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申请书(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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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申请
(商事主体名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证照管理)业务。
申请人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承诺本次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及电子文档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1.申请设立登记时,公司的申请人为全体股东;非公司企业法人的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的申请人分别为公司、隶属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的申请人为合伙人。
2.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证照管理时,申请人为本商事主体。
3.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均为经营者。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铅笔。
2、公司类型应当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
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公司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填写“申请实收资本备案”一栏,并提交验资证明文件。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注: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填写,本页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E.自然人;F.外商投资企业;G:其它。
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
4.公司不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不填写“实缴”一栏。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法定代表人信息
公司秘书信息表
公司名称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自然人秘书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秘书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设立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注册号不填;公司成立后则由公司盖章,填写注册号。
4、公司秘书应当符合《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任职条件。
注册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表
说明
1.本表格填写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使用常用签字,如有不同字体可同时备案。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办理(商事主体名称)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 □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 □同意□不同意修改商事主体自备文件的错误;
4.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取照方式:□委托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选择邮政速递并委托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企
业;变更、注销、备案、证照管理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合伙企业设
立登记的,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变更登记、备案的,申请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清算成员备案、注
销登记的,申请人为清算人;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人为本合伙企业。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项选
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取照方式请在相应的□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
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提交验资证明文件;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评估机构的评估作价证明文件。
6、董事、监事、经理和秘书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注:一人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注:一人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住所使用证明。
9、已预先核准名称的提交《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商事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出资人或授权机构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公章)。
4、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提交验资证明文件;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评估机构的评估作价证明文件。
5、董事、监事、经理和秘书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7、住所使用证明。
8、已预先核准名称的提交《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商事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