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近期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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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近期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10月)

漓江风景区工委、管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漓江风景区“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筹各方利益”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6月1日市委赵乐秦书记、市政府周家斌市长在漓江保护管理工作现场办公会上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漓江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工作走规范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之路。2016年7月,漓江风景区工委管委在对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为全力推进漓江城市段重大项目建设、强力推动统一经营整合和游船提升改造,持续开展漓江风景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了《漓江风景区工委管委2016年重点工作手册》及规范各项工作的《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工作规程与制度手册》。以市级层面的“6+5”重点工作引领工委管委各项工作,以29大重点工作为抓手,组建11个项目指挥部和18个工作小组,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漓江城市段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

1.2015-2016年度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基本完成。原计划实施项目61个,实际实施项目76个,现已基本完成。漓泉啤酒厂生产处理尾水全部驳接进入市政管网。对环保部督查通报的小东江、南溪河污水直排问题已完成截污整治,污水提升泵井已投入运营。实现全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14年底的93%提高到97%以上。漓江截污二期工程提前启动了部分截污项目,争取全面开工时间提前到今年第四季度。第三期工程正在谋划,力争再用2年时间完成漓江全流域的截污工程。

2.漓江城市段沿岸景观亮化工程基本完成。对虞山桥到斗鸡

山长约7.5公里的区域进行了景观亮化,为漓江游览增添了新内容,彰显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魅力。现正完善有关手续,制定夜景灯光运营维护管理办法。

3.漓江城市段住家船清理整治全面完成。共清理住家船161艘、排筏206艘,通过政策性住房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船只补助、户籍迁移等措施让船民“转移得走,安臵得下,发展得好”,妥善上岸安臵112户。现正对市内段55艘照相排筏和161艘钓鱼排筏规范管理,除此之外的任何排筏都一律取缔,发现一只、销毁一只。

4.漓江城市段沿岸慢行步道工程从漓江西岸的虞山桥至龙船坪段,总长度7.5公里,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待审批,边完善相关手续,边施工建设,现已完成工程量的60%,计划10月底完成步道主体铺装,11月份投入使用。文化长廊工程现已完成设计方案初稿,近期经评审确定后开展招标工作,计划10月底开工,年底全面竣工投入使用。

5.漓江城市段沿岸绿化美化工程结合漓江截污工程,完成了7个绿化示范点的建设,完成地面绿化美化15000平方米,立体绿化美化面积2600平方米,栽植各种苗木3万余株,修建慢行步道600多米,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待审批,整个项目年底前全面完成。

6.訾州公园二期工程正在抓紧进行,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61亩收地工作,年底前完成30户搬迁安臵,全部土地交付使用。目前正与七星区政府协调推进。

7.漓江城市段旅游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大圩码头、龙船坪码头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待审批,龙船坪码头提升改造11月份开工,大圩码头计划12月开工,全面启动大河圩、杨堤、兴坪、冠岩四个旅游码头的提升改造工作。

(二)漓江核心景区景观林带建设项目加紧进行

为切实保护好漓江风景区沿岸的自然植被和景观,按照市

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由我委牵头组织相关县区对漓江核心景区沿江可视范围内(磨盘山码头至阳朔县城)约3.52万亩林带、洲岛、土岭实行统一流转租用或征用,实施景观林带建设,同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总体分三期实施,总投资约11亿元。目前,已完成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形成了实施方案和经费测算已上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审批方案落实经费后立即组织实施。

(三)漓江水上游览经营整合和游船提升工作全力推进

漓江城市段:

3月8日漓管委依法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桂林旅股竞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3月30日漓管委与桂林旅股签订中标合同。漓管委采取行政措施,引导、协调、督促、推动整合。

一是宣传发动、督促协调。成立专项工作组,与桂林旅股对接协调37次,督促从市场化运作及公司法角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合方案,切实履行市场整合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合。深入其他6家经营企业宣传发动34次,多形式、多渠道宣讲整合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解答企业疑问,让参与各方理解该项工作并主动积极参与。召集整合双方召开协调会议15次,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坚持正面引导,协调整合双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经漓管委艰难协调,风光、观光2家企业基于整合意愿与桂林旅股共同注册了桂林市漓江市内游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统一管理。6月1日起对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规范统一售票,票务运营纳入漓江风景区统一售票平台,对未纳入平台的游船禁止从事水上游览活动,解决长期以来漓江城市段统一管理缺位的经营管理混乱的问题,实行统一票证、统一售票平台、统一结算,在龙船坪码头设臵常态化监管队伍加强日常监管。大力开展水上游览经营秩序整治,依法取缔和打击违法违规营运,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登船检查122船次,检查导游105人次,抽查游客票据9400人次。对漓江城市

段现有游船分类调查梳理,建立一企一档、一船一册的游船资料档案库,对证照不齐的坚决地扣船停停运并进行处罚,拆解销毁无证营运游船3艘。打击游船企业偷逃票行为,发函商请税务部门对游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促使其规范经营,规范和限制现有经营企业长期存在的不当盈利空间,为推动现有经营企业整合创造条件。

三是采取有效行政措施,保障整合工作顺利开展。重新规范了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航线、码头和停靠点。组织开通龙船坪至叠彩山夜游试运营航线,明确只有整合后的新公司具有漓江城市段夜游经营权,未整合企业一律不具有夜游经营权,对违规经营的严厉打击。统一了票价,将城市段水上游览新线路和新游船的临时价格向市物价局报备。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码头的封闭化管理,正在抓紧组织实施龙船坪码头的电子门票和实名制等封闭化管理措施。会同海事、船检等部门制定了《漓江城市段新型游船基本标准》下发各游船企业。城市段新型游船标准高于精华段,新建游船按照“一船一景”建造,船体美观,船型适当,突出节能环保性能。向桂林旅股函达了《关于加快漓江城市段新型游船建造的通知》,督促其加快新型游船建造,起好引领示范作用,专项工作组4次到桂林旅股及造船厂对新型游船改造进度进行现场督办。

9月30日,漓管委领导班子与桂林旅股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重点研究加快推进漓江城市段经营整合工作,会议明确了按照“先整合、再提升”的工作思路,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整合。10月30日前,桂林旅股、风光、观光三家整合成立的新公司必须完成实现实质性整合并开展试运营,新公司游船统一标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桂林旅股作为市场整合主体,按照中标合同约定,抓紧开展对其余4家公司的整合,拿出包含股份制合作、收购兼等整合方式的具体整合方案,积极主动地开展谈判磋商工作。漓管委继续加强执法监管,对违规经营行为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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