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作经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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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现就共同投资、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和经营范围
为了扩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占有率,积极拓展各地分店,现通过双方合作以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
投资经营范围:超市、零售业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投资经营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第二条、股权投资形式与投资者条件
1、乙方自愿以技术及管理经验作为出资入股甲方注册的公司,甲方每年将公司注册资本的5%股权(即人民币2.5万元股金)无偿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时是公司的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公司中主要担任日常管理工作,听从甲方安排与指导。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在乙方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每年才有权无偿受让5%的公司股权(即人民币2.5万元股金)。三年内当乙方合持达15%的公司股权(注册资本以50万元计算,即人民币7.5万元股金)时,甲方不再无偿转让股权给乙方。
4、乙方持有的百分比例的公司股权时,如公司经营期间增加或扩大注册资本、扩大投资资金的,乙方的股权比例为其所享有的股金除以增资后总股金。
5、公司增资扩股后,乙方的股权比例应当重新计算,但其所享有的股金保持不变,乙方可持有公司的股金最高限额为7.5万元。
6、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期限为二年,如二年内乙方未能通过考核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全部股金自动消失。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
公司的全体股东与乙方享受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乙方作为技术合作投资方参与经营并享有股权份额。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按照实际股金占总股金的比例分配利润;
3、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普通货款往来账目有权直接行使决定权,但不得弄虚作假。
4、乙方有权对公司进行人事规划,在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公司员工进行任用与辞退。员工的薪资与福利报酬需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符合条件的,乙方有权转让其股金。
乙方的义务: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2、认真完成公司每年的业绩指标及甲方指定的任务;
3、依其股权比例对公司的亏损承担偿还义务;
4、乙方在合作存续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含不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乙方如果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双方本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5、乙方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以及公司各种内部资料,离职或退股后5年以内的禁止从事同行业(或不同行业)的业务,违反本条的应当赔偿甲方及公司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甲方和甲方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如账目上进行伪造、多列开支、少列收入)。如发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全部损失;
7、除普通货款外单笔或累计超过1000元的开支均应当报由甲方批准,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擅自处分的行为无效,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当在每月1日前作好当月的计划与开支预算,提供给甲方审核。
9、乙方不得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不得对外借款、不得提供担保、不得转让公司任何资产。否则,一切处分行为均无效,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利润分配与劳动报酬
1、每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对利润进行结算。先由公司会计作报表,列出公司亏损与营利情况,后提交公司全体股东与乙方签订确认。对会计报表的数据有争议的,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
2、经核算,公司上年有利润可分配的,在1月31日前按乙方持有股金占公司全部股金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如亏损的,在1月31日前按乙方持有股金占公司全部股金的比例承担亏损补偿义务,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对亏损额进行缴纳,以弥补公司上年度亏损。
3、乙方作为公司的员工,有权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每月领取工资与享受福利待遇。
第五条、公司的运营管理
1、运营管理:乙方对公司有直接管理权,甲方享有决策权与领导权。公司的主管会计由甲方推荐,公司的财务会计受股东监督检查。
2、公司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的本身固有财产,乙方作为管理经验与技术出资入股的股东,不得请求对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分配。本合作协议终止的,乙方只有权利对公司的可分配现金利润请求分割,同时对亏损承担偿还义务。
3、公司经营期间,有新股东入股的,无需取得乙方同意。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变更
1、本协议作为双方合作协议,长期有效。原则上乙方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协议,如因非个人原因确需要解除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亏损弥补义务。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由会计根据出入账进行核算,确定可分配利润或需承担亏损的数额。
4、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得提出要求分割公司或甲方所有的产品、库存商品、店面、商标等等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乙方只有权利请求分割现金利润部分。
5、乙方的股金为不得申请退还(因为该股金为赠送的虚拟股金),但可以转让给他人。乙方有权将部分或全部股金转让给他人,但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
6、因乙方的股金为甲方根据其对公司的贡献率赠送的,该股金只是作为每年获取利润的标准。因此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无权要求公司返还股金。但乙方对利润部分有权主张按比例分割,已经追加投资的利润部分乙方也无权请求分割。
7、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对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约定中的公司,包括公司名下投资、管理经营的分店、个体户、分公司、支公司等。
2、本合作协议解除或终止的,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行解除,并且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后,自愿放弃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争议方面诉讼的权利。
3、公司解除或终止经营的,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分配利润,有义务根据本协议承担亏损补偿责任。但乙方不得提出要求分割公司或甲方所有的产品、库存商品、店面、商标等等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4、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