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版新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前言为了确保铁路交通安全运行,保障轨道车辆正常运行,铁道部制定了相应的轨道车管理规则。
本文档将全面介绍轨道车管理规则的相关内容。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运营和使用铁路轨道车的单位、机构和个人。
轨道车运营前准备轨道车检查在进行轨道车运营前,必须对轨道车进行全面检查。
具体的检查内容包括:1.车体结构和车辆外观是否正常;2.车轴、轮辋、轮轴是否有异响或接触畸变;3.制动器、空气悬挂装置、转向架等机械部件是否有异常;4.内部乘客动力车辆的客室设施、供暖、通风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5.车门和行车安全系统是否正常。
人员准备在进行轨道车运营前,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具体的人员准备内容包括:1.驾驶员必须持有效的铁路安全运行证,同时具备相关的驾驶技能和经验;2.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工作证,且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作。
车辆调试在进行轨道车运营前,必须对车辆进行调试,确保车辆的各项性能正常。
具体的车辆调试内容包括:1.检测车辆的轮径、轴距等是否符合标准;2.测定车辆悬挂、制动以及动力系统的性能和稳定性;3.检查电气设备,修理电气线路,确认电气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
轨道车的运营管理轨道车的速度管理铁路轨道车的运行速度应符合相关的铁路安全规定。
当车辆通过隧道、桥梁等路段时,应降低车速,确保铁路交通运输的安全。
轨道车安全指引1.操作员必须熟悉车辆的各项控制系统以及操作规程;2.操作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实践工作,提高安全意识;3.轨道车应遵守相关的交通安全法规和车辆管理规定,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安全标准。
轨道车的维修管理铁路轨道车在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故障和损坏。
为了确保铁路交通的正常运行,应对轨道车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
具体的维修管理内容包括:1.检查车辆的外观、内部设施、行车安全系统等方面;2.对车辆的机械部件和电气部件进行检修和保养;3.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复。
交通运输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第一章条第1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发电轨道车)和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轨道平车)以及轻型轨道车统称为轨道车辆(无特指时,泛指轨道车和轨道平车,下同)。
轨道车辆是用于铁路建设、设备修理、抢险和检查等工作的主要运输设备。
为加强轨道车辆管理工作,保证轨道车辆技术性能稳定和运用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条2第轨道车辆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坚持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运用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倡导集中管理,实施逐级负责制的科学管理模式。
积极推行轨道车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
条第3轨道车辆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通过技术、运用、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轨道车辆进行专业管理;根据线路技术等级和运行条件择优选购、合理配置、正确操作、精心养护、科学检修、安全运用、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确保运行安全,发挥运输资源的最大效能。
条第4实行对轨道车辆专业化检修,逐步推行修、用分开的专业化管理模式。
条5第轨道车驾驶员是铁路行车重要工种,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章1(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条第6按照“专业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轨道车辆实行铁道部、铁路局(公司,下同)和站段(使用配属单位,下同)三级管理,各级应设有轨道车辆的主管部门。
铁路局须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2-3人),站段根据工作需要和设备数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
轨道车辆的行车安全纳入监察范围。
条第7铁道部轨道车辆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路轨道车辆的技术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本(2篇)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道部轨道车的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运营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轨道车是指铁路运输中使用的车辆,包括机车、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轨道车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轨道车管理应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轨道车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轨道车的管理包括车辆检修、保养、维修、调度、作业等方面内容。
第七条轨道车的管理应强调预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理问题。
第八条轨道车的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轨道车的保养与检修第九条轨道车的保养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包括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重大修理。
第十条轨道车保养计划应及时编制、按期执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轨道车保养应注重细节,保证车辆的每个部位得到充分维护。
第十二条轨道车保养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作业,杜绝疏漏。
第十三条轨道车的检修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及时发现和排除车辆故障。
第十四条轨道车的检修应注重综合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轨道车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作业,确保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轨道车的维修与改造第十六条轨道车的维修是指对车辆进行大修、中修、小修等维修工作。
第十七条轨道车的维修工作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八条轨道车的维修过程中,应采用科学的维修方法和工艺,提高维修效率。
