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试验项目检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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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世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试验项目检验计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润世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二〇一七年二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总体施工方案 (1)
三、质量管理目标 (1)
四、主要管理措施及检验计划 (2)
五、成品保护工作 (19)
工程质量、试验项目检验计划
一、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把各项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建风电精品工程,树风电行业丰碑,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计划。
二、总体施工方案
根据工程的特点,成立工程项目经理部,选派素质好、协调能力强、创优能力强的项目部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调入装备优良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派以责任心心强、技术水平一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三、质量管理目标
1、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精心施工;遵纪守法,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控制风险;
安全健康,保护环境;信守合同,服务业主;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2、质量目标
总体目标:以高标准达标投产工程质量要求为基础,以争创优质工程为目标,以过程精品为重点,以组织和技术为保障,一次成活、一次成优,尽一切努力创建优质工程。
质量指标如下:
1)土建、安装、调试合格率100%,建筑钢筋焊接接头合格率100%;混凝土生产水平达到最优级;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99% ;调试合格率100%。
2)电站投产后主要性能指标全面达到最优设计值,同时各项性能指标应在同类型电站、同一区域、同一时期处于领先水平,并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做到基建与生产无缝衔接。
3)施工管理及技术资料齐全、准确、清晰,符合行业及业主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并在工程移交生产后一个月内移交。
3、质量管理体系
严格按照“GB/T 19002-ISO9002”质量体系及程序文件和《管理手册》的贯彻执行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ISO9002 质量标准文件中成熟的质保体系要求,各参建单位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组建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强有力的质量保证组织机构。
4、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建立
四、主要管理措施及检验计划
1、项目经理部由具有丰富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同志组成,实行系统化管理。项目经理部下设:工程技术质量科、经营科、安监科、预算统计科、材料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等七个职能部门。
2、项目经理部对该工程的施工准备、计划统计、生产调度、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及检查、计量试验检测、安全生产、经济核算、文明施工、材料供应、设备运转到竣工验收及工程回访全面负责,对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形成强有力的管理层。
3、为保证该工程的顺利施工,确保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的完成,成立该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4、领导重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4.1 建立建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项目部要按规定配齐人员,持证上岗,根据人员岗位职责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掌握质量动态,确保各项质量目标的实现。
4.2项目经理为本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负责人,主管生产的领导、各级专业管理人员都要重视抓质量工作,项目经理每月要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并组织一次质量分析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进行整改,项目部每月要召开一次职工教育大会,提高全员质量素质。对工程质量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做好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工作。
4.3建立和完善各级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材料检验制度,质量等级评定制度,三检制、样板制、质量奖惩制度,每周质量例会制等行之有效的质量责任制度。
4.4把消除质量通病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方法,及时掌握质量动态,认真行使质量管理“一票否决制”,消除质量通病,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4.5 狠抓过程质量控制,实行样板制,以样板引路,不断提高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4.6坚持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旬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质量大检查。质安组要分段面分楼层进行跟踪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5、做好材料检验、试验工作,
5.1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是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基础,对其进行质量控制,是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确保进度计划顺利进行的必要途径。
5.2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都要经质量检验,抽样复试确认后方可使用。
5.3对工程施工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焊条等结构材料都要出具出厂证明或检查单,项目试验员要及时进行抽检、复试,钢筋每次每批抽检一次,袋装水泥每200T抽检一次不足200T的按200T抽检,其它材料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检方案进行抽检,严禁使用非正规厂家的产品。
5.4对砼、砂浆、防水材料等,要监督试验人员做好配合比,并按规定制作试块进行养护项目质量员要不定期进行抽检。
5.5对钢筋砼构件要按有关规定抽样检查。
6、对新材料,要经过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7、对工程施工主要材料进场及检验方法制定如下计划:
7.1基本规定:
7.1.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制订检测试验计划;
2 制取试样;
3 登记台账;
4 送检;
5 检测试验;
6 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7.1.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相关标准。
7.1.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当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可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分包单位按合同确定的施工范围各负其责。
7.1.4 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7.1.5 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检测试验任务的检测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施工单位的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2 对检测试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委托共同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3 检测单位的检测试验能力应与其所承接检测试验项目相适应。
7.1.6 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7.1.7 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当国家现行标准未规定检测方法时,检测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并经相关各方认可,必要时应进行论证或验证。
7.1.8 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1.9 建筑工程施工检测试验中产生的废弃物、噪声、振动和有害物质等的处理、处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7.2检测试验项目
7.2.1材料、设备进场检测
7.2.1.1 材料、设备的进场检测内容应包括材料性能复试和设备性能测试。
7.2.1.2 进场材料性能复试与设备性能测试的项目和主要检测参数,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确定。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规范《JGJ_190-2010_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
7.2.1.3 对不能在施工现场制取试样或不适于送检的大型构配件及设备等,可由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协商在供货方提供的检测场所进行检测。
7.2.2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