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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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结合电梯保养服务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电梯保养服务合同(合同编号:)订立补充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关于材料
1、井道工字钢、隔离网卫生由乙方负责,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主要易损件清单见附
件。
2、以乙方当年销售价八折的价格向甲方提供配件,并送货上门。
第二条服务时间
1、住宅电梯维护保养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停梯保养时间为9:00--11:30,14:00--17:0 0,若遇法定节假日应进行调整。写字楼电梯维护保养时间为周日8:30--17:00。
2、遇特殊原因,乙方需在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外进行电梯检修,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
将根据实际安排适当时间进行。
第三条服务内容
1、电梯发生困人及其他运行故障,乙方应在接到报告后4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乙方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要求有甲方对口人员参加,并在《电梯例行保养情况登记表》、《电梯故障处理情况登记表》上签字认可,若未得到甲方的签字认可则视为未保养。在保养期间内,未经管理处相关人员同意而离开现场,按缺少一次保养处理。
3、本合同电梯月故障总次数不得超过二次,该故障为由于电梯本身引起的机械和电气故障、造成电梯停止运行,不包括人为损坏及系统断电等非保养因素引起的故障。
4、乙方承包的维修保养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第三方施工。
5、乙方须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的维修保养计划,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
6、乙方应在电梯运行合格证到期前45天书面通知管理处准备电梯年检工作,甲方直接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手续。
第四条故障修复时间
1、一般性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1小时。
2、由于电路板与主要电器元件损坏等引起的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由于重要机械部件损坏造成的较为复杂的故障修复时间则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乙方
应积极主动与甲方协商,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以上时间须扣除甲方确认或采购配件所花费的时间。
第五条人员要求
1、乙方维保电梯时应两人同时到场,着工衣、工裤,戴工牌,着装整洁;不允许与业主发生争吵、打架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
2、乙方作业人员不得在维保现场有吸烟、吃东西等行为。
3、乙方作业人员不得带同与作业无关人员到维保现场,乙方管理人员、检查人员除外。
第六条奖惩规定
1、违反合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每超过15分钟罚款50元,最高不超过该部电梯当月保养费的30%。
2、违反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视为未保养,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扣除该台梯当月50%保养费,并追究乙方责任。
3、违反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每多发生一次故障罚款200元。电梯当月未发生任何故障,则给予乙方200元的奖励。
4、违反第三条第四款之规定,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并追究乙方责任。
5、违反第三条第五款之规定,扣除当月保养费的5%。
6、违反第四条任一款之规定,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罚250元,第三次扣除该台电梯当月全额保养费。同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7、违反第五条任一款之规定,当月发生一次罚100元,发生两次罚200元,发生三次则扣除该台电梯当月维保费。
8、由于乙方电梯保养不到位,造成电梯年检一次不能通过,乙方应负责电梯复检和整
改的一切费用,并承担因电梯过期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在年检前书面通知甲方需要整改,因为材料审批而未整改的,由甲方负责。
9、因维修保养过程不当造成的乘客人身伤害及物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罚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保养服务费用中扣除,奖励与保养费一起汇至乙方帐户。
11、乙方每季度首月五日前,凭有关票据和双方对维修保养服务考核表,向甲方申
报支付上季度的电梯维修保养费。甲方收到乙方付款资料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上季度电梯维修保养费,乙方有权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七条其它
1、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电梯保养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同等效力。
2、补充协议与电梯保养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的态度共同协商,签订书面材料作为协议附件。
4、双方对协议有争议而协商未果,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时间:年月日
乙方:
时间:年月日
电梯维保补充条款
1.乙方对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必要时进行“负荷调整试验”,确保设备得到
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通常在设备年检前进行,以使设备能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检验。
2. 乙方有完善的保养质量监控制度,确保电梯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年检。若由于保养原
因不能通过年检,乙方将负责支付复审费用。同时,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电梯保养期内的年审手续(包括有:办理电梯报检、排期、代领有关检测的资料及使用合格证),而设备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3. 乙方参照《免费零件清单》提供价值在100元以下的电梯易损件的更新费用,但每月费用
合计总额不超过300元。
4. 本合同价不包含备件更换的费用。因电梯故障、修理和功能升级所需的备件,由甲方另外
支付。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报价方案后进行备件更换。乙方只收取材料费用(更换材料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标准参考)。甲方应在乙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
5. 在保养中,零部件的购置,由乙方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代为购置,其购置费用及
乙方需收费的其它工程事项费用,甲方应在乙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天支付。
6.乙方向甲方提交定期维修保养工作计划,每月不少于两次现场保养工作。
7.乙方开始为甲方电梯设备提供保养服务前,将对所保养设备按国标及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事
项进行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给甲方,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及时作出处理。如需维修,乙方将免人工费对设备存在故障、缺陷等进行整改调试及更换零配件,而甲方负责所有更换零件及材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