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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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兴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编制:李彧豪

审核:刘龙太

批准:

发布日期:2007年3月1日实施日期:2007年3月3日

目录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总则

2. 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内容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及培训、复审

4. “转岗”、“复岗”、“四新”安全教育

5. 企业各层次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 经常性安全教育

7. 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

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三、员工培训记录表(样表)

四、公司各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汇总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总则

1.1. 使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恩施兴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思想教育、知识教育、技能教育、法制教育等四个方面。教育培训的范围为: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复审;“转岗、复工、调岗、四新”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及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2. 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2.1. 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a)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

作技能;

b)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c)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a)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b)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c)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a)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b)行业安全生产法规,相关强制性标准;

c)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思想教育

a)思想教育;

b)纪律教育。

2.2. 安全教育形式和层次

1)全员安全教育每年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两次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常识等,

并组织进行考试,要求合格率达100%。

2)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工人、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实习人员、临时工以及其它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主管经理负责,施工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本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遵章守纪教育,本公司的生产概况与特点,历年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教训等,由施工安全部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后转送到公司或项目部进行教育。

4)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安全员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本公司劳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本公司发生的事故案例和案例分析、教训及注意事项及应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技能等,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班组进行教育。

5)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教育内容为:本班组生产作业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标准,遵章守纪文明生产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消防知识等,培训后由班组长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公司施工安全部存档。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及培训、复审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湖北省劳动人事厅颁发的《湖北省五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管理的意见》规定,公司凡从事电工、起重作业、金属焊接(气割)、压力容器操作、施工区域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除机动车辆驾驶外,以上所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均由公司施工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行。

3.2.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发现一次扣5 分。

3.3. 凡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和不参加复审者,收缴其操作证,并对其进行扣分处罚,扣5-10分。

3.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施工安全部有权停止其作业。

4. “转岗”、“复岗”、“四新”安全教育

4.1. 非公司内部调动、从外单位调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方可上岗。由一般工种改换为特种作业的,要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

4.2. 脱岗6 个月以上复工者,必须由分公司、班组对其进行复工返岗安全教育,方可复工上岗。

4.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要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否则,不得投产或

投入使用。

4.4. 各项目部对临时工必须进行相应作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

5. 企业各层次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1. 公司副经理级以上干部、项目负责人、公司中层干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每年不少于一次。由公司施工安全部组织实施。

5.2.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组织实施,公司施工安全部督导。

5.3. 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参加公司的安全教育外,还应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岗位合格证书、复审、和年度安全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如不合格,不得担任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 经常性安全教育

6.1.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由公司施工安全部负责组织,要求受教育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教育结束后,各项目部要写出小结上报施工安全部。小结中要写明本次全员安全教育的参加率和合格率,并附有缺席人员名单(注明原因)。

6.2. 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在每次的生产例会、生产调度会、全体人员参加的大会等不同场合,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如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经常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以及黑板报、标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讲演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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