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品房销售全程策划、代理委托

目录

总则

第一章、定义

第二章、代理之楼盘

第三章、策划、代理服务事项、期限、费用及结算方式第四章、策划、代理服务合同双方之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六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七章、附件

总则

本合同缔约双方:

合同甲方:(以下称甲方)

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合同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市路号层号邮编: 999000

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商品房策划、销售监管合同书”,并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章定义

1.1、商品房策划、监管服务:是指监管服务方依照与房地产投资开发商订立的策划、监管销售合同书,对该商品房进行:行销策划、品牌推广策划、业务执行策划,直至后期物业管理策划等全程整合营销策划;并接受房地产投资开发商委托,派驻销售管理、策划人员,代开发商执行销售团队管理,按合同约定收取策划及监管服务费的行为。

1.2、房地产投资开发商:是指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法人企业。本合同中甲方指:。

1.3、监管方:是指具备房地产经纪人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的从事房地产经纪,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营销策划、监管、中介、咨询服务的经济组织。本合同乙方指:。

1.4、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针对本合同约定之监管房屋制作的用于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前约束房屋买卖双方的合同文本。

1.5、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乙方监管之商品房可对外销售的最低房产金额。

1.6、溢价提成:是指本合同书乙方监管之物业实际销售单户销售金额高于本合同及附件约定销

售底价差价乙方分配所得。

1.7、实际销售率:为实际销售建筑面积与总监管销售建筑面积之比。

1.8、单套销售金额:为该套房屋的销售面积与销售单价之积。

1.9、实际总销售金额:为所有实际销售房屋的单套销售金额之和。

第二章代理销售之楼盘

2.1、代理销售楼盘名称:。

楼盘位置:。

代理销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详细目录见合同附件。

2.2、甲方已通过土地有偿转让,与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本地政策法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楼盘坐落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登记。

第三章策划及代理服务事项、限期、费用及结算方式

3.1、本合同书内约定之代理销售楼盘由乙方负责整合营销策划,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策划报告,整合营销策划报告内容包括:1)行销策划;2)品牌推广策划;3)执行策划。年月日,乙方完成并提交甲方策划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日内审核完毕。

3.2、本合同书约定之代理销售楼盘由乙方负责项目包装设计,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项目包装设计方案,项目包装设计方案包括:1)楼书设计;2)海报或单页设计;3)公关、促销礼品设计;4)销售道具设计。

3.3、本合同约定之代理销售楼盘由乙方负责正式开盘销售期间所有平面广告的创意设计,乙方不另行收取设计费。

3.4、合同约定该商品房由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执行销售。

销售代理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开盘后月日止。如项目销售提前完成,则本合同相应提前终止。

销售人员由乙方派驻,乙方负责培训和统一指挥和管理,销售期间,由乙方制定销售人员效绩考核体系,并由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和奖罚。

3.5、服务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合同书约定代理楼盘的销售商铺平均底价:元/平方米,住宅平均底价为:元/平方米,详细每单元销售底价表见合同附件二。

结算方案一: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款人民币 5 万元,以后每月5日支付上月代理佣金(销售价款的3%)。

甲乙双方约定,销售溢价部分甲方提取 50 %,乙方提取 50 %。溢价提成从购房户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提取,溢价提成以人民币结算,每月5日结算。

结算方案二:

客户签署购房合同并支付首期房款或客户签署合同经甲方签字同意延期或分期付款的均视为完成销售。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款人民币 5 万元,销售开始后乙方按约定销售底价的 3 %收取业务提成,以人民币结算,每月5日提取。

甲乙双方约定,销售溢价部分甲方提取 50 %,乙方提取 50 %。溢价提成从购房户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提取,溢价提成以人民币结算。

3.6、收取的客户合同定金,如因买方原因致使买卖不能履行时,没收之买方定金归甲方所有。如出现法律纠纷,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7、媒体广告费用: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媒体广告费用(指报刊广告、电视广告及户外广告)预算不超过为总销售金额的 3 %,由甲方承担。

3.8、如因甲方原因(如工程质量、交付延期等方面)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提取的销售提成不予退还,但溢价提成退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退房的善后问题,乙方有义务协助办理(当该房再次由乙方销出,乙方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另行提取佣金和溢价部分)。

3.9、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低于约定委托销售底价销售商品房;如低于委托销售底价,乙方可以由其它售房溢价综合计算补回差额。

第四章策划、监管合同双方之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之代理销售楼盘的合法性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承诺客户购买商业房时:

1)可办理年成银行按揭贷款

2)

3)

4.1.2、本合同未合法终止前,甲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对本合同约定之物业进行代理销售或监管服务,如有甲方关系户购买(指非售楼处现场接待的甲方关系户,且甲方应提前7 日以书面确认的形式通知乙方),该成交客户计入销售任务。

4.1.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监管房屋的有关文件如下:

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所有代理销售房屋预(出)售许可证复印件;

所有代理销售房屋的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

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配套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

工程进度计划;

(以甲方与相关设计施工单位的合同文本作为附件)。

4.1.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经甲方确认后的《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经甲方盖章后的标准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

4.1.5、甲方负责对标准合同以外的附加条款的审核,审核时间为两天。合同附加条款审核须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方可生效。若两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有反馈意见,则认为合同附加条款通过甲方的审核。

4.1.6、甲方应依据乙方提供的行销方案,协助办理必要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手续。

4.1.7、甲方指定一或两名负责人,负责监督和协调乙方销售工作的推进,甲方负责人现拟定为:。对于乙方需提报的工作内容由甲方签字确认。在本协议内任何有关项目的变动,该负责人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该协调人选如有变动,甲方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4.1.8、甲方提供售楼处(甲方承担售楼处的装修)、办公用品、销售所需的设备及我乙方公司派驻人员办公、住宿条件。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负责对项目进行整合营销策划,包括项目样板房设计、项目推广包装设计、项目现场销售执行及项目销售期间所有的销售推广平面创意设计等工作事项。

4.2.2、乙方全权负责制定相关房屋营销和企划;设计符合法律规定的售楼书、售楼广告及其他促销资料,保证整个代理过程中业务行为的合法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