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考核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建全国明城市奖惩考核办法
创建全国明城市奖惩考核办法
各村、槐花园社区、镇直各部门、绿淮物业公司:
根据《xx市精神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关于印发淮上区创建全国明城市奖惩考核办法的通知(暂行)》件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奖惩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压实责任,明确奖惩,对各责任单位和包保人员进行考核,全面提升全镇创建工作。
二、考核内容
201年版《全国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2014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xx市重点乡镇明创建测评体系》规定的各项内容,重点考核辖区各条道路、楼道院落、背街小巷、公共厕所、农贸市场、交通秩序、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工作要求
各包保领导、督导员,各村、槐花园社区负责人每天要到责任区域检查巡查,所有责任人员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对责任区域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考核不失分。
四、考核方式
(一)上级通报。根据日常巡查和上级通报存在问题,督促落实责任单位整改到位。
(二)明察暗访。每周由创城办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明查、暗查等方式进行,并由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不定期随机抽查。
(三)效能督查。每周由效能办根据日常巡查和上级通报情况,落实奖惩。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于包保领导、督导员,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物业负责人缴纳创城保证金1000元。
(二)奖惩措施。
1、上级检查没有通报问题的责任区域,不扣保证金。
2、上级检查有通报问题的责任区域,如果包保领导和督导员未提前发现此问题,包保领导和督导员每个问题各罚0元;如果包保领导和督导员提前发现问题,但责任单位未及时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每个问题罚0元。
3、镇本级检查中发现问题并通报的,参照第2条执行,罚款额减半。
4、如所包保区域在上级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给全区创城造成重大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全额扣除保证金,并进行责任追究。
、在中央明委对全区及我镇进行创城考评验收后,根据我镇在全区位次,按照区返还我镇奖金比例倍数,乘以每人保证金剩余基数进行返还。保证金基数扣完的,不进行返还。
6、纳入绩效考核,但不缴纳保证金的其它参与创城工作的村两委干部,根据参与创城工作成效,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在年终考核时给予相应加(减)分兑现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