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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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
策
XX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XX市文化局局长XXX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一个民族和地区最可珍惜的宝贵财富。
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持我们的文化基础,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XX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广大文化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解决。
一、XX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
XX地处金沙江、岷江汇合处,是长江正源的起点,有“万里长江第一城”的美誉。
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筠连县巡司镇拱猪洞发现了距今4万年的古人类臼齿化石,翠屏区、XX县等地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石器,部分带有云贵高原史前文明特征,证明这里曾是古代文明交汇和融合的地方。
西汉高后六年(公元前182年),XX筑僰道城,迄今已有2180余年的历史。
同时,XX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有古语言文字、口述文学、传统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6大类,90多个项目,其中屏山县的“金江号子”、江安县的“竹簧工艺”、翠屏区的“面塑”和XX县的“小彩龙”等均有较高的知名度。
由于XX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198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6年5月,市境内共保存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10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僰人悬棺、真武山古建筑群、夕佳山民居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旧州塔、大观楼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云南会馆、武庙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5处(北岩寺、叙府会馆等)。
另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处(翠屏区李庄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江安县),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屏山县龙华镇),历史文化古街区1处(冠英街)。
文博单位共收藏有石器、铜器、陶器、字画等各类
馆藏文物9222件。
其中一级文物15件,二级文物30件,三级文物1173件,未鉴定文6000余件。
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文博单位12个,编制62名,实际在岗人员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人。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我市设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家咨询组织,“民保工程”具体工作则由市文化局负责。
近年来,我市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方针,狠抓规划编制和制度建设,在编制了《XX市文博事业“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上报“人文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项目54个的同时,修订了《X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城区所有文物点、地下文物埋藏区等都纳入规划保护范围,拟定的《XX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已列入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公布计划,并积极落实“四有”和“五纳入”工作,制定、完善《XX市文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16项条规,明确和规范了文物行政审批行为,初步建立起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效机制;狠抓文物保护项目的争取,共向国家、省争取僰人悬棺、真武山古建筑群、夕佳山民居等修缮经费400多万元,市政府拨款1000多万元,抢救和修缮了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积极打造赵一曼纪念馆(故居)红色旅游景区,列入了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编制的《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和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成为全国100个红色旅游景区之一;狠抓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加大不可移动文物的法律保护力度,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推荐及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点的公布工作,全面完成文博系统馆藏9222件文物的清理建档工作和馆藏文物腐蚀调查工作;强化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博物馆管理办法》和文物库房管理制度,落实《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文物安全责任制;搞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展了XX市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全面普查并上报《四川省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目录汇总表》,绘制了《XX市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分布图》,列出了急待抢救的民族民间文化濒危目录,并大力宣传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目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对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缺乏正确的认识。
少数地方、部门和个人将保护文物
视为现代化、城市化的阻碍,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忽视了文物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长远功能。
因此,当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出现矛盾时,多以牺牲文物为代价,拆除、损毁文物,文物消失数量惊人。
据1987年文物普查资料记载,全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2300处。
但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截止2006年3月,据不完全统计,不可移动文物点已锐减至1000处左右,其中因自然原因损毁的约占20%,其余80%均为人为原因造成。
如翠屏区城区不可移动文物点就由93处减少到33处。
(二)文物保护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文物保护设施简陋,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紧缺。
全市仅有市、珙县、屏山县设有独立的文物保护管理所,其余各县的文管所都是与文化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多数只有1名编制。
现有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仅20人,不足13),专业、职务、年龄结构不合理,陈列展览、文物鉴定、技术保护、规划制作、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开发利用等较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高职称人员紧缺。
以市文管所为例,从1992年成立至今,一直只有2名编制,与所承担的繁重的业务工作任务极不相称。
文物保护基础设施简陋,保存条件差,自然损毁难以避免。
据2005年开展的《馆藏文物防腐蚀调查》统计,我市收藏的9222件馆藏文物,有60%的需要进行修复。
南溪县800多件字画,1990年省文化厅调查时,认为有80%的可进行修复。
但到2005年时,可修复率已降至60%。
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紧缺,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市级财政除了每年必要的工作经费外,没有抢救和保护经费。
市文艺创作室于2005年底就编撰完成了60万字的《XX民俗大观》,但因经费原因,至今尚未出版。
各区县财政更是连“民保”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
在传承方面,有些民间艺术仅有一位高龄老人知晓,家人由于生活困难,不愿继承,从而面临人才断代、艺术衰落的危险。
从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表演、工艺制作的人普遍缺乏文化艺术素养,培养接班人相当困难。
(三)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尚未充分转化为经济优势,支持旅游发展的人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我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对培育文化旅游产业、激发城市的活力和提高城市的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在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人文精神塑造方面缺乏深入的挖掘,切入点也未找准,没有充分
