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广州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设备技术原则(修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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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00.05/Q103-0001-1001-8173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 645—200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T448-2000 )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 JGJ/16-2008)
广州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设备技术原则(修订)
3 术语和定义
3.2.6 低压配电房:指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的低压供配电设施。房内装设有低压开关设备。
4 主要技术原则
4.1 电压等级 广州市中低压配电网电压等级标称值如下:
4.1.1 中压为 10kV; 4.1.2 低压为 0.38/0.22 kV。 4.2 用户供电可靠性 4.2.1 满足电网供电安全准则的要求。 4.2.2 满足用户用电程度的要求。 4.2.3 实现广州供电局城市供电可靠率(RS1)99.99%的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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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设备技术原则(修订)
4.2.4 双电源或多电源供电的用户,失去一回路电源后,应保持对用户连续供电。
4.2.5 单电源和多电源供电的用户,电源全停时,恢复供电的目标时间为一回路故障处理的时间。
4.2.6 开环环网中的用户,环网故障时需通过电网操作恢复供电的,其目标时间为操作所需的时间。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CSG 1 0012—2005 ) 《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CSG/MS 0308—2005 )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 12325) 《标准电压》(GB 15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2)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GB 12326)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93)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 15543—1995 )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 15945—1995)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DL/T 814—2002 )
行管理水平,实现配电网自动化,最终达到配电网安全可靠运行,供电可靠性和节能降耗指标均实 现国际先进水平的目的。
通过制定本技术原则,为广州供电局配电网建设、改造和业扩提供高起点,高标准、统一规范 的设备技术标准和原则。对提高现有设备运行能力、技术水平、节能降损水平,对建设配电网自动 化、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适用范围
4.3 中性点接地方式
4.3.1 主要由架空线路构成的 10kV 配电网,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不主要由电缆线路构成的 10kV 配电网,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不超过 30A 时,可采用不接
李敏虹
李于达 黄志斌
龚建平
2010-03-02 印发
制度信息
2010-01-01 实施
F.01.00.05/Q103-0001-1001-8173
广州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设备技术原则(修订)
广州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设备技术原则(修订)
1 总则
1.1 目的与意义 为“创建国际先进水平供电局”,进一步提高和规范中低压配电网线路、设备技术装备水平和运
3.1 联络点与环网点 3.1.1 联络点:指馈电线路上不同电源间起联络作用的设备。 3.1.2 环网点:指 10kV 配电网络环网结构上的设施,包括开关房、综合房和箱式开关房。 3.1.3 环进(出)节点:指在环网点内构成主环结构的进出线节点。 3.1.4 开环点:指环网网络上常开的环进(出)节点。 3.1.5 环网支线节点:指在环网点内引出的支线节点。 3.2 配电房 配电房是指 10kV 线路上的开关房、综合房、专变房、高压房、公变房、低压配电房的统称。
广州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设备技术原则 (修订)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F.01.00.05/Q103-0001-1001-8173
2010-03-02 印发
封面
2010-01-01 实施
本制度信息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对应文号 版次 0807 版
1001 版 2
广州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设备技术原则(修订) F.01.00.05/Q103-0001-1001-8173
变更概要
修编时间
2008-07
1、增加对用户供电可靠性的描述; 2、增加部份用户常用配电设备、设施技术原则; 3、按新技术需求,对部份设备、设施技术原则做了修 编。
2010-01-13
状态 废止 在用
角色 编写 初审 会签 审核 批准
人员 文锋、秦丝、王琦、邓盈盈、何毅思、杨晓东、赖水生、冯翩、邱朝明、吴志刚、 李懿乾、王毅、尹引、廖伟焱、周庆辉、何舜徽、戚琪、梁鉴波、韩炯锐 张泽华
3.2.1 开关房:指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的 10kV 供配电设施。房内装设 10kV 开关柜设备。属于环网 型的配电房。 3.2.2 综合房:指用于降压并分配电力的供电设施。房内装设有 10kV 配电变压器、10kV 开关柜设 备和低压设备等,属于环网型的配电房。 3.2.3 专变房:指用于降压并分配电力的供电设施。房内装设有 10kV 配电变压器、10kV 开关柜设 备和低压设备等,属于终端型的配电房。 3.2.4 高压房:指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的 10kV 供配电设施。房内装设 10kV 开关柜设备。属于终端 型的配电房。 3.2.5 公变房:指用于降压的供电设施。房内装设有 10kV 配电变压器和低压设备,属于终端型的 配电房。
本原则适用于广州供电局 10kV 及以下配电网的设计、建设、改造、运行、用户的设备技术 选型和技术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原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原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原则。但鼓励根据本原则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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