第十九条轨道车的改造是指对车辆进行升级、改装等改造工作,提高车辆性能。
第二十条轨道车的改造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改造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轨道车的调度与运营第二十一条轨道车的调度是指根据列车运行计划,组织车辆的运输工作。
第二十二条轨道车的调度要做好列车编组、车辆配属等工作,确保运输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轨道车的调度要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第二十四条轨道车的调度要加强运行监控,及时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列车安全。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全文完整版)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全文完整版)1:一:规则的目的本规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铁道部对轨道车的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铁道部所属的所有轨道车。
三:车辆分类1. 动车组:将车辆按照动车组的类型进行分类,如2节、4节、8节等。
2. 拖车:将车辆按照拖车的类型进行分类,如客车、货车、机车等。
四:车辆检修与维护1. 检修周期:不同类型的车辆按照不同的检修周期进行检修。
2. 维护标准:确保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各项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票务管理1. 车票售卖:确保乘客能够方便地购买到合适的车票。
2. 票务核验:对乘客的车票进行核验,确保乘客合法搭乘。
六:乘客安全1. 座位安排:合理安排座位,确保乘客的乘坐舒适。
2. 紧急疏散:对乘客进行相应的紧急疏散培训,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七:车辆安全1. 防火措施:在车辆内设置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确保火灾的及时扑灭。
2. 突发故障处理:车辆出现突发故障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乘客的安全。
八:违规处理对违反规则的乘客和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九:法律法规1. 《铁路法》:规定了铁路运输的法律基础。
2. 《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附件:1. 轨道车使用手册2. 车辆检修计划3. 车票销售统计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动车组:一种由多个车辆组成的列车,通过车辆之间的连挂实现牵引运行。
2. 拖车:由机车牵引的单个车厢或车辆组成的列车。
2:一:规则的目的本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铁道部所属轨道车的安全运行,维护乘客的出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铁道部所属的所有轨道车。
三:车辆分类1. 动车组分类:按照动车组的类型将车辆进行分类,如2节、4节、8节等。
2. 拖车分类:按照拖车的类型将车辆进行分类,如客车、货车、机车等。
四:车辆检修与维护1. 检修周期: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设置不同的检修周期,确保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一、总则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是为确保铁道交通运输安全,规范轨道车辆运营管理而制定的具体操作指南。
本规则适用于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局、分局、车辆段等单位的轨道车辆管理工作。
二、轨道车辆的分类和管理1. 轨道车辆按用途分为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按动力方式分为机车车辆和非机车车辆。
2. 对于机车车辆,应建立健全机车调度、检修和运用的管理制度,确保机车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
3. 对于非机车车辆,应加强编组、检修、运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运输效果。
4. 轨道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信息。
三、轨道车辆的检修管理1. 铁道部应建立统一的轨道车辆检修标准,确保检修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2. 轨道车辆的检修工作应按照提前计划、有序进行,做到及时完工、高质量。
3. 轨道车辆的检修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检修人员进行,确保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4. 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四、轨道车辆的运用管理1. 轨道车辆的运用必须按照运输计划进行,确保车辆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2. 轨道车辆的运用管理应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程和操作规范。
3. 轨道车辆的运用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 轨道车辆运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车辆和设备,确保下一次运用的安全和顺畅。
五、轨道车辆的安全管理1. 轨道车辆的安全管理是铁道部的重要职责,必须加强安全意识,确保车辆运输的安全性。
2. 轨道车辆的安全管理要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3. 轨道车辆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各级单位的安全管理。
4. 轨道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注重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轨道车辆的维修管理1. 轨道车辆的维修工作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2. 维修过程中应使用符合标准的维修设备和工具,确保维修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根据铁道部《轨道车辆运用与管理办法》,铁道部对轨道车的管理规则如下:
1. 轨道车的使用:轨道车主要用于铁路线路施工、维修、巡查和其他列车服务任务。
轨道车的使用需要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2. 轨道车的运行:轨道车的运行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路线和时间进行。
运行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3. 轨道车的维修与检查:轨道车在使用前需要进行日常的维修和检查,确保车辆运行正常和安全。
维修和检查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4. 轨道车的保养:轨道车的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保养需要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方式进行,以确保轨道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 轨道车的报废和淘汰:轨道车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或经济寿命后,需要进行报废和淘汰处理。
