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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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定以下制度:一、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一)上岗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及其他资格证。

(二)医护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护士)执业证、注册证,并在县卫生局政注册备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一)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

单位与职工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聘用关系。

1、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师人事局备案。

2、聘用者在合同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聘用后无法胜任工作或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者;(3)因聘用者工作责任心原因导致严重医疗缺陷、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经教育无效,触犯法律法规,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含)15天,一年内累计超过(含)30天者;(6)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8)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者也可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发现医院未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的;(2)依法应征入伍的。

5、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3万元。

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含组织培养学习等费用)。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胜任工作;身体健康,无明显疾患,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定以下制度:一、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一)上岗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及其他资格证。

(二)医护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护士)执业证、注册证,并在兵团卫生行政注册备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一)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

单位与职工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聘用关系。

1、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一般为5年。

2、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师人事局备案。

3、聘用者在合同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聘用后无法胜任工作或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者;(3)因聘用者工作责任心原因导致严重医疗缺陷、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经教育无效,触犯法律法规,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含)15天,一年内累计超过(含)30天者;(6)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8)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者也可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发现医院未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的;(2)依法应征入伍的。

5、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3万元。

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含组织培养学习等费用)。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胜任工作;身体健康,无明显疾患,年龄在28周岁以下(特殊情况者除外);持有教委认可的中等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保证医院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升医院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医院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以下是具体的制度规定,以保证医院的人员质量和工作效率。

一、人员聘用制度1.职位要求:对不同职位的要求进行明确,并通过各种方式公开招聘2.面试流程:制定面试流程,包括简历筛选,笔试,面试等环节,以确保选拔的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3.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需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规定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二、人员培训制度1.入职培训:对新入职的医务人员,对其进行一定的培训,包括新员工手册的发放和培训、医院制度和规范的介绍等,使其快速适应工作环境2.在职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在职培训,包括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知识,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同时也可以通过组织参加学术交流会、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能力3.培训效果考核:对参与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效果考核,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医务人员的进步三、人员绩效考核制度1.考核指标:制定全面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核内容2.考核周期:设定一定的考核周期,例如半年或一年一次,以确保考核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考核方式: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包括考核问卷、观察评估、工作记录等方式,以多角度了解医务人员的工作状态和表现四、奖惩制度1.绩效奖励: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符合要求的医务人员一定的绩效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或其他激励措施,以鼓励其继续提升工作能力和质量2.表彰制度:建立医院的员工表彰制度,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卓越贡献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3.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行为或工作不当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表扬延迟、停职或解雇等措施;同时也要建立一套正当合理的申诉机制,以便医务人员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是一套重要的制度体系,可以保障医院人员质量和工作效率。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1)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1)

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定以下制度:一、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一)上岗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及其他资格证。

(二)医护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护士)执业证、注册证,并在兵团卫生行政注册备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一)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

单位与职工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聘用关系。

1、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一般为5年。

2、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师人事局备案。

3、聘用者在合同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聘用后无法胜任工作或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者;(3)因聘用者工作责任心原因导致严重医疗缺陷、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经教育无效,触犯法律法规,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含)15天,一年内累计超过(含)30天者;(6)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8)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者也可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发现医院未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的;(2)依法应征入伍的。

5、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3万元。

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含组织培养学习等费用)。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胜任工作;身体健康,无明显疾患,年龄在28周岁以下(特殊情况者除外);持有教委认可的中等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人事制度改革(一)(二)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单位与职工(国家干部、固定制工人和合同制工人)订立1、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200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2、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入职工个人档案(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须经区卫生局鉴证后生效)3(1)(2)(3)(4)(5)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6)(7)不履行合4、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3万元。

