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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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公司规章制度1
有限责任公司******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七年制订
录目
2 ……………………………………………………………管理总则第一章
5 ……………………………………………………………员工守则第二章
5 ………………………………………………………财务管理制度第三章
8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第四章
11 ……………………………………………………………考勤制度第五章
12 ………………………………………………………安全
生产制度第六章
2
管理总则第一章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第一条
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第二条
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第三条
司财产。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第四条
声誉的行为。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第五条
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第六条
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
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第七条
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
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第八条
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第九条
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3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第十条
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第十一条
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绩效考评”的分配
第十二条
制度。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第十三条
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
度。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第十四条
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
项第十五条
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第十六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第十七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第二十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制度第三章
4
则总第一节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第二十二条
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第二十三条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1.2 本公司规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物品;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形成的固定资产。
1.3 固定资产中房屋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工程部门,机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设备分厂。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以及正确计提折旧等财务核
算。
2 固定资产的计价
2.1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式
2.1.1 外购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
2.1.2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和安装费用计价。
2.1.3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或投资各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价值计价。
2.1.4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2.1.5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或通过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2.1.6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2.1.7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2.1.8 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交纳的耕地占用税,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用借款购置建造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利息和外币折算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完工交付使用前计入该项固定资
产的价值。
2.2 固定资产的价值一经确定入帐,除改建扩建、局部改造和特定事项经评估机构评估确认,以及国家政策规定需调整帐面价值外,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3 固定资产的折旧
3.1 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 房屋、建筑物;
b 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c 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各类设备,以及经营租出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d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
3.2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a 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
b 已经提足折旧,仍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c 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d 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形成的固定资产。
3.4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3.4.1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