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人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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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 社区老年人协会
、、八
章
年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章程,是为适应社会老龄化新形势,加强老年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
和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有效地让本社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第二条:老年人协会是在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领导下、在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指导之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群众性老年人组织。第三条:老年人协会是党和政府为老年人服务的载体,也是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其宗旨是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本社区的老年人服务。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年龄在60 周岁以上的男女居民,承认老年人协会章程,执行老年人协会决议,参加老年人协会活动,均可入会。
第三章会员权利、义务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权在老年人协会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有权选举。
三、有被选举权。
四、对不称职的协会领导,有权要求撤换。
五、有权参加老年人协会的活动。
六、有权优先获得老年人协会的服务。
七、有权提供法律咨询,批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八、有权退出老年人协会。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形象二、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
四、有义务执行协会决议。
五、有义务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六、有义务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七、有义务争取社会力量对协会的支持。
第七条:会员退出协会,应该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在一年之内不参加协会的活动,将作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协会的职责
第九条:
一、认真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坚决贯彻老年人权益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本社区老年人的权益。真正做到社区老年人老有所养。
二、开拓社会资源,把义务医疗队伍带进社区,带进老年人协会,真正做到社区老年人老有所医。
三、组织老年人参加时事、政策、法律和科学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以此提高老年人的政治思想觉悟,真正做到社区老年人老有所教。
四、全天候,全方位,全免费地开放阅览室,最大限度地调动协会辖下的组织功能,举办书画展览,花卉展览,越剧演唱等,以此培养老年人健康的情趣,真正做到社区老年人老有所学。
五、积极参与社区的文明建设,发动骨干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开展自助,互助活
动,为贫困、孤寡,病残老年人提供中介或者直接服务,真正做到社区老
年人老有所为六、天天有早舞,日日有棋赛,再穿插歌咏,太极拳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做到社区老年人老有所乐。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老年人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能:
一、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协会的领导人员。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听取、审查协会的财务报告。
五、决定全年的工作计划和重大事宜。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三年一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必须由理事会决定,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协会的理事会,理事会设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其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制定年度计划、财务预算,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协会活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聘请顾问和名誉会长人选。
七、筹备、召开下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三条: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季举行一次。
第十四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
第六章经费
第十五条:协会不向会员收取会费。
第十六条:协会接受上级老年人协会的拨款。
第十七条:协会接受企业或者个人的捐款。
第十八条:经费使用接受会员监督,定期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宣传栏上公布,并向捐款
者报告经费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老年人协会的会址设在社区居委会内。
第二十条:老年人协会的硬件由居委会提供。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老年人协会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完善,并作修改。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年月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老年人协会的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