发挥文化遗产在彰显XX形象,传承XX文化和文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真武山古建筑群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和规范。
目前,真武山古建筑群的管理存在着三个管理使用者(真武山古建筑群管理局、市博物馆、真武山道教管理委员会),各自的职责、安全责任没有明确,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XX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对策思考
(一)加大文化遗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市民的遗产保护意识。
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对立起来,是文物遭到损毁和破坏的根本原因。
我们要用好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武器,提高市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走法制化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一是要建立我市地方性文物保护规章体系,解决文物法律法规的原则性和滞后性上的不足,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二是要严格文物行政许可,加大文物执法力度,让文物违法者不能违法、不敢违法。
三是要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场合,广泛宣传文化遗产法律法规,让市民知道、遵守文化遗产法律法规。
(二)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建设,提高保护队伍素质。
为保证文物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争取县县建立文管所,解决基层文物管理机构断档或无编制、无人员的现状。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有计划地引进和培养一批素质较高、结构合理、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
(三)大力争取文物保护项目和经费,有计划地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
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地方为主”的文物经费原则,推进区县政府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证。
积极向中央和省争取文物保护项目和经费。
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和利用投资融资新渠道,发挥文物支持旅游的人文核心作用。
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明确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探索实施“民保工程”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工作局面。
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大门类的保护思路、办法和措施。
探索建立保护目录所必须的一套科学、规范的程序。
(四)把握住向家坝水电站建设的历史机遇,整合文物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实现屏山文物保护的跨越式发展。
在向家坝水库淹没区的屏山文物保护中,要根据地面文物的数量、类型和质量及地下文物的主要类型,结合地方历史沿革,分析地方历史文化的主要内涵,本着有效保护文物和合理利用文物的目的,争取实现地面文物的集中搬迁或相对集中搬迁,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创造条件。
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公文
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2011年是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年,我市2009年月1月荣获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称号,具有了参与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资格。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政策体系及我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汇报如下:
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政策体系
1、创建评选范围
2003年中央文明办出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
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城市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
连续三届保持荣誉称号的,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标兵”。
凡是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的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均有资格申报全国文明城市。
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辖区,可参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申报全国文明城区。
2、申报条件
(1)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城区)荣誉称号;(2)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条件不适用于文明城区);(3)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区委)、市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4)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3、创建评选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基本标准是:(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2)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
(3)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4)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5)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6)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
(7)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
(8)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具体考核工作依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全国
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根据形势发展,每年进行相应修改,2010年版测评体系共包括10大项测评项目,125项测评内容,353个测评指标,4项特色指标。
I-1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包括8项测评内容,23个测评指标。
I-2 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包括10项测评内容,29个测评指标。
I-3 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包括7项测评内容,19个测评指标。
I-4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包括28项测评内容,90个测评指标。
I-5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包括11项测评内容,40个测评指标。
I-6 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包括23项测评内容,49个测评指标。
I-7 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包括10项测评内容,40个测评指标。
I-8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包括14项测评内容,21个测评指标。
I-9 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包括14项测评内容,42个测评指标。
4、测评方式
从2008年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由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队作为第三方机构独立完成。
每年都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并进行排名公布,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也从“三年一次评定结果”改为“每年测评,三年总评”,每年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计入总分,是下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评选的重要组成部分。
5、全国创评情况
中央文明委2005年10月评选表彰了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2009年1月评选表彰了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
目前全国共有7个省会、副省级城市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成都市、南京市、南宁市、厦门市、大连市、深圳市、宁波市),共有10个地级城市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晋城市、惠州市、南通市、东莞市、马鞍山市、苏州市、大庆市、包头市、烟台市、中山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