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含组织培养学习等费用)5、实行聘用制后,原工人身份的女性工作人员现受聘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用5年以上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如工作需要、本人申请、身体健康,经组织批准,继续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其退休年龄可按现行女干部的退休年龄规定执行;原干部身份女性工作人员聘用在工勤岗位上工作满1年的,其退(三)各科室人员明确编制,科主任、护士长与相关职工实行双向选择,职工在首次聘用中落聘下岗的,可给予半年时间的内部待聘期限,并为其提供转岗培训和两次上岗机会。

待聘人员在待聘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浮动物价补贴)。

待聘期满后仍未能上岗的,由医院办理辞退手续,本人也可以辞职,到人才(劳动力)市场登记,重新就业。

待聘人员,男50周岁,女45周岁,个人提出内部退养申请,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报区卫生局审核备案,内部退养期间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部分津贴,不参加年度考核,可参照在职人员增加档案工资作为参保基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四)12、离岗退养。

干部身份:男57周岁、女52周岁;工人身份:男50周岁、女45周岁,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区卫生局批准,可以安排离岗退养。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医院人员的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对于医院的发展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这五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医院人员聘用制度医院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聘用制度,以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首先,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人才招聘政策。

其次,医院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引进高级人才、招聘实习生等方式,广泛汇集人才资源。

最后,医院需要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制定合理的工资待遇、绩效评估和晋升制度,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二、医院人员培训制度医院应加强对职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素质。

医院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课程,如临床技能培训、医学知识更新培训、服务技能培训等。

此外,医院还可以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交流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

医院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培训部门,配备专业的培训师资力量,制定培训计划和评估体系,确保培训效果。

三、医院人员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管理制度,以提高组织效能和工作质量。

首先,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人员考勤制度和工作时间规定,确保医务人员能够按时到岗工作。

其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进行量化评估,依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激励和奖励。

最后,医院应建立开放、公平、透明的沟通机制,鼓励医务人员发表意见和建议,参与管理决策。

四、医院人员考核制度医院应建立全面的人员考核制度,评估医务人员的业绩和能力表现。

医院可以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方法。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诊疗技术水平、医患关系、工作积极性、卫生防控能力等方面。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晋升、奖励和岗位调整的依据,同时也可以发现医务人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和提高。

五、医院人员奖惩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发挥成果和激励创新,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医院可以设立各类奖励措施,如先进个人、先进团队、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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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可编辑) 精选资料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定以下制度:一、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一)上岗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及其他资格证。

(二)医护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护士)执业证、注册证并在县卫生局政注册备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一)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

单位与职工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聘用关系。

、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师人事局备案。

、聘用者在合同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聘用后无法胜任工作或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者()因聘用者工作责任心原因导致严重医疗缺陷、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经教育无效触犯法律法规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含)天一年内累计超过(含)天者()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者也可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发现医院未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的()依法应征入伍的。

、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万元。

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含组织培养学习等费用)。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胜任工作身体健康无明显疾患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

(三)聘用办法:录取后试用期为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正式予以聘用。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医院人员的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是保障医院人员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从每个方面分别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医院人员的聘用制度对于医院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医院在聘用人员时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聘。

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收集简历、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招聘面试时应充分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并结合医院的需求进行综合评估。

同时,医院可设立试用期,以便更好地了解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其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医疗知识、临床技能、沟通技巧、医疗伦理及法律法规等。

培训形式可以采取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互联网教育等多种方式。

此外,医院还应制定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需求,对医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培训评估,以及时调整培训内容。

第三,医院人员管理是保障医疗安全和医院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进退管理、调配、岗位设置等方面。

在人员进退管理上,医院应明确人员晋升、降职和调动的条件,并制定相关的操作细则,确保人事管理的公平公正。

此外,医院还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医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协调处理医务人员之间的工作纠纷。

第四,医院应建立科学的医务人员考核制度,评估医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绩效。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医生的诊疗质量、护士的护理技术、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等方面。

考核方法可以采用客观指标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如通过病案质量评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此外,医院应公开透明地公布考核结果,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最后,医院应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工作并提高工作质量。

