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对标管控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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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监管体制下,目前我国金控集团母子公司的绩效评价主要有三种模式:首先,财政部对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绩效评价模式,主要考量其国有资产规模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其次,集团在监管体制的要求下,以关键指标为核心,对不同管控深度的公司,通过董事会或风险管理等方式进行绩效管理,其代表公司主要有:平安集团、中信集团等;最后,是以工商业资本控股金融资产所形成的的金控集团,此类模式对子公司的管控模式较深,易出现合规风险。下面便已一般母子公司绩效评价模式为基础,结合金融企业特点分析金控集团母子公司绩效的评价模式。 一、金融控股集团子公司绩效评价模式选择 (一)母子公司绩效评价模式
母子公司绩效评价模式必须与母子公司管理控制模式相联系和匹配,才能充分发挥母子公司绩效评价的作用。在不同管理控制模式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绩效评价方法、侧重点都有所不同,要有与之相配套的绩效评价模式。根据母子公司管理控制模式的划分,存在三种母子公司绩效评价模式:产出绩效评价模式、过程绩效评价模式以及平衡绩效评价模式。母子公司管控模式及其绩效评价模式的关系总结见表 1。
母子公司管理控制体系受到外部环境和母子公司内部环境的影响。
母公司首先必须要权衡影响母子公司管理控制模式的各种因素,然后确定适当的母子公司管理控制模式,最后再选择与母子公司管理控制模式相适应的母子公司绩效评价模式。选择母子公司绩效评价模式需要综合考虑下列几个重要的控制环境因素,详见表 2。
金融控股集团适合采用平衡绩效评价模式,具体原因如下:一是金融控股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一般都是全面控股或者绝对控股,即不属于财务投资,而属于长期投资,因此不适合仅考察子公司产出的产业绩效评价模式;二是虽然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但实际上并不属于上下游的关系,即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不能够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而且各子公司之间还有严格的防火墙,隶属于不同的分业监管框架,所以母公司尚无法对子公司的经营过程进行全程评价,不适合采用过程绩效评价模式;三是母公司一般对子公司采取“战略管控为主、过程管控为辅”的模式,而且子公司的行业虽相互独立但也可共享集团资源,并可进行某些关联交易,因此可采用平衡绩效评价模式对子公司进行绩效评价,即不仅考核子公司产出,同时还要对子公司的经营过程进行考核。
(四)金融控股集团子公司绩效评价的特点
在确定了金融控股子公司绩效评价模式后,还需考虑金融控股集团的如下特点来设计具体的绩效评价模型:在评价指标方面,适用于子公司绩效考核的共性评价指标过少。金融控股集团下的子公司,由于行业特点突出,评价各行业本身的指标虽然很多,但是能共同用来评价各子公司的指标比较少,这就给横向比较各子公司绩效造成了一定困难。
在评价有效性方面,由于存在子公司与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投入子公司的资源不等同于一般公司等因素,因此对评价指标需进行相应修正。
在评价标准方面,评价标准的选取和确定有一定难度。各子公司虽同属金融行业,但在盈利能力、市场现状、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选用的评价标准需能平衡这些差异。二、金融控股集团子公司绩效评价体系
(一)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的
金融控股集团子公司绩效的评价主体是母公司,具体可由经营管理部和财务部共同承办,或者由计划财务部承办。评价客体是子公司绩效。金融控股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基于以下两方面的目的:一是为制定战略提供信息支持;二是为决策的效果提供校验信息,为管理控制提供反馈信息,从而改善集团内部管理和沟通。
(二)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行业特征和业绩指标,综合设计的评价指标包括核心指标和行业指标。这些指标大致可分为六类,详见表3。其中,收益能力、回报能力、预算执行类的指标属于核心指标,成本能力、发展能力和风险管控类的指标属于行业指标。
表3 金融控股集团子公司绩效评价指标
综合评价方法包括层次分析法、DEA、模糊综合评判、因子分析法等多种方法。
从赋权方式来看,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判属于主观赋权的评价方法,
而D E A 和因子分析法属于客观赋权的评价方法。从评价对象数量来看,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判不需要大量评价对象,即可对指定的评价对象进行评价,而DEA和因子分析法适合大量的同质评价对象,即适合对众多同行业的子公司绩效进行评价。因此,综合来看,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绩效评价时,由于子公司所处行业不同、在行业内竞争地位不同、发展时期不同,所以适合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综合评判法。
(四)评价标准
在评价指标能客观地反映子公司绩效时,子公司绩效究竟是高是低,需要在一定的参照系里进行衡量。根据各种企业绩效评价理论,总结出金融控股集团对子公司绩效评价时可选用的五个标准,其优缺点及适用条件详见表4。
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并结合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现状,对评价标准的选择是,在企业成长期,适合选用同业标准;在企业成熟期,适合选用预算标准。具体又包括如下情况:对待行业内优秀公司,应选用同业优秀标准+历史标准,对待行业内中等公司,应选用同业平均标准+历史标准,对待初入行业的公司,应选用历史标准;在集团发展至成熟阶段时,即使那是子公司在各行业的竞争地位不同,但由于集团对子公司的发展已经有了一个比较长久、深入的了解,采用预算标准是最好的。
(五)评价结果运用
金融控股集团子公司绩效评价的结果可用于对子公司高管层的激励。子公司高管薪酬的构成可分为现金薪酬(基薪、年度绩效奖金),福利和长期激励。由于有关部门对股权激励的实施办法尚未出台,所以长期激励薪酬暂不考虑。高管薪酬中的年度绩效奖金与子公司绩效评价关系非常密切,其基本的影响因素包括奖金基数、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业绩等,即年度绩效奖金=f(奖金基数,公司整体业绩,个人业绩)。对于子公司总裁而言,其年度绩效奖金由其奖金基数和公司整体绩效评价得分决定;对于子公司副总裁而言,其年度绩效奖金不仅由其奖金基数和公司整体绩效评价得分决定,还要由其分管业务的绩效评价得分决定。子公司绩效评价结果除了可用于子公司经营者激励之外,从相反角度而言,还可用于子公司风险预警,即如果评价结果在临界值以下时,则表明子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