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权能分离的高级形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财产权能分离的高级形式

公司财产权的分离是指公司的原始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营管理权三者的相互分离。这种分离形式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高级形式,它具有以下特点:1.这种分离是以公司法人为中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次分离。第一次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出资人与公司法人的分离,即原始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第二次分离是具有经济意义的公司法人与经营者的分离,即法人财产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次分离,与所有权保持完整统一前提下的财产权分离具有质的区别,即公司成为不依赖于股东而独立存在的法人。

2.这种分离是以法律形式加以归规范的,是永久性的彻底分离,使经营权摆脱了对所有权的依附,出资人、公司法人、经营者各有其对称的权利和义务。

正因为企业合约的复杂性,企业的产权结构比个人财产的产权结构要复杂的多,这就产生了许多富有争议的问题: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是否分离?如何解释企业的收购与兼并?大股东是否侵犯了小股东的利益?如何看待内部人交易?如何看待独立董事的作用?如何看待上市企业的强制性信息披露?这些问题产权决定与要素决定的博弈

反映了在企业的合约关系中可能出现的产权冲突与纠纷,本质上与简单的合约双方可能遇到的产权冲突与纠纷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由企业法人联系在一起的企业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多边合约关系本身就很复杂,往往使其中的产权冲突与纠纷更错综复杂而不容易看得清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