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受到越来越多城市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6月做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部署,制定了《某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提出了“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
全市上下围绕创建目标,坚持“创建为了市民、创建依靠市民、创建造福市民”的创建原则,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先后组织实施了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市容市貌整治工程、交通秩序优化工程、文明机关建设工程、窗口服务规范工程、文明诚信建设工程,中心区域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文明程度大幅度提高。
经过3年多的努力,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09年1月,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取得了角逐全国文明城市的入场券,文明建设成果日益显现。
一是政务环境进一步廉洁高效。
从解放思想入手,从转变职能抓起,大力优化发展软环境,初步形成了群众满意的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达98%,党政机关政风评议群众满意率达95.51%。
二是法治环境进一步公平公正。
围绕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法律服务体系,初步构建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94.4%,群众安全感认同率达91.2%。
三是市场环境进一步诚实守信。
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初步形成了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
中心城区建成区级以上诚信市场11个、诚信企业17个,评出“六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1047户,诚实守信蔚然成风。
四是人文环境进一步文明向上。
注重加强教育引导,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大力培育城市文化,努力塑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五是生活环境进一步优美宜居。
重点加快以城市道路、市政设施、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为主的基础设施。
中心城区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50多亿元完善基础设施,扎实推进森林型、园林型、生态型
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形象。
六是生态环境进一步宜人靓丽。
重视抓好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达76.51%;被省政府授予全省节能减排突出贡献奖。
七是创建活动更加扎实有效。
目前,中心城区共建成国家级文明村1个、文明单位2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35个、文明村7个、文明社区1个,市级文明单位167个、文明村8个、文明社区19个,区级文明单位233个、文明村36个、文明社区18个。
三、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荣获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但2009年、2010年的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都不理想,2009年只得到57.8分,处于全国倒数水平,2010年得测评全国排名64位,但差距仍然十分明显。
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从工作情况和测评情况看,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机制方面的问题
1、没有专门机构,工作难于常态化开展。
目前,市委、市政府还没有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专门工作机构,日常工作一直由市文明办组织开展,由于市文明办人少事多,协调范围有限,导致整个创建工作处于突击应付测评检查工作状态,工作难于常态化开展,难于组织协调开展较为全面系统有效的创建活动,不能做到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所规定的指标要求与我们各单位各部门日常工作职责相衔接,还没有进入常态化工作要求,
往往是检查之前突击一下,强调之时落实一下,会议之后过问一下,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我们的创建工作还很不全面和完善
2、缺乏专项经费投入,创建工作难于深化。
近年来,市财政没有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进行相应的资金安排,日常工作均由市文明办从每年精神文明建设经费中挤出列支,创建经费不足,投入力度不够,许多工作因资金投入问题而影响了创建的质量和速度。
3、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工作难于落到实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覆盖全社会方方面面,市文明办难于建立和完成相应的激励考核奖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一些单位一些部门工作中还存在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等现象,缺乏创建的主观能动性,制约了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二)硬件方面的问题
1、城市交通道路环境差。
道路破损,街面坑洼积水不同程度存在,中心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滞后,公共设施破损严重,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城郊结合部存在问题尤为明显,管理混乱,脏乱差突出。
2、城市生态环境还有差距。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占有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指标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要求都有差距。
3、城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目前、市区两级的文
化馆、体育馆、图书馆、校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均达不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
(三)软件方面的问题
1、缺乏城市人文精神。
曲靖至今还没有挖掘形成独特的城市文化,没有总结提炼出城市精神,城市品牌和鲜明的城市形象树立还需要较长时间,文化底蕴转化为文化软实力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2、市民素质低。
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现象普遍,乱闯红灯、乱穿马路行为随处可见,与全国文明市标准要求的市民文明行为相去甚远。
3、创建氛围不浓。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停留在干部明白、群众糊涂,干部积极、群众旁观的层面上,全社会的创建积极性还没能充分调动起来。
大型固定户外公益宣传广告建立不够,测评检查时突击应付式宣传广告过多过杂,缺乏美感,连续性差。
4、服务水平不高。
行政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均需进一步加强文明服务规范化建设;还未建立规范的志愿者服务体系和机制;出租车行业管理混乱,驾驶员文明服务意识差,车内外卫生状况差,不打表、宰客、拒载、不给车票现象突出。
5、环境卫生不容乐观。
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彻底改观难度大。
四、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2011年是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作为第二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我市也有资格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的角逐,是必测的对象。
虽然我们要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难度很大,但努力创建总还是有希望的,至少要力争保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的牌子,只有这样,才能保住参与下一轮创建评选的资格。
为能够长期扎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们建议:
1、组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门工作机构(创城办)。
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城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集中办公,在办公室同时组建综合协调组、材料准备组、环境整治组、文明教育组、舆论宣传组等工作组,切实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创城长效机制。
创城办的基本职责为:(1)负责落实曲靖市创城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2)负责了解掌握各项创建工作进展并向创城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参谋、建议;(3)负责协调督办领导小组批办的事项;(4)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任务分解、创建督导、模拟测评和档案资料等工作;(5)负责起草有关会议纪要和领导讲话,编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6)负责与中央和省文明办保持联络、反馈创建工作情况。
2、加大投入,给予经费保障。
市级财政要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常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各创建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予以保障,并随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逐步增长。
3、加大工作力度,重点突破。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