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申论+【新华时评】+【人民时评】+【半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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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新华时评
●公开真相会引发恐慌?荒唐!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周芙蓉)近日,“钴60将爆炸”的谣言在河南杞县流传,造成部分群众恐慌,逃离家乡,前往附近县市“避难”。

网上谣言源于一个多月前杞县利民辐照厂发生的卡源故障。

6月7日,该厂在完成辐照辣椒粉作业后,因被辐照的货物倒塌,造成放射源护源架倾斜,致使放射源未能降入源井内,发生了卡源故障。

卡源故障会不会造成辐射和污染、会不会影响群众生命健康,是群众最急切想知道的。

然而故障发生后一个多月内,当地政府始终没有公开发布信息。

直到7月13日,开封市政府才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而正是在这一个多月里,“钴60将爆炸”的谣言借助互联网在当地传播,部分群众逃离家乡“避难”。

迟到的政府新闻发布会,面对已经四处蔓延的谣言,显得软弱无力。

17日,“杞县发生核泄漏”“杞县核泄漏造成多人死亡”等谣言仍在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流传。

当天下午,一些群众乘坐出租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从多个方向离开杞县。

为什么事发一个多月,政府不公开发布信息辟谣?开封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一方面是因为情况不严重,没有辐射和污染;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引起恐慌。

对这样的解释,人们恐怕只能报以荒唐可笑的评价。

谣言止于公开真相,这是极其浅显的道理。

杞县利民辐照厂卡源故障是否属于“核泄漏”、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是否危及当地群众生命健康,政府最有条件了解事情真相,最有责任及时、详细地公布事情真相。

只要及时公布真相,群众自然会作出正确反应。

即便真的发生了“核泄漏”事故,及时公布真相也有利于及时疏散群众、保护群众。

反之,掩盖问题、回避矛盾,只能使谣言满天飞,社会秩序混乱。

杞县部分群众选择相信谣言,不是他们不愿意相信当地政府,而是当地政府不相信群众、不尊重群众的知情权。

在中央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的今天,当地政府的这种行为令人痛心。

●让社保的阳光普照全民
“要是‘老保’真的能跟着人走,那以后我们农民工再也不用‘退保’了,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2009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一位人民网网友在留言中表达了对这两个文件的美好期待。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县级统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难以完全适应劳动力大规模流动的状况,导致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在跨地区、跨城乡就业时,由于无法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而只能“退保”的现象。

上述两个《办法》的出台,规定了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有望从制度上终结“退保”现象,有利于社会保障政策的相互衔接和统筹协调,在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

为何要让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
社会保障,经常被人形象地称为“人民生活的安全网”、“收入分配的调节阀”、“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作为国家和社会为保证其成员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助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障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自“一穷二白”起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陆续探索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并逐步完善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

进入新世纪,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越来越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等相继建立。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这是我们党在科学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的新的发展目标。

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程度,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在生活中,每一个人时刻都有可能遭遇各种各样的自然、经济、社会等风险,单靠个人或家庭的力量一般难以化解。

而社会保障事业能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在遇到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问题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大的影响,使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意外灾害的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基本生存需求。

可见,社会保障事业为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保驾护航,与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和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求。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也产生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

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在继续扩大,城乡发展不平衡较为明显。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调节收入的再分配功能,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充分发挥这一功能,弥补市场的失灵和缺陷,有效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从而减少贫困,适当缩小社会成员、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让全体人民都能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在一定意义上,社会保障水平决定着社会和谐稳定的程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使得劳动者的就业、生活面临着更多不确定的风险和压力,广大农村居民、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群、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职工、退休人员权益缺乏保障的问题日益凸显,一旦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完善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各种风险保障,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和缓解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社会保障制度能够通过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方式,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和谐共处的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

特别是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提高社会保障程度,有利于扩大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从而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长期以来,在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消费、投资和出口三驾马车中,消费一直相对不足。

据统计,2007年,我国消费率在36%左右,低于世界中等收入国家55%的比例,更低于世界发达国家70%的比例。

而社会保障与居民消费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有助于稳定城乡居民支出预期,减少他们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预防性储蓄,增强他们的消费信心,刺激他们的消费需求。

有研究表明,城市家庭每增加一个有保障的人口,家庭消费支出每年可增加1041元;农村家庭每增加一个有保障的人口,家庭消费支出每年可增加483元。

因此,现在通过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可以达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和推动经济增长的积极效果。

如何看待我国社会保障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时下,浙江嘉兴农村流行一句口头禅:“送礼就送养老金。

”说的是不少子女掏钱为年老的父母上养老保险的新鲜事。

2008年10月1日,嘉兴正式实施《嘉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社保范围扩大到城乡所有人群。