报废和淘汰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防止使用老旧不安全的轨道车。
6. 轨道车的安全管理:铁道部对轨道车的安全管理负有重要责任。
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提高轨道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以上是铁道部对轨道车管理规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规定可以参考相关法规和部门文件。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一、总则轨道车是指在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系统中使用的车辆。
为了保障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和乘客的安全,制定了轨道车管理规则。
二、乘车规定1. 乘客应在指定车门排队候车,不得拥挤、推搡或插队。
2. 乘客上车后,应尽快找到座位或者站稳,不得占用过道或者阻塞车门。
3. 乘客不得随意扔掉垃圾,应将其放入垃圾桶内。
4. 乘客应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乘车体验。
三、安全规定1. 乘客应保持站姿稳定,上下车时要扶好扶手或者扶栏。
不得随意站立或者行走。
2. 在紧急情况下,乘客应听从车辆驾驶员或者工作人员指挥,按照疏散路线有序离开车厢。
3. 乘客不得将身体或者物品伸出车门或车窗外,以免造成危险。
4. 乘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私自跨越轨道或者闯红灯等危险行为。
四、车辆维护规定1. 轨道车的维护工作应在规定的维护基地进行,严禁在运营线路上进行非法维修或者改装。
2. 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维护工作,不得擅自停电或者断开关键设备。
3. 若发现轨道车存在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4. 轨道车的内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保证其正常工作。
五、车辆清洁规定1. 轨道车应保持干净整洁,车厢内禁止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2. 轨道车的地板和座位应定期清洁,保持清洁卫生。
3. 车厢内的垃圾箱应及时清理,保证乘客有足够的垃圾收纳空间。
六、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轨道车管理规则的乘客,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违规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拥挤、妨碍乘客进出车辆、乱扔垃圾等。
3. 处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或者暂扣乘车资格,严重者将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七、附则1. 轨道车管理规则适用于所有轨道交通系统中的轨道车。
2. 违反轨道车管理规则可能导致乘客受伤或者引发事故,因此所有乘客必须遵守规定以确保乘车安全。
3. 轨道车管理规则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定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快速、高效,维护铁路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铁道部订立了本规定,对轨道车的管理进行规范,确保铁路运输的顺畅。
二、轨道车的分类依照用途可分为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依照运行速度可分为动车组、高速列车、一般列车等;依照车辆品种可分为电力机车、内燃机车、电力动车组、内燃动车组等;依照车辆用途可分为牵引车、辅佑襄助车、工程车等。
三、轨道车的定义轨道车是指在铁路系统内行驶、具有固定轨道汽车与铁路线路技术条件相适应的机动车辆。
轨道车是铁路在运输业务中的核心设备,它的使用效率和运行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个铁路运输的正常进行。
四、轨道车使用管理(一)行车前准备1. 轨道车保养:轨道车保养必需依照规定进行,每次保养必需填写保养记录表和公差记录表,并按规定适时上报。
2. 检验装置:轨道车必需配备检验装置,以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3. 燃料加注:燃料的加注必需由专门人员进行,并进行登记。
4. 出厂检查:新车出厂后必需进行出厂检查,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5. 过期清理:轨道车在存放期满时必需进行清理,对有故障、失修的车辆必需适时进行处理。
(二)行车技术规定1. 合理配速:轨道车运行时必需依照规定的最高速度和安全速度进行配速,不能超载、超速行驶。
2. 加强检查:轨道车行驶途中必需加强检查,随时注意车况并进行维护。
3. 安全行驶:轨道车行驶时必需以安全为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避开交通事故的发生。
4. 安全停车:轨道车在停车前必需停稳并按规定进行手制动操作。
5. 安全换装:轨道车需要换装时,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开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损坏。
(三)行车后处理1. 归还车位:轨道车在使用后必需适时归还车位,并进行记录。
2. 检查维护:轨道车归还车场后,必需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进行记录。
3. 工具清点:轨道车使用后的工具必需清点,有任何丢失和损坏情况要适时上报车队、车辆管理单位。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是为了确保轨道车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轨道车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轨道车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便保障轨道车的正常运营和延长使用寿命。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轨道车管理规则》的内容。
一、轨道车的使用1.使用轨道车前,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轨道车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并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2.使用轨道车时,应检查车辆的整体状况、刹车、灯光、信号器等,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使用轨道车时,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保持安全距离、遵守限速等。
二、轨道车的维护保养1.定期对轨道车进行检查,包括车辆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液压部分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2.轨道车的润滑和加油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确保轨道车的各个部件都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
3.对于轨道车的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电路正常,接线无松动或渗漏,电气设备无损坏。
