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的神、心、形、体】武术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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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的神、心、形、体】武术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特点
武术是一项艺术性极强的运动项目。
它同其他艺术一样,其最高艺术追求,应该是贵在传“神”。
武术怎样才能达到炉火纯青的传“神”境界呢?概括起来讲大致有三条,即“神”发于心,“神”出于形,“神”得于体。
神发于心
这里所说的“神”,其实指的是人的精神、意识和思维活动。
武术运动之所以被人们誉为立体的图画、无声的诗篇、运动的雕塑、优美的舞蹈,就是因为运动员在完成动作的时候,善于巧妙地把全部精神彻底地贯穿于动作之中。
从外观上看,动作的变化只是形的处理,但运动员的精神活动也在同时进行着,形的变化(动作的变化)一直是在精神的指导下进行和完成,并达到形为“神”所用的。
神发于心。
神的获得,来源于运动员的独特个性与综合修养(思想修养、艺术修养、文化修养等)的有机结合,是运动员精神的一种外化。
所有的武术名将,没有一个不是在自己所做的动作中追求“形”和“神”的完美结合而煞费苦心的。
李连杰也好,赵长军也好,张玉萍也好,原文庆也好,看他们的表演,总能感受到中华民族的豪气与孜孜以求的进取精神,使人精神振奋,浮想联翩,荡气回肠。
纵观国际国内武术大赛,凡技压群芳者,在完成一套武术动作时,不但动作难度大,动作套路编排精巧,气势贯通,一气呵成,更主要的是动动员善于通过动作把个人的个性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
神出于形
所谓以形传神,讲的就是运动员通过所做动作的外部表象特征,充分表现运动员本人的内在精神风貌。
形和神之间,形是神所寄托的依据,神是形的灵魂,形反映着外部形象,神反映着内在精神。
形不存,神则灭;神不在,形必死。
欲求传神,必须先求形美。
形之不美,神又焉生。
神必须通过准确的形象表现出来。
动作的外形是生神的具体物质基础,动作传神的获得,是运动员对于美的发现和创造。
运动员应该自觉而努力地加强自我全面修养,独具慧眼,善于发现美、创造美,善于表现自己独具风采的个性美。
只有这样,才能在相同的动作中,挖掘出与众不同的美,创造出与别人不同的动作风格。
神得于体
神发于心也好,神出于形也好,没有运动员匀称协调的形体美及全面超人的身体素质和极强的表现能力作保证,一切都是空谈。
人体是美的载体。
超常的身体素质,是创造美的具体条件。
罗丹说过:“没有灵巧的手,最强烈的感情也是瘫痪的。
”运动员除具有匀称、和谐的形体外,还必须具备全面而卓越的身体素质和极强的表现能力,才有可能创造出形神兼备的优美动作,才能充分表达出运动员的个性特征。
运动员必须高度重视身体素质对于动作表达到最高艺术境界的重要性。
谁不重视这一点,谁将一事无成。
神发于心为传神之本,神出于形为传神之据,神得于体为传神之功,三者缺一不可。
心
不到,徒劳其体;形不到,徒为空得;体不备,徒有心机。
三者之中,最为难得者,当为神发于心。
因此,运动员不仅要培养品的高洁、功的无量、才的发掘、智的顿悟,还应具有学的渊博、识的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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