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十件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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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十件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承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建设幸福广东为主线,以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分解责任目标,强化进度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实际,科学安排。结合实际,针对各项民生实事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科学合理制订分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
2.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工作落实,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3.统筹协调,合力推进。按照合理分工、团结协作的要求,加强各级政府间、各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4.落实资金,迅速启动。省统筹安排各项财力,筹集352亿元资金,保障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统筹安排本地区所需资金,迅速制订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二、向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
(一)工作目标。
在中央财政2011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以及我省2011年1月中旬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1.08亿元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安排2.8亿元,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启动价格补贴应急措施。2010年年底前制订运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方案,2011年1月拨付资金。
2.加大力度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2011年1月,再次安排资金对困难群众增发临时性价格补贴,春节前将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以上工作已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物价局等单位落实。
三、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一)工作目标。
实现25万贫困户、1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省财政拨款14亿元,启动54万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大扶贫开发力度。2011年4月底前制订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资金;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及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3月底前各地申报项目,4月底前制订分配方案,6月底前下达资金;12月底前修订“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考评办法。
2.推进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2011年3月出台指导意见;4月中旬完成2011-2012年计划编制;4月底前制订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5月上旬前下达2011年计划任务。省财政安排的2011年度14亿元专项资金分两批下达,6月底前下达第一批资金(约7亿元),10月底前下达第二批资金。
以上工作由省农业厅、扶贫办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
四、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一)工作目标。
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万人,促进创业10万人。组织培训本省农村劳动力80万人,转移就业125万人。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落实促进就业责任。2011年第一季度分解任务;第二季度出台工作方案;第三季度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制订分配方案,下达资金。3月底前新增就业30万人,上半年新增就业60万人,9月底前新增就业95万人,全年新增就业125万人。
2.推进失业人员再就业。2011年第三季度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月”和“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第四季度制订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指导意见。3月底前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15万人,上半年完成30万人,9月底前完成45万人,全年完成60万人。
3.扶持大学生等群体创业。2011年第二季度启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并分解任务,组织开展2010年大学生创业先进个人巡回报告会;第三季度开展第二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认定和2011年大学生创业先进个人评选工作。3月底前完成促进创业任务2万人,上半年完成4.8万人,9月底前完成7.5万人,全年完成10万人。
4.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推进转移就业。2011年第二季度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月”劳动力与企业用工对接活动;第三季度完成2010年度的资金清算;年底前完成2011年度部分资金清算。3月底前培训农村劳动力12万人、转移就业42.3万人,上半年培训35万人、转移就业60万人,9月底前培训60万人、转移就业90万人,全年培训80万人、转移就业125万人。
以上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
五、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一)工作目标。
推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法。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250所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支持和引导欠发达地区建设10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新建扩建100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省财政安排14.6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200元的政策;安排12亿元完善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本科、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免学费政策扩大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安排9.1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政策。支持各地新建扩建40所特殊教育学校,扶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2011年4月中旬前印发指导意见;5-8月各地落实指导意见,省以简报反映各地进展情况;9月初收集各地政策措施;12月下旬总结推广各地工作成效,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2.加快欠发达地区基层幼儿园建设。2011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3月底前印发建设标准及实施意见,各地上报计划;4月底前落实各地具体建设学校名单;8月召开经验交流会;10月底前检查通报各地进展情况;12月底前验收。
3.落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2011年3月确定各地达标率目标;4月落实各地规范化学校建设数量及具体学校名单;5月底前制订验收标准和验收办法;7月中旬组织中期检查及通报;8月初召开中期汇报会;7月起开始验收,11月起开展检查。
4.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建设。2011年3月底前完成工作部署;4月底前确定具体建设学校项目名单;11月底前进行项目建设,开展督促检查指导;11-12月进行总结验收。
5.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2011年3月前底完成工作部署和项目申报;11月底前进行项目建设,开展督促检查;11-12月进行阶段性总结验收。
6.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2010年提高标准100元的基础上,2011年再提高标准100元,10月底前下达2011年度省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