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版新轨道车管理规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轨道车是用于铁路修理、检查和抢险等工作的重要运输设备,包括重型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等)、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等)及轻型轨道车(含轻型轨道平车)。为加强和规范轨道车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工务、供电部门重型轨道车和轨道平车的管理,其他部门重型轨道车和轨道平车的管理可参照执行。轻型轨道车的管理由铁路局规定。

第三条重型轨道车和轨道平车(以下统称轨道车)须符合国家、铁道行业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整车及部件,以确保轨道车的安全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第四条轨道车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的方针,坚持“集中管理、用修分开、专业检修”的原则,推行信息化管理。

第五条轨道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以安全生产为中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运用、安全和组织措施,实施专业管理;正确使用,精心保养,规范检修,确保性能良好;虽化专业指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确保安全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