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技术员安全操作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爆破技术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和《露天爆破安全管理规定》。
2、爆破技术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爆破安全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凭证领取爆破器材。
3、对需要爆破的区域首先进行爆破设计,对临近建筑设施、采空区、最终边坡等特殊或危险区域的爆破必须经甲方管理部门审核后才准予实施。
4、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量进行装药,装药点200m范围内禁止进行其它爆破。露天爆破应在规定时间内(17:30~18:30)进行起爆,禁止在黄昏、夜晚、大雾天时起爆。
5、装药区域必须有红旗等明显安全标志,在爆区内严禁抽烟及明火,禁止嬉戏打闹。
6、现场如有剩余炸药或其它爆破器材,必须严格执行退库制度。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和和《露天爆破安全管理规定》。
2、爆破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凭证领取爆破器材。
3、搬运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先核对爆破器材的数量,电雷管的脚线必须短路。
(2)必须使用专用的箱(袋)装运雷管、炸药,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装运。
(3)运输车辆不得驶离至目的地线路,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或休息,车速不得超过40km/h。
(4)搬运时必须将雷管和炸药分开,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磨擦、撞击、抛掷,严禁接触火源和电源。
4、禁止携带爆破器材乘坐非专用运输车辆。
5、加工起爆药包时,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只准在工作面附近的安全地带加工,加工数量与当班爆破所需量相等。
(2)雷管插入药包前,需用与雷管直径相当的竹(铝、铜)锥在药卷端部中心扎孔,然后将雷管轻轻插入孔内。
(3)加工起爆弹时,导爆管(导爆索)只能从起爆弹的通孔穿过,最后将导爆管雷管或导爆索塞入起爆弹盲孔中,不得插入通孔。
6、警戒与信号:
(1)进入爆破作业区,应按露天爆破安全管理规定,用专用红旗标记插在爆区明显位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爆区,同时告知所在危险区内的作业人员关于本次爆破作业的具体地点和危险区范围,爆区内严禁烟火。
(2)装药结束后,如不能及时联线起爆,应派专人看守爆区现场。
(3)爆破信号以电笛声为准,信号规定为:
预备信号:一长两短声。预备信号发出后,任何人员和设备禁止进入爆区。
起爆信号:连续急促短声。在预备信号发出约5分钟后发出,持续1分钟以上。
解除信号:一长声。必须在确认起爆无误后,方可发出。
(4)露天爆破危险区的确定:
①人员与爆破点的最小安全距离:
深孔爆破: 300m
二次破碎(含根底炮):400m;
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量按设计计算确定。
②装药车装药时,其周围20m范围内严禁钻机同时穿孔作业。其设备撤离的最小安全距离:爆破正面方向为120m,后方、侧方各为60m。
(5)警戒时要佩带明显标志,并认真负责,严格把守,出现意外情况时,要立即向爆破安全责任人汇报。在确认解除信号后才能放行。
7、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装药包时只能用木(竹)杆。
(2)起爆药包装入孔内时,必须一手拉着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轻轻地将药包送入孔内。
(3)任何设备不得碾压爆破器材。当设备需要进入爆破作业区,必须有人指挥监护。
(4)充填时,必须将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拉直靠在炮孔边上,防止损坏。
(5)充填物应用黄泥球或深孔岩粉末,不准用小石块。
(6)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量进行装药,装药点200m范围内禁止进行其它爆破。
(7)露天爆破应在规定时间内(17:30~18:30)进行起爆,禁止在黄昏、夜晚、大雾天时起爆。
8、起爆方法
⑴电力爆破
①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器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起爆器必须由专人管理。
②爆破专用线路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活动母线只许在装药完毕后,方可从工作面逐段往起爆开关处放线。
③母线与脚线连接前,必须先将母线与脚线导通,并短路一下,以消除外部干扰电。
④用电桥测量电雷管电阻时,每次通电(按通电按钮)时间不得长于3秒。
⑤雷雨天气时,禁止使用电力起爆方法进行露天爆破。
⑥当杂散电流测量值大于30mA时,应暂缓起爆。
⑦每个电雷管的准爆电流:直流不小于2A,交流不小于2.5A。
⑵火力起爆
①起爆时应不少于二人,且必须采用一次点火。多组点火时一人点火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的组数):地下爆破不得超过5根(组),露天爆破不得超过10根(组)。
②单组一个炮的导火索最短不得少于1.2m。
③禁止边切导火索边点火。
④禁止使用电石灯和烟头点火。
⑶导爆索起爆
①导爆索只准用快刀切割。
②支线应顺主线方向联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cm,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
③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④硐室大爆破时,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导爆索须采取防渗油措施。
⑷导爆管起爆
①导爆管不得有死结,不得用力拉扯。
②与雷管连接位置离尾部封口处要大于20cm。
③雷管聚能穴方向应与爆破器材的技术要求相符,胶布捆扎要牢固。
9、盲炮处理
(1)发现盲炮应立即向上级汇报。盲炮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处理盲炮时,应在危险区内设立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3)电力起爆发现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将起爆网路短路。
(4)浅眼盲炮必须采用木(竹)质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的大部分充填物掏出至药包顶端剩下约1cm炮泥时为止,再将起爆药包重新装入进行起爆。
(5)露天深孔盲炮,如起爆网路未受到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10、现场如有剩余炸药或其它爆破器材,必须向负责该面炮的安全责任人汇报,退回炸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