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级职称评审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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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镇大溪小学中、高级职称
评职方案(试行稿)
一、推荐评审原则
指标总额控制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推荐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业绩条件
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其工作业绩要在本校名列前茅。
(三)受限条件
1、凡受到过纪律处理或处分的人员,按处理或处分文件的规定办理。
2、一线教师在区教育局开展的教育教学质量抽检或选拔性考试工作中,其教育教学质量低于全区同学科平均数的30%—40%及以上的教师取消一次最近的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3、学校管理人员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的条件下,所分管的工作受到区教育局及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取消一次最近的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4、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人员,近两年不能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评职弄虚作假者,近五年不能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成员:4—6人组成,采取推荐确定。教师代表不少于60%,中层及以上干部不超过40%。
(二)研究制定评审方案。
由学校行政会、教师大会讨论通过。
(三)召开会议(班子会、领导小组会、教职工会)
班子会:学习当年评审文件精神、研究讨论评职草案。
领导小组会:研究讨论评职草案。
教职工会: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讨论确定通过评职方案和推荐评职领导小组成员。
(四)指标公示。
(五)个人申请
向评职领导小组申请
(六)展示材料:一天。
(七)资格审查:评职领导小组。
(八)申请人述职:在教职工大会(5分钟完成)
(九)群众测评。
(十)领导小组测评
(十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上报人员(从高分依次取够推荐名额)(十二)公示。对拟推荐上报人员在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
(十三)上报材料。
四、推荐评审办法
推荐人员以计分的方式确定,实行100分制。
(一)师德:10%。依据年度考核中师德得分
计分办法:考核年数的年度考核中师德得分之和÷考核年数×10%=此项得分。
(二)教师推荐:15%。
按15分计算出每一位参与测评的群众的分值,以此计算出群众推荐的分值。
(三)领导小组推荐:10%。
按10分计算出每一位参与推荐的领导的分值,以此计算出领导推荐的分值。
教师推荐和领导小组推荐两项,凡是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打分需在及格以上,限打满分和不及格分,若出现打满分或不及格分,视为无效。各取教师和评职小组的平均分为得分,所评教师不参加测评。
(四)工作量得分20%。
1、以每期教导处安排为据,每年分两学期计分:主科(指全区组织统考的科目)为一科教师每周按10课时计算,两门主科教师每周按15课时计算,语文(或数学)加科学教师每周按12课时计算,超出课时按副科(非统考科目为副科)计算。主科课程系数为1.2,副科(含自习课)系数为1。
2、班主任每周加2课时;功能室、保管室负责人每周加1课时;部门负责人每周加2课时;中层领导每周加3课时;校级领导每周加4课时。此项按主科课程系数计算。
计分办法:[(主科课时+增加课时数)×1.2+副科课时×1] ×20%=此项得分。(学校教师最大工作量计2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
(五)教育教学业绩25%
(1)名次分:以全镇本年级期末镇综合评定名次为准计分
(2)、学校领导:按照上级要求开足上足课时,可以按镇教育管理组每期(年)对学校的考核等级分期计算,一等为第一名,二等为第二名;也可以按照参加期末统考每期镇综合评定名次计算;只计算其一。
(3)抽考年级和毕业班教学业绩在全镇本年级所有班排名得分基础上再上浮20%。
(4)非抽考年级以每期期末镇综合评定名次为准,教多班以最好班算,但最差班的平均分不得低于全镇同年级同科目的平均分的60%,若低于60%则以所有班的平均名次成绩算。科学按30%计算。非统考科目教师由评审小组测评考核,优秀按第一名计分,优良按第二名计分,合格按第三名计分。
计分办法:考核期数名次得分之和=此项得分。(学校教师最好工作业绩计25分,其余按比例计算)
(六)超条件部分加分10%。其中:
1、任职年限、学历:4%。
(1)任现职年限得分:以任现职以来一年计1分。
(2)学历:本科计3分,专科计2分,中师、中专计1分。
计分办法:(任现职年限得分+学历得分)=此项得分。(参评人员最高得分计4分,其余按比例计算)
2、论文或获奖文章、科研课题或成果、荣誉证书、公开课等6%。
(1)此项得分不超过20分,时限近五年)
评奖论文计分:
同一篇论文取最高级别的计分,优秀奖按三等奖计分;发表论文计分按同等级别的最高等级计分。
(2)公开课和科研课题计分(此项计分不超过20分)。
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同一课题取最高等级计分。
(3)获奖计分(近五年)
A、教育行政奖励(此项得分不超过10分,优秀奖按三等奖计分)
B、政府奖励(此项得分不超过10分,优秀奖按三等奖计分)
C、其它计分(此项得分不超过5分)
a、教师参加除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教育教学外的竞赛(此项得分不超过5分)
b、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的竞赛(类似于百科知识竞赛除外),教师指导学生音、体、美获奖,进入教学业绩计算,其它不再计算。
计分办法:(论文得分+公开课和科研课题得分+获奖得分)=此项得分。(参评人员最高得分计6分,其余按比例计算)
(七)工龄或教龄10﹪。所有申报人员的工龄或教龄中最长的计1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
(八)在同等条件下,老龄教师优先考虑。次年3月底以前退休的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当年启动中、高级职称时,凡男满58岁、女满53岁符合条件的临退人员,只要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可优先考虑。
五、推荐评审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正式推荐上报的人员未获通过的,次年不得申报晋升中、高级职称。
(二)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在编制学校工作2年及以上,且只能在该校参加推荐评审。
(三)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应在近五年中担任过相应学科1年及以上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