医院可以设立多种奖项,如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科研项目等,并进行相应的奖励。

同时,医院也应建立违规行为的处理制度,如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一、聘用制度1、岗位设置,明确职责医院的岗位职责要明确,招聘时需要写清楚岗位职责,以便对应的人员能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实现工作目标。

2、择优录用医院在招聘时应该以择优录用人员为原则,综合考虑招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岗位能力、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尽可能的选用最适合岗位的人才。

3、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进入医院的新员工在入职后需经历一个短期内的试用期,以检验其水平和适应能力,医院应该要给予新员工必要的指导和帮助,评估其工作表现,并及时给出工作建议和优化计划。

4、实行合同制度医院应当与新员工签订正式的职业合同,明确工作时期、工资报酬、工作条件等相关内容,以确保员工的权益、明确各方权责,降低劳动关系的风险。

二、培训制度1、建设职业发展通道医院应该根据职业能力和发展方向制定职业的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通过本部门内部升迁、跨部门岗位调整、业务拓展等方式来实现自我发展。

营造一种能够激励、鼓励员工成长的文化氛围。

2、提供专业知识讲座医院应该制定各级别职工的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各类专业知识讲座、实践活动以提高员工水平和能力,吸收新的知识技能,进一步完善专业素养。

3、注重日常技能训练日常技能训练,如急救技能培训、护理技能培训等,不仅能够保障员工的工作水平,也是提升员工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医院应该制定科学的技能训练计划,将日常技能训练纳入日常工作中。

三、管理考核制度1、建立考核机制医院应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提高自我素质和能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派遣。

2、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医院应该将员工的业绩与管理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树立“能者优先,不断绩效”的工作导向和管理理念,不断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四、奖惩制度1、引导员工积极向上发展医院应该制定一套激励机制,通过向员工提供奖励的方式来激励员工的工作尽职尽责、培训学习、积极创新等行为,促进员工积极向上发展。

医疗机构人力资源培训、评审与奖惩体系

医疗机构人力资源培训、评审与奖惩体系

医疗机构人力资源培训、评审与奖惩体系1. 引言医疗机构的人力资源培训、评审与奖惩体系是保障医疗机构运转和提升员工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医疗机构人力资源培训、评审与奖惩体系的目标、原则及实施方法。

2. 目标医疗机构人力资源培训、评审与奖惩体系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医疗机构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绩效;- 培养和发展医疗机构内部的人才;- 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3. 原则在设计和实施医疗机构人力资源培训、评审与奖惩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公正:确保培训、评审与奖惩的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目标导向:根据医疗机构的发展需求和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制定明确的培训、评审与奖惩目标;- 全员参与:鼓励全体员工参与培训、评审与奖惩活动,提高整体绩效水平;-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改进培训、评审与奖惩体系,确保其适应医疗机构的发展变化和员工的需求。

4. 实施方法4.1 培训医疗机构人力资源培训的实施方法包括:-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和员工的能力缺口,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 多种培训形式:采用多种培训形式,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满足不同员工的学习需求;- 培训评估:定期评估培训效果,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4.2 评审医疗机构人力资源评审的实施方法包括:- 设定评审标准:明确评审的指标和标准,确保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定期评审:定期对员工进行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和潜力,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指导;- 评审结果反馈:向员工及时反馈评审结果,激励员工改进和成长。

4.3 奖惩医疗机构人力资源奖惩的实施方法包括:- 奖励制度: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创新;- 惩罚制度:建立合理的惩罚制度,以防止员工违规或不当行为的发生;- 奖惩公示:公示奖惩结果,增加奖励的公信力和惩罚的威慑力。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与发展制度第一章概述为了提升我们的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更好地服务患者,我们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地制定了这份制度。

目标是确保这些专业人士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第二章制度目标这份制度的目标主要有:1. 清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标准和流程。

