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劳务施工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务清包施工合同2015 农村房屋建筑装饰工程

农村房屋建筑装饰工程 (劳务清包)

同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目录

(一)定义

(二)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三)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五) 甲方责任

(六)乙方责任

(七)工期管理

(八)质量与检验

(九)现场管理

(十)工程变更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十二)竣工结算

(十三)违约及处罚、争议及解决

(十四)合同解除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十六)合同份数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长沙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定义

1.1.甲方:房屋发包方自然人李淼

1.2.乙方:劳务清包方自然人吴学文

1.3.本工程:农村房屋劳务清包工程

1.4.本合同:农村房屋劳务清包工程施工合同

1.5.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

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6.图纸:由甲方提供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7.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

1.8.天:指日历天。

2.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

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本合同;

3)经双方协商认可增减的工程量

4)图纸;

5)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3.1.工程概况

3.1.1.工程名称:农村房屋劳务清包工程

3.1.2.工程地点:望城区大泽湖街道东马社区二十三组(东马社区办公楼东)

3.1.3.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设计图纸(合同附件)完成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屋面

彩瓦工程(双坡屋顶)墙面和柱面及天棚粉灰、地面找平(厨房、厕所及需铺木

地板的房间)、小型构件制安、所有材料和构件及现浇砼养护、室外散水及台阶、

花池、正立面小墙砖、左立面二层贴墙裙、门窗安装后收口、各种滴水线条等。

(门窗制安/地板砖/防水/油漆除外)

3.1.

4.承包方式:农村房屋劳务清包(包工包设备包完成房屋施工所有的辅助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模板、架料、钉铁、小型工具、水管、伙食、茶水、高

温降暑用品、搭设临时设施、保护甲方现场材料等),

4.合同价款及支付

4.1.合同计价方式:(按实际建筑面积+前后天沟挑出外墙部分*0.5+二层挑出阳台下一层

面积)*208元/平方米.基础圈梁顶以下(一层板或地面以下)部分按计时工进行计价4.2.工程款支付:每上一层板付两万。粉灰完工付两万。余款工程完工付至97%。3%做为

质保金竣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5.甲方责任

5.1.施工准备

6.1.1.负责向乙方提供水、电接口。

6.1.2.提供施工图2份给乙方,负责图纸的设计、技术交底。

5.2.施工期间

5.2.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工程价款的支付。

6.乙方责任

6.1.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规范

进行施工。

6.2.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材料的浪

费及日晒雨淋产生的损害。负责自带设备、材料的保管。

6.3.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不符合要求时,或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7.工期管理

7.1.本工程工期: 40天,乙方应在有效工期内完成施工而配备必要的人力。反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质量与检验

8.1.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8.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

如若有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及未按图施工,甲方有权随时责令改正。

9.现场管理

9.1.安全施工与检查

9.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配带安

全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

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1.2.甲方应对本工程购买保险,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1.3.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

条款。

9.2.文明施工

9.2.1.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房屋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

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9.2.2.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等,以上物品在不需用

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工程建设中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运到甲方指

定地点堆放,禁止随处乱扔乱放,做到工完场清。

9.3.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乙方施工用水用电必须从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入并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10.工程变更

10.1.工程变更价款双方协商处理。

10.2.计时工单价:200/个.另增补伙食费用10元/个.

11.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11.1.竣工验收

11.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初验合格后,甲方确定验收日期进行竣工验收。甲方

应在竣工验收后3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

11.1.2.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1.1.3.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1.2.工程移交

11.2.1.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3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除收尾工程所

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

12.竣工结算

12.1.在整个工程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以外工程剩

余价款.

13.违约及处罚、争议及解决

13.1.违约及处罚

13.1.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价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