三、轨道车的安全管理1.轨道车应配备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2.轨道车的驾驶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规定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3.轨道车的停放地点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防止外力撞击或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四、轨道车的管理制度1.建立轨道车的使用档案,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维护记录、操作人员的培训证书等,以便日后查阅。
2.轨道车的使用和维护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责任明确、任务清晰。
3.对于轨道车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并进行记录和统计,以便日后分析维修情况和改进管理措施。
通过以上对《轨道车管理规则》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轨道车管理规则是为了保障轨道车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中包括轨道车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规定,使得轨道车能够正常运营,延长使用寿命,保障乘车人员的安全。
同时,规定了轨道车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管理制度,建立档案,明确责任,加强维修和故障报修,完善管理措施。
只有严格遵守《轨道车管理规则》,才能确保轨道车的安全运营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铁路轨道车辆的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铁路轨道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列车、货车、机车等。
第三条铁道部是本规则的主管单位,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本规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铁路局、车辆段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则,按照规定进行轨道车辆的管理。
第二章轨道车辆的分类第五条轨道车辆按照功能和用途可以分为:客车、货车、机车、动车组、工程车辆等。
第六条轨道车辆按照运行方式可以分为:常走线列车、加班列车、动车组列车、货运列车等。
第七条轨道车辆按照编组形式可以分为:单组列车、复组列车。
第八条轨道车辆按照车辆型号可以分为:硬座车、软座车、硬卧车、软卧车等。
第九条轨道车辆按照使用单位可以分为:铁路局所有、租赁单位所有等。
第三章轨道车辆的配属和分配第十条轨道车辆的配属和分配由铁道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铁路局、车辆段必须按照铁道部的配属和分配方案,按时、按量接收轨道车辆,并做好记录并报备;同时配合其他铁路局、车辆段的配属和分配工作。
第十二条轨道车辆的配属和分配考虑车辆使用需求、线路运行情况、客流货运量等因素,并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需求。
第四章轨道车辆的运营和日常检修第十三条轨道车辆的运营管理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列车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四条轨道车辆的日常检修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车体、内饰、设备、座椅、灯光等的检查和维修。
第十五条轨道车辆的运营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轨道车辆的运营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五章轨道车辆的报废和更新第十七条轨道车辆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时,应当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八条轨道车辆报废时,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报废申请、审批、车辆清理和销账等。
第十九条轨道车辆的更新需要符合铁道部的要求,并经过审核和批准。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作为铁路运输中的重要设备,对于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轨道车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严格规范的管理规则是必不可少的。
一、轨道车的基本要求1、轨道车应具备良好的技术状态,各项性能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机械、电气、制动等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设备,如灭火器、紧急制动装置等。
二、轨道车驾驶员的管理1、轨道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证书。
2、驾驶员应熟悉轨道车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三、轨道车的运行管理1、制定详细的运行计划,包括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停靠站点等。
2、运行前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各项设备正常。
3、在运行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运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四、轨道车的维护保养管理1、建立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明确保养周期和内容。
2、定期对轨道车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记录。
3、对发现的故障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五、轨道车的停放管理1、轨道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2、停放时应采取有效的制动措施,防止车辆滑动。
3、关闭电源、锁好车门,做好防盗措施。
六、轨道车的安全管理1、加强对轨道车驾驶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七、轨道车的设备管理1、轨道车上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检测,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2、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八、轨道车的档案管理1、建立轨道车的档案,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维护保养记录、运行记录等。
2、档案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和分析。
九、轨道车的监督检查1、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或人员,定期对轨道车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铁路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路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铁总运〔2016〕38号,以下简称《轨规》)明确:轨道车是用于铁路修理、检查和抢险等工作的重要运输设备,包括重型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等)、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等)及轻型轨道车(含轻型轨道平车)。
