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合作开发
框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繁荣地区经济,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xxx地块合作开发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背景
由于xxx的建设,政府征收和拆除了大量南店村民的土地和房屋,为了保障村民就业,政府统一将规划区范围内部分建设用地由南店村进行开发和建设。为此,南店村民委员会成立了“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代表南店村村民委员会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D1、D2、D3地块。
二、合作项目
合作项目位于xxx东客站西路以东,海拉尔大街以北约236亩土地(详见附图,地界及准确面积以政府国土、规划部门批准规划图为准),项目暂定名为“”。宗地已列入呼市政府建设用地规划范围。
三、合作方式
第一条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合作开发。
第二条在本协议达成共识、签订协议后五日内乙方交甲方诚意金三百万元人民币,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打款到甲方账户,此协议自动作废无效;若该诚意金到甲方账户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不履行协议条款而导致协议无法继续,视同乙方违约,该协议自动作废,该诚意金不退乙方;若合作成功,该诚意金在工程主体完工后全额退还乙方。
第三条甲方负责办理呼市政府批准对xxx地块(净地)的规划建设用地的批文及相关手续,并作为项目代表参与该土地使用权摘牌竞买,负责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投资;乙方承担该地块上政府土地交易平台的全部费用以及工程建设等开发的全部费用。
第四条基于甲方提供xxx地块规划建设用地,在该地块的土地整理流转过程中发生的村民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建筑物补偿,以及该地块上政府土地交易平台各项相关费用等组成该地块的所有土地成本,甲、乙双方要共同认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给予的甲方在该地块的全部优惠政策乙方必须全部享受。
第五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由甲方组织签订三方协议书,乙方必须在签订完三方协议书后五日内将前期与甲方合作的第三方垫付的一切合理成本一次性交与甲方,甲方将此款退还给前期合作单位,前期单位退出,乙方进入。如果乙方在规定日期内款未到账,视同乙方违约,该协议自动作废,所交诚意金不退。
第六条若合作成功,该项目的财务由甲方全权负责管理,乙方可派员,工程建设和销售由乙方全权负责管理,甲方派员监管。款项支出由甲乙双方法人审核签字后付款。
第七条若合作成功,乙方单方对外签署所有文件及协议等材料,均属乙方单方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负责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规划批文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和办理该建设用地的所有审批文件,以及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手续。
第二条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内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不包括在乙方总投资内。
第三条甲方负责通过南店村村民委员会履行民主程序,取得xxx地块的开发权。
第四条甲方须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以万/亩的价格取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确保该项目的顺利进行。
笫五条协助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前确定xxx地块范围内被拆迁人及拆迁补偿的内容,面积和补偿数额。
第六条保障开发建设用地无权属争议,并做好周边单位和村民的工作,保证开发建设顺利进行。
第七条享有按照本协议约定对xxx地块开发建设商品住宅楼的优惠购买权。(明确细则)
第八条甲方负责配合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项目合法开工建设。
第九条负责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提供资源供应。
第十条甲方提供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成本明细及置换明细。(依据土地前期整理文件2014.14号执行)
第十一条有权对地块在开发过程在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及提出合理建议。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负责该项目开发的实质工作,主导项目正常、有序、合理的进行。乙方有权自主决定与项目开发有关的一切事宜,有权对外签订协议。
第二条乙方负责承担xxx地块土地出让金,承担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第三条乙方负责对xxx地块进行规划设计和容积率的调整。
第四条项目由乙方决定第三方承包建设单位,办理前期手续,甲方配合提供资源,给予必要协助。
第五条乙方保证甲方购买权的实现。(明确购买细则)享有共同开发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六、投资和利益分配
第一条双方投资:甲方负责办理呼市政府批准对xxx地块的规划建设用地的批文及相关手续,并作为项目代表参与该土地使用权摘牌竞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乙方以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管理成本、工程建设费用等全部费用作为投资。第二条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在双方确定的开发建设范围内乙方将投资开发的商品住宅楼总面积的 %以建安价定向销售给甲方,由乙方指定楼座;售价为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开发成本价。剩余房屋作为乙方的投资回报,由乙方自行支配,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销售等各项手续。
第三条出售于甲方的商品住宅楼应以整栋楼为原则并在设计中经双方确认,形成书面形式。
第四条出售于甲方的商品住宅楼应符合呼和浩特市住宅性能认定标准。
七、合作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一条基于政府对城中村改造政策的要求,合作开发项目以甲方名义报批相关文件,乙方负责具体实施,甲方予以配合。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单独设立项目部并单独制作项目部公章由甲、乙双方共管,由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管理工作。甲方派专人参与项目部日常工作,监督、配合乙方的工作。双方就本项目单独设立账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第三条本项目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转让。非经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不得以该项目对外担保、抵押或签订其他协议。
第四条基于开发项目报批程序复杂、合作期长,双方应通过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形式具体规定履行协议中的问题。
八、物业交付
第一条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实行统一物业管理。
第二条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物业单位的确定由甲乙双方协商选定。
九、债权债务
第一条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所有的债权债务,包括xxx地块前期整理过程中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清偿。如形成风险,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合作方单方形成债务债权或经济法律责任纠纷及税务,全部由形成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第一条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应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二条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协议约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按日承担土地出让金千分之五违约金,逾期60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返还乙方就本项目已发生的一切支出。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办理各项开发手续、证照导致项目停工、窝工或被主管部门作出处罚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逾期60日以上仍未能办理或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返还乙方就本项目已发生的一切支出。
如因甲方其他项目的债务导致本项目被司法查封、强制执行的,或给本项目及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须在30日内解除查封或弥补损失,逾期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返还乙方就本项目已发生的一切支出。
第三条如因乙方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完成开发,经甲方催告后10日内仍无法继续投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