农民、未参与保险的城镇居民、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均可参保,近90万城乡群众为此受益。

此举使嘉兴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地级市。

嘉兴城乡居民对这一政策交口称赞,一对参保的老两口高兴地表示:“以前总担心老了会拖累子女,现在有养老金可拿,没有后顾之忧了。


嘉兴推行的“全民老保”政策,只是近年来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社会保障有了长足发展,最突出地表现在各类参保人数的增长上: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4亿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7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1.23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0亿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98亿人,成为世界上参保人数最多的保险计划。

农村社会保障也取得明显成效。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人数达到4291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农民达到8.14亿人,参合率达到91.5%,基本达到全覆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起点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造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有不适应之处,与人们的期待和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社会保障覆盖面小。

我国虽然相继建立了针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但是不少保障制度刚刚起步,覆盖范围小,覆盖率不高。

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障的人口大概在3亿人左右,目前参保人数为1.18亿,参保率只有39.3%。

此外在养老保障方面,还有农民、农民工和城乡无保障老人三个群体,无法纳入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范围还未覆盖全民。

社会保障水平低。

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只有6%左右,与发达国家20%以上的水平相距甚远。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只有12%左右,也远低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

由此造成群众享受到的保障待遇偏低,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只有30%左右,城乡低保标准总体偏低等。

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健全,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

一方面,该建立的制度尚未完全建立。

比如,我国尚无一部社会保障基本法,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致使社会保障领域的很多工作因没有法律规范而存在着无法可依的现象。

另一方面,该统一的制度也未完全统一。

比如,受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影响,我国存在着各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的问题。

各地都分别制定并统筹安排仅适用于本地的政策、标准、措施,导致社会保障关系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接续、转移阻碍重重。

这与市场经济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要求是极不相符的,使得大量流动就业人员难以正常享受养老和医疗待遇。

如何让社会保障体系覆盖每一位城乡居民?
细心的人们可能会发现,进入2009年,我国加快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进程。

2008年年底至2009年2月,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09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3月,《政府工作报告》在推进社会保障建设方面再出大手笔:2009年中央财政拟投入社会保障资金2930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439亿元,增长17.6%。

4月,新医改方案公布,确定今后3年各级政府拟投入8500亿元推进医改,还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3年内参保率均要达到90%以上,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环境之下,这一项项重大举措的推出,明白无误地表达了这样一个信号: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正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大好时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推进。

目前,无论是从经济基础还是从制度基础、社会环境来看,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而当前我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形势,也为我们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提供了契机。

同时也要看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难点多问题多,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因此,我们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配套推进,积极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推动社会保障体系事业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要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正是适应这一发展趋势提出的重要战略目标和任务。

要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对城乡各类群体作出符合其就业状况和收入特点的制度安排。

当前的重点是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当务之急是抓紧出台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尽快启动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适应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要求,建立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当前,中国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为应对这一挑战,要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国普遍推开,真正发挥统账结合、部分积累的制度优势,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抓紧研究制定投资运营管理办法,努力实现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适应大规模人口流动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要求,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呈现出流动性强、就业方式多样化等新特点。

我们要适应这一要求,着力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争取在2009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和调剂功能;抓紧制定出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解决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社保关系接续难的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乡社保衔接问题;在设计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时,充分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

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社会保障作为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经济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

当前,重点是加快社会保险法立法步伐,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与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的法律体系。

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要求,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

社会保障离不开财政支持。

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逐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比例达到20%左右。

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投入,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实现公共财政均等化,不断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蓝图已经绘就,可以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美好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公车送新生是最糟糕的“开学第一课”
一组曝光湘潭大学门口大量公车送新生上学的图片在网上热传,照片显示,湘潭大学门口简直是公车大聚会,从公检法用车到国土、卫生监督用车,甚至血防专用车,无所不有。

同时,记者还注意到这样一个学生,一个人担着行李,走了10多公里来报到的新生。

因为怕迟到,这个农村男生早上6点多就起身了,他之所以不搭车,就是因为怕花钱,走10公里路,至少把中午的饭钱省出来了(9月2日《广州日报》)。

新学年开学了,各式各样的“开学第一课”也纷纷走入了课堂,教育部甚至组织全国中小学生收看专题片《开学第一课》。

在这种开学气氛之下,“公车送新生”在全国各地集体上演的闹剧,无疑是最为糟糕的“开学第一课”。

不必讳言,对于国内的绝大多数寒门学子来说,每年的新学年开学之际,都会亲眼目睹到“公车送新生”这一幕。

此时此刻,寒门学子一定会在心中打翻了“五味瓶”:是艳羡,是妒忌,是不平,是辛酸,是屈辱,还是愤怒?
与此同时,那些脱离了普通学生身份的权贵子弟,悠然端坐于父辈权力所驱驰的公车中,一瞥之间望见窗外肩扛手拎的寒门学子,又会升腾起怎样的心情呢?是骄傲,是得意,是不忍,是羞惭,还是麻木?
无论如何,一条根植于“代际效应”的“心理代沟”,已不经意地在校门口一划而过,把同一个屋檐下的学子划分得泾渭分明:一边是“富二代”,另一边是“贫二代”;一边是少数特权家庭的成员,另一边是大多数普通民众的阵营。