集团公司工务部、供电部分别是集团公司工务轨道车、供电轨道车的专业管理部门。
运用单位是轨道车运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应明确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和运用车间,配备管理人员。
一、技术管理(1)轨道车司机执行双人值乘制度,均须取得L1或L3类《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并经运用单位培训考核合格,持《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2)运用单位设指导司机。
指导司机应从5年以上驾龄、连续3年无责任事故、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司机中择优选拔。
指导司机应脱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司机的标准化作业,参与司机的日常教育培训,组织司机学习与行车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司机的运行操作技能。
指导司机的职责、任用、待遇及考核等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制定。
(3)新造、大修的轨道车,凭制造、维修企业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行政许可、产品认证证书(含整车及GYK、CIR)、工务机械车监造项目部或驻段验收室出具的相关证明,申领《年检合格证》。
(4)未取得《年检合格证》的轨道车,严禁上线运行,但下列情况除外:新造轨道车出厂至用户所在地,凭工务机械车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新大修轨道车出厂至用户所在地,凭工务机械车监造项目部或驻段验收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轨道车过轨技术检查按国铁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5)轨道车运用单位按规定铺设轨道车专用线,设置用于保养检修的车库(北方地区设保暖设施)和轨道车停留线。
车库检查坑的长度应满足车组保养检修作业的需要,以60 m为宜。
(6)集团公司应对轨道车进行编号登记和管理。
工务重型轨道车编号采用五位阿拉伯数字,编号前两位为集团公司代码,后三位为集团公司内顺序号、号段为001~499。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一、引言轨道车是一种常见的城市交通工具,为了确保轨道车的安全运行和乘客的乘车体验,制定一套严格的轨道车管理规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轨道车管理规则的内容和执行措施,以确保轨道车系统的安全与有序。
二、车辆维护规定1. 轨道车的日常维护由专业维护人员负责,确保车辆系统正常运行。
2. 定期检查车辆的制动系统、信号灯、车门等设备,确保其性能正常。
3. 轨道车维修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掌握车辆维修技术和操作规程。
三、乘客安全规定1. 乘客进入轨道车站前,需接受安全检查,包括行李检查和人身安全检查。
2. 乘客需按照指定的乘车顺序排队,遵守站点秩序,不得私自闯入或推挤他人。
3. 乘客在车站和车厢内应保持良好的乘车秩序,不得乱扔垃圾或随地吐痰。
四、安全应急措施1. 轨道车系统设有监控摄像头,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 轨道车系统设备故障应当立即报告并停运,确保乘客的安全。
3.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轨道车系统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指挥乘客有序疏散。
五、外部环境保护1. 轨道车周边的绿化环境应得到保护,不得私自砍伐或破坏植物。
2. 对于轨道车辆的噪音和振动污染,应加强隔音和减振措施,保护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六、管理部门职责1. 轨道车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轨道车系统的监督和管理。
2. 对于不遵守轨道车管理规则的乘客,管理部门应及时制止和处理。
3. 对于轨道车系统的设备故障和维护情况,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进和协调。
七、结语轨道车管理规则对于保障乘客安全和轨道车系统的正常运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我们应当共同遵守轨道车管理规则,创造更加安全、便捷的城市交通环境。
我们期待在全社会的努力下,轨道车系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大众,为城市交通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第一章应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轨道车辆进行交通运输、维护和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其中,轨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地铁、有轨电车、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二章轨道车操作规范1. 进出站规定1.1 轨道车进出站前,应严格按照信号灯和指示标志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全通行。
1.2 轨道车进入站台时,应减速慢行,并确保车门开启与乘客进出同步进行,以避免安全隐患和拥堵。
2. 轨道车乘客安全管理2.1 检票规定2.1.1 轨道车乘客应在进入车厢前确保已持有效车票,并主动出示给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2.1.2 如发现乘客未持有效车票的情况,工作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劝离。
2.2 乘客座位使用规定2.2.1 乘客应按照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引导就座,保持车厢内的座位秩序,并避免拥挤。
2.2.2 残疾人、孕妇、儿童和老年人应给予优先座位,其他乘客应予以合理配合和支持。
3. 轨道车维护规范3.1 轨道车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巡检和维修,确保轨道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
3.2 若发现轨道车存在故障或异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运并进行相应的维修和检测。
3.3 维修和保养工作应在指定的停车点或维修区域进行,严禁在行驶途中进行维修工作。
第三章轨道车事故应急处理1. 事故报告和记录1.1 发生轨道车事故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记录。
1.2 事故记录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以供事故分析和处理。
2. 事故现场处理2.1 在发生轨道车事故后,相关单位和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受伤人员及现场,确保安全和稳定。
2.2 如有必要,应配合警方、医疗队伍等进行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3. 事故责任和赔偿3.1 轨道车事故责任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依法进行相应赔偿和处理。
