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运输处2015年1月16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加强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运输站段,各运输辅助单位,局属各非运输企业,各工程指挥部,各合资铁路公司,各部管管内合资铁路公司,电化局上海维管处,各铁路办事处,路局安监室,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建设、土房、信息化处,调度所,信息技术所:

根据路局1月12日周交班会的精神,为深刻吸取“1.5”西安局宁西线塔吊吊臂侵限碰撞客车事故的教训,加强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确保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现就做好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路局有关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

1.强化邻近营业线施工方案编制、审查

邻近营业线施工方案须严格按《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运发〔2012〕586号)第十二章第47条规定进行分类并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中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违规编制施工方案,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方案审核、把关,确保邻近营业线施工方案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2.明确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职责

施工单位是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的主体,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设备单位、路局相关部门均须按《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运发〔2012〕586号)第十二章第51条有关要求,认真履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3.严格执行邻近营业线施工8项禁止性规定

各单位、部门须认真执行《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运发〔2012〕586号)第十二章第52条关于邻近营业线施工8项禁止性规定,凡属于8项禁止性规定范围的,禁止施工。

二、强化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为切实吸取“1.5”事故的教训,对于邻近营业线施工中有关塔吊、吊机、大型机械、立柱等可能发生侵限的施工项目,特提出以下要求:1.开展专项检查。对现有塔吊吊臂侵限防倾覆措施和吊机、大型机械、

立柱等邻近营业线施工项目的防侵限措施,由建设单位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后于1月22日17:00前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和运输处施工协调办。

2.在执行月度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基础上,对于邻近营业线施工中有关塔吊、吊机、大型机械、立柱等可能发生侵限的施工项目实行日计划制度,并规定如下,自2015年1月22日起执行。

(1)编制邻近营业线施工日计划。施工单位须编制《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日计划表》(格式见附表)于施工前1日10:00前报所属建设管理机构,由建设管理机构审核无误后进行汇总,于11:00前报相关工务段调度科。

(2)充分发挥工务段调度作用。工务段调度科需对《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日计划表》进行核对,落实监管人员,相关计划整理后于施工前1日15:00前报路局调度所工务调度室。

(3)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工务段施工现场监管人员到达和撤离现场、检查情况等,均需及时向工务段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工务段调度要对监管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强安全风险提示,确保人员及时到岗和监督措施落实到位。路局调度所工务、行车调度室要结合日常调度工作实际,按规定及时沟通,动态掌握此类施工情况,加强对现场提醒和盯控。

运输处

2015年1月16日附件:1、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日计划表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日计划表

单位:施工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