一瞬间,我们心中仿佛于无声中听见一声惊雷,所有关于诸如“人人生而平等”的教育,都将在公车驶过之后被碾压得一地粉碎。

在显意识或潜意识里,学子们会再次确认自己的“身份”和“权利”,明白自己位于不公平处境中的哪一端。

一年又一年,类似的一幕总是在不断上演,所有的学子也都会渐渐麻木。

无论是车中人还是车外人,都对呼啸而过的公车见惯不怪。

然而,所有的学子也许都会认定:这个社会是不公平的,并且也是不可改变的。

这正是最糟糕的结果。

事实上,面对最为强有力的社会现实,一切说教和口号都是苍白无力的。

学校外堂而皇之呼啸而过的一辆公车,顿时让学校内的谆谆教导都变得可笑。

这对于学子们树立人生观、世界观,无疑将会造成极为深刻的隐伤。

所以,“公车送新生”是最糟糕的“开学第一课”,关键在于它确认并强化了社会不公正,不利于广大学子树立积极向上的信念。

这一点,必须引起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会同全社会一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取缔这个最糟糕的“开学第一课”。

(浙江宣华华)
少用“不明真相”是地方政府和媒体的责任
云南省陆良县近日发生群体性事件,百余群众与维持秩序的民警发生冲突。

在当地个别新闻报道中,称“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农村恶势力煽动下……”。

借此,云南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要求省内媒体在报道类似突发公共事件时,禁用“刁民”“恶势力”等称谓,不得随意给群众贴“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标签。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发布有关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时,爱用“不明真相人员”“不明真相群众”等词句。

像云南如此明确媒体在群体性事件中禁用“不明真相”等形容词,在我国还是头一次。

云南省委宣传部要求当地媒体,“对于没有充分事实依据就给群众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的行为,即使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提供的新闻稿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说法,新闻媒体也应该拒绝报道”。

此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借鉴。

对于群体性事件,一些地方至今还有“捂”的惯性思维。

云南省委宣传部提出“快报事实”的主张,有利于避免谣言传播,有利于消除群众怨气,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内部矛盾中大多数群众的共同诉求都有合理的地方,在互联网普及、信息传播便捷的今天,掩盖矛盾往往是掩耳盗铃,其结果不利于及时制止损害百姓利益、忽视群众诉求现象,反而有可能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发布群体性事件原因,不能张嘴就来。

云南省委宣传部提出,各种公共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复杂,但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要对“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在事件尚未完全平息、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尚未得到圆满解决、权威调查结论尚未做出的情况下,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随意用“不明真相”等词句给事件“定性”,有敷衍视听、推卸责任之嫌。

这不利于社会稳定,不利于事件处理,不利于相关责任人吸取教训。

当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少用“不明真相”等词句、少指责成百上千的群众,实际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平息民怨。

这是新闻媒体的责任,更是对地方政府提出的要求。

风险时期考验治理真智慧
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一个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

频繁发生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关乎公共安全的卫生、环境和灾难等事故,昭示着高风险时期的来临,对各级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从近期发生在湖北石首、吉林通钢的群体性事件可以看出,有些地方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仍然欠缺,利益协调、信息公开和风险预警等机制亟待完善。

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人均GDP迈上了1000美元的台阶。

从一些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这意味着社会公共安全进入了高风险时期。

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社会是和谐稳定的。

但也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高风险发展阶段特征明显。

风险时期的主要标志是各种群体性事件呈高发态势,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

仅在过去一年,全国就发生了一系列轰动性群体性事件,如贵州瓮安、云南孟连、甘肃陇南先后发生激烈的警民冲突……
今年初,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当前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的上访和维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因非法集资、大学生就业、医疗养老和环境污染等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正在增多。

遏制群体性事件多发态势是一项艰巨任务。

值得警惕的是,一部分群体性事件往往因一些偶然事件引发,参与人员没有明确的组织,许多人并非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发泄不满情绪,而冲击对象往往是党政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

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都呈现出以上特征。

风险时期的另一特征是涉及公共安全的卫生、环境和灾难等事故频繁发生。

从非典危机到甲型流感,对我国传染病控制体系提出了严峻考验;松花江苯污染、阳宗海砷污染,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略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思路敲响了警钟;地震、洪涝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事故,对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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