3.2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主动配合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以便确定责任和赔偿。
第四章轨道车安全培训和宣传1. 培训内容和方式1.1 轨道车相关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包括操作规程、应急处理和乘客安全管理等内容。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一、建立良好的轨道车管理制度是确保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则:1. 轨道车使用须知:1.1 使用轨道车时,必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如车辆制动、转向、照明等系统正常运转。
1.2 在使用轨道车前,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轨道车的各项功能正常。
1.3 熟悉轨道车的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上的规定正确操作。
2. 轨道车安全操作规范:2.1 严禁在轨道车行驶过程中从轨道车上跳下来。
2.2 不得随意更改轨道车的设计和结构,禁止私自增加或减少车辆上的部件。
2.3 在进入施工区域前,必须向相关人员报备,并遵守现场指挥员的指示,确保安全。
2.4 在使用轨道车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标志。
3. 轨道车日常维护规定:3.1 轨道车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清洁和维护工作,包括清除车身上的脏物和检查车辆的各项功能。
3.2 轨道车的润滑工作必须按时进行,确保轨道车各个部件的正常运转。
3.3 轨道车的零部件更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不能超过使用寿命。
4. 轨道车异常情况处理:4.1 发现轨道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4.2 在轨道车出现故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维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4.3 在其他轨道车有需求时,应互相提供帮助,并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5. 轨道车安全储存规定:5.1 在轨道车停放时,必须选择安全的地点,确保轨道车不会滑动或发生其他意外情况。
5.2 停放轨道车时,应将车辆锁定,并警示过往人员注意,以免发生事故。
5.3 停放轨道车的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时间,超时需向相关人员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6. 轨道车事故处理程序:6.1 发生轨道车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
6.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报警、救援等。
6.3 对于轨道车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轨道车的安全运行,规范轨道车的管理,维护轨道车的使用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轨道车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轨道车的管理包括:购买、使用、停放、维修保养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第四条轨道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便捷高效、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加强轨道车的管理,建立健全轨道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轨道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二章轨道车的购买和登记第六条轨道车的购买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件。
第七条轨道车购买前,需提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比较,选择质量好、性能稳定的轨道车产品。
第八条轨道车购买时,应与销售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购车数量、型号、价格、交付时间等具体事项,并保留好购车凭证和购车发票。
第九条购车后,需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车辆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轨道车的使用第十条轨道车的使用应遵循规范、安全的原则,不得超载、超速、逆行、非法改装等。
第十一条使用轨道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停车、起步、变道等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使用轨道车时,应注意车辆的保养和检查,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轨道车驾驶员在工作时应注意安全,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等,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轨道车的停放和保管第十四条轨道车在停放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通道等。
第十五条轨道车的停放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和周围环境。
第十六条轨道车的停放时,应将车辆锁好,保护好车内贵重物品,防止被盗。
第十七条轨道车在长时间停放时,应将车辆电池断电或取下,以防止电池漏电。
第五章轨道车的维修保养第十八条轨道车的维修保养应定期进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确保维修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九条轨道车维修保养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换、拆卸关键零部件。
第二十条轨道车维修保养时,应保持车辆的整洁,清理车辆内外的垃圾和污渍。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1. 背景介绍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为了规范和管理铁路轨道车(以下简称“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保障车辆行驶安全和运行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适用于全国铁路系统范围内的所有车辆。
2. 适用范围该规则主要适用于铁路运输领域的所有车辆,包括机车、动车组、客车、货车等各种类型的车辆。
另外,也适用于与车辆相关的设备、工具、配件等物品的管理和维护。
3. 主要内容3.1 车辆的分类管理根据车辆的不同用途和功能,将车辆分为动力车、客车、货车等不同类别,并分别进行管理。
同时,根据车辆的规格、型号、使用年限等因素,对车辆进行编制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2 车辆的使用规定在车辆的使用方面,规则对使用人员的资质、使用程序、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规定。
例如,对机车驾驶员的资格要求、客车、货车的检查和保养、车辆定期检测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3 车辆维修与保养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是保障行车安全和延长车辆寿命的重要环节。
