;
⑤收据金额须与病历记录相符;
4、保险公司按以下规定提供理赔服务:
①每月在约定的日期向投保方所指定的联系人收取赔偿申请资料;
②每次赔偿后出具赔偿清单一份给投保方;
③对累计赔偿已达到保险金额的员工发出通知书并抄送投保方;
④对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付时,保险公司将提供
解释,并退回相关单证;
⑤保险公司将按贵公司的要求,定期向贵公司告知医疗保险的收支情况;
⑥门诊自递交完整保险金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付应付的赔款;
⑦投保方若对保险公司服务方面不满意,可投诉全国服务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