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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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珠海恒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运营项目及价格
项目名称:
运营内容:
工程地点:
第二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前个月的运营费用,即在年月日前支付运营费用元(大写:);运营第七个月前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后6个月运营费用,即在年月日前支付运营费用元(大写:)。
第三条运营标准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377-2007《化学需氧量 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第四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交付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部件完整、性能完好的设备。
2、负责协调提供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的现场条件,如独立规范的仪器房、系统接地、冷暖
空调、安全稳定的电源、便利的供水等。
3、负责协调自动监控设备及附属设施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4、按规定时间向乙方缴纳足额运营费。
5、配合乙方做好运营工作(如出入厂区、事故调查等)的相关事宜。
6、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时后,甲方负责整体更换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除非环保部门硬
性要求使用年限,否则不用整体更换设备)
第五条乙方责任
1、负责建立设备运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设备维护维修规程等。
2、负责建立齐全的设备档案,建立设备维护、维修记录等技术资料
3、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校验、检修,并接受运营管理考核。
4、如甲方拖欠运营费,乙方有权中止运营活动,不承担此期间的运营责任。
5、乙方有义务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诺在日常运维管理工作中,严格要求运维人员按照国家关于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有关监督管理条例及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并结合公司相关运维管理制度,交叉监督,杜绝人员有任何违反国家既定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乙方通过专业技能知识,有义务在运维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非乙方造成违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如实记录,并保留举报权利。
第六条运营内容及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运营内容见附表:《专业运营服务内容》。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
除了以下情况外,委托方和运营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合同和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十年:
1、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合同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为履行一方在本合同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九条未尽事宜及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或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如有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就变更条款签订补充协议,未变更条款照原合同执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及时付款或未能提供运营条件,所造成的设备运转不正常等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如乙方未能保证数据的有效性,造成的环保局的超标罚款,由乙方负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1:《专业运营服务内容》、附件2:《核心部件情况说明》。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运营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正本一式
附表1:专业运营服务内容
附表2:核心部件情况说明
参照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结合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使用年限,考虑到设备老化及现场环境等因素会直接影响在线监测系统核心设备的使用寿命及测量精准度。按国内运营公司惯例在线监测系统核心设备不计算在运营内。如核心设备有老化损坏问题,直接影响到设备正常工作测量,经甲乙双方确认为核心设备老化或损坏导致在线监测设备无法正常工作,将另行支付更换核心设备的费用。
核心设备明细如下(见表1):
表1、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核心设备
甲方:乙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