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科医嘱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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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科医嘱执行制度》

三、1、高压氧科医师根据会诊患者的病情,决定是否行高压氧治疗。

2、如需行高压氧治疗,则告知患者及家属高压氧治疗的注意事项。

3、完成书写会诊记录。

4、签订知情同意书。告知患者及家属高压氧的治疗方案,将治疗方案写在同意书上。

5、临床医生根据会诊医生的治疗方案开具医嘱。

6、操舱人员严格执行治疗医嘱。

7、入舱前教育,告知每一位患者入舱须知及调压方法,注意事项。

8、治疗中按照治疗方案指导患者吸氧。

9、出舱后观察患者情况,询问患者治疗感受,治疗效果。

10、操舱人员对治疗患者进行全程心理护理,缓解治疗患者的紧张情绪,告知患者注意事项,达到更好完成治疗的目的。

11、如患者出现严重不适和并发症,应告知临床医生停医嘱,并寻找出现并发症的原因。

12、临床医生及时观察患者病情,必要时再会诊,决定是否继续行高压氧治疗。

第二篇:医嘱执行制度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

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

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

第三篇:医嘱执行制度医嘱执行制度

1.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和各类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书面医嘱,并记入医嘱记录单。

2.医师下达电子医嘱后,护士对医嘱进行认真复查,核对,如对医嘱有疑问时应与开具医嘱的医生核对,待双方确认医嘱无误后再转

抄、打印执行。

3.非急救情况下,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护士也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如在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一遍,得到医师认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空安瓶,事后由医师及时补充下达医嘱。

4.中午或晚上薄弱时段,医生下达医嘱后必须提醒当班护士及时处理执行。

5.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发现医嘱有疑问或药物剂量超量时,要及时与开具医嘱的医师核对并提出疑问,待双方确认医嘱无误后再转抄、打印执行。

6.办公护士对医嘱进行认真的复查、核对后,打印医嘱标签后交由各班再次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7.病人手术、分娩、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当班护士应停止以前所有医嘱。

第四篇:执行医嘱制度执行医嘱制度

1.医嘱书写要求:

1.1必须写明下达医嘱的时间、患者姓名和床号。

1.2顺序:a.专科护理常规及分级护理;

b.重点护理(如病危、病重、绝对卧床、特殊体位等);

c.特别记录(如记出入量、定时测血压等);

d.饮食;

e.治疗医嘱(根据用药种类、时间长短、用药方法等略加归纳,先后排列,以便于执行和打印);

f.检查、化验等。

1.3停止医嘱应先写“停”,其后写明所停医嘱的内容。

2.整理医嘱:

长期医嘱应及时由医师下达“重整”医嘱,主班护师负责核对,在长期医嘱单的最后一条长期医嘱下用红铅笔划一横线,然后将未停的医嘱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

3.执行医嘱:

3.1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再执行。

3.2执行医嘱时必须按查对要求认真核对,长期医嘱执行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立即打蓝“√”并签字,临时医嘱执行后在医嘱单上立即签全名并注明实际执行时间。

3.3处理后的医嘱由护士确认,打印于医嘱单、医嘱执行单上,然后在医嘱本上打蓝“√”。

3.4需要时(p.r.n)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每执行一次在医嘱单上按临时医嘱记录一次。

4.要求:

4.1常规医嘱一般在上午10am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4.2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一切处置必须开写医嘱,不得口头吩咐(对患者紧急抢救时可先处理,后补开医嘱)。

4.3开写医嘱应字迹清楚、整洁,意义明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不用的医嘱用红笔写明“取消(dc)”字样以示停用,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一律注明时间和签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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