2. 规范培训内容,提升专业技能。

3. 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促进团队合作。

4. 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确保评价的公平性。

5. 设立奖惩机制,激励优秀人才,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三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们单位内所有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相关岗位。

第四章聘用制度4.1 聘用标准在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拥有相关领域的学历和执业资格证。

-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4.2 聘用流程聘用的步骤如下:-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职责与要求。

- 收集并筛选应聘材料,进行初步面试。

- 组织专业技能的考核。

- 综合评估后,选定录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章培训制度5.1 培训目标我们的培训旨在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与服务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医疗环境。

5.2 培训内容培训的内容涵盖:- 新员工入职培训。

- 专业技能提升。

- 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

- 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5.3 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多样,主要包括:- 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

- 现场实操与模拟演练。

- 专家讲座及学术交流会。

第六章管理制度6.1 管理职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各科室领导共同负责,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6.2 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工作包括:- 定期召开会议,沟通工作进展。

- 建立工作日志,记录相关情况。

- 定期评估流程,持续优化。

第七章考核制度7.1 考核指标考核的标准包括:- 工作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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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
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定以下制度:
一、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
(一)上岗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及其他资格证。

(二)医护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护士)执业证、注册证,并在兵团卫生行政注册备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
(一)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

单位与职工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聘用关系。

1、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一般为5年。

2、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师人事局备案。

3、聘用者在合同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聘用后无法胜任工作或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者;
(3)因聘用者工作责任心原因导致严重医疗缺陷、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
(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经教育无效,触犯法律法规,
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含)15天,一年内累计超过(含)30天者;
(6)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8)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者也可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发现医院未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的;
(2)依法应征入伍的。

5、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3万元。

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含组织培养学习等费用)。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胜任工作;身体健康,无明显疾患,年龄在28周岁以下(特殊情况者除外);持有教委认可的中等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

(三)招聘程序:被聘用者本人申请,医院办公室审查,护理部组织专业考试,院领导面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四)聘用办法:录取后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正式予以聘用。

医院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其本人签订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一)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录用,即分配至相关科室,纳入科室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我院制定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三)专业技术人员同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所在科室负责考核,评出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与合同续聘、工资、奖金、晋升晋级挂钩。

(四)聘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
2、聘用合同期限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聘用关系;也可根据医院、聘用者双方实际情况及聘用者年度考核结果,决定续聘与否,但续聘年限最多不超过10年。

如聘用者连续二年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资格证,即不再续聘。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2、聘用者与医院解除或终止合同,都必须办好工作交接手续,离院不得带走医院科技成果、内部资料、设备器材,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由医疗质量与业务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年度业务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科室负责人分
配。

(二)根据医院卫生服务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安排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业务学习,定期进行考核检查。

(三)各科室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业务学习计划由负责人制定,并上报办公室备案。

(四)每季度以各科室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三基”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四十岁以下必须参加,外出进修者除外),试题以临床多选题为主,考试形式为闭卷笔答。

学分成绩由护理部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年终业务考核的一部份。

(五)考核的原则:客观公正、全方位、制度化、效率原则。

(六)考核的具体方式:直接领导考评、同行考评、下属考评、自我考评、组合考评。

(七)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根据医院工作特点,制定量化的考察要素,建立健全简便、易操作的考核系统。

医院负责对各科室责任人的考核工作,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科内考核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奖惩
(一)医院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授奖:
记功授奖等级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记功等级由院领导组织人员统一审核确定。

1、保护医院财产物资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业绩突出,为医院带来明显效益者。

3、对医院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医院带来明显效益者.
4、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医院楷模者。

(二)医院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记过处罚等级有: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

若职员行为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医院有权起诉;所有人员的奖惩记录,均纳入医院考核内容。

1、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违反医院财务制度者。

2、玩忽职守、责任丧失,屡教不改给医院形象、业务、效益带来损害者。

3、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4、触犯医院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本实施意见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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