规则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备件管理和专业人员的技术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范。
3.4 车辆的安全管理车辆安全是铁路运输的基本要求,规则对车辆的安全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包括车辆的防撞擦、防火灾、防盗抢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还对安全检测和事故处理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降低车辆使用中的安全风险。
4. 具体操作《规则》的具体执行由各个铁路局负责,铁路局会根据局内车辆的数量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具体方案,确保能够严格执行此规则,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5. 结束语《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的出台,不仅规范了铁路运输领域内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提高了铁路运输的安全可靠性,而且也对于加强各地铁路局之间的合作交流,提高铁路行业整体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铁路行业将继续加强与其他行业的合作,推动全行业的发展。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包括以下内容:
1. 轨道车的分类:根据不同用途和功能的需要,将轨道车划分为运输车、维修车和特种车。
2. 轨道车的使用范围:轨道车主要用于铁路线路的建设、维护和运营过程中的作业任务,包括道路检查、施工作业、车辆维修等。
3. 轨道车的管理责任:铁道部负责轨道车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制定轨道车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各铁路局和相关单位负责自己辖区或单位内的轨道车管理工作。
4. 轨道车的购置和更新:铁道部根据需要制定轨道车的购置计划,并进行招标、采购程序。
轨道车的更新和淘汰需要符合相应规定的程序。
5. 轨道车的安全运行:轨道车在运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车辆本身和人员的安全。
6. 轨道车的检修和维护:轨道车的检修和维护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7. 轨道车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铁道部负责制定轨道车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轨道车的设计、制造、使用等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
8. 轨道车的运输管理:轨道车的运输需要按照相应的票证和规定进行,保证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以上是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的主要内容,具体还需参考铁道部相关文件和规定。
铁道部关于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关于轨道车管理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9.07.27•【文号】铁工务[1989]93号•【施行日期】1989.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1989年7月27日铁工务(1989)93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轨道车(含拖车,下同)是铁路设备维修、大修、基建等施工部门执行任务的主要运输工具。
轨道车分重型和轻型两种,能由搭乘人员随时撤出线路的,称为轻型轨道车;不能由搭乘人员随时撤出线路的,称为重型轨道车。
第2条各单位要加强对轨道车及其乘务人员的管理,在行车等部门的配合下,不断提高运用水平,以适应现代化铁路发展的需要。
第3条轨道车乘务人员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树立安全第一、令行禁止的思想,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4条轨道车的检修、保养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的原则。
各个修程要按规定进行,紧密衔接,及时恢复机械性能,使轨道车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章管理第5条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轨道车的管理工作。
各铁路局或铁路分局(分局级)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鉴定管内的轨道车的技术状态;管理管内的轨道车驾驶人员及他们的技术业务考核和培训;监督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的执行情况;督促管内轨道车使用单位,加强对轨道车的管理,确保安全行驶。
第6条轨道车使用单位的领导应加强对本单位轨道车的管理。
各单位指定的轨道车专管人员,要定期添乘,检查和掌握其运用、保养情况及有关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7条各级轨道车管理人员,参与相应的轨道车事故分析。
对违反规章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运行,有权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
第8条铁路局或铁路分局(分局级)每年组织一次对管内运用的轨道车的检查工作,其内容有:一、对轨道车的技术状态和保养检修等进行鉴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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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轨道车是用于铁路修理、检查和抢险等工作的重要运输设备,包括重型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等)、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等)及轻型轨道车(含轻型轨道平车)。
为加强和规范轨道车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工务、供电部门重型轨道车和轨道平车的管理,其他部门重型轨道车和轨道平车的管理可参照执行。
轻型轨道车的管理由铁路局规定。
第三条重型轨道车和轨道平车(以下统称轨道车)须符合国家、铁道行业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
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整车及部件,以确保轨道车的安全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第四条轨道车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的方针,坚持“集中管理、用修分开、专业检修”的原则,推行信息化管理。
第五条轨道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以安全生产为中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运用、安全和组织措施,实施专业管理;正确使用,精心保养,规范检修,确保性能良好;虽化专业指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确保安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