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部署院校和“省部共建”的本专科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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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部署院校和“省部共建”的本专科高校本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进入到大众化发展阶段,以“共建、调整、合作、合并”为内容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把许多中央部属高校下归到地方政府,只保
留了111所高校仍由中央部委直接管理。这111所高校由中央部委直接参与其投资建设,在
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科研水平等方面,都具有其他大学所没有的优势。
为了缩小东西部高等教育的差距,2004年,教育部本着“一省一所”的原则,决定在中
西部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与地方政府共建一所部署高校,由此拉开了“省部共建”地方高
校的序幕。迄今为止,教育部已同23所地方高校签署了共建协议,成为促进地方高校全面
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知名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教育部与地方高校实行“省部共建”的同时,其他地方高校也不甘落后,她们将自身的办学特色发扬光大,一些高校还成功将某些优势学科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并与相关部委联合,于是就形成了无教育部参与的“省部共建”高校,
这些高校大多早年直属于中央各部委,20世纪90年代随着大陆高校改革而下放到地方。此
类高校大多不是综合类高校,而是某一领域里具有得天独厚的传统优势,即所谓的“特色大学”。省部共建高校,为考生提供了很好的选择平台。以下,笔者将对这些无教育部参与的“省部共建”高校做出详细列举与盘点。
特别提示
1.除了上述高校外,另有8所高校与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虽国家石油工业部现已撤销,但这8所高校仍可称为“省部共建”高校:东北石油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安石油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长江大学、重庆科技学院、常州大学。与国家电网共建的高校有东北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学院。
2.高校“省部共建”之后,不仅可以得到资金支持,改善硬件设施,同时也可以提高学校
的“身价”,为学生毕业后的出路带来无形的益处,如在就业、考研、出国等方面,会有多方面政策倾斜。
3.由于高校“身价”的提高,高考招生时也会上一个台阶,许多学校的录取分数也“水涨船高”,少数学校甚至由“二本”上升为“一本”。
特别提示
1.由于高职专科学校属于地方政府主办,所以绝大部分生源都来自于本省,上述高校实行“省部共建”后,会逐步扩大招生范围,尤其是周边省份会得到较多的招生计划。
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28所院校之一,同时也是全国唯一一所跨省实行单独招生试点的示范性院校,素有“高职高专的北大”之美誉。
3.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教育部于1982年创办的中国第一所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是我国政府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合作项目。1997年由教育部划归江苏省管理。
学校目前是国内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师范的高校,被国内特殊教育行业专家领导誉为“中国特殊教育的黄埔军校”,长期以来,一直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多数专业就业竞争基本上是校内竞争,毕业生求职做编制教师,在许多省份可以突破“必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门槛。
盘点部署院校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72所)
北京市(24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部属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24张)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化工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林业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
上海市(8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江苏省(7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湖北省(7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
陕西省(5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
四川省(4所):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山东省(3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广东省(2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天津市(2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重庆市(2所):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辽宁省(2所):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湖南省(2所):中南大学、湖南大学
吉林省(2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浙江省(1所):浙江大学
黑龙江省(1所):东北林业大学
安徽省(1所):合肥工业大学
甘肃省(1所):兰州大学
福建省(1所):厦门大学
中国科学院直属高等学校(2所)
北京市(1所):中国科学院大学
安徽省(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等学校(7所)
北京市(2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中央部属高校(国务院侨办直属高校)(2张)黑龙江(2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江苏省(2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
陕西省(1所):西北工业大学
中央军事委员会直属高等学校(2所)
北京市(1所):国防大学
长沙市(1所):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卫生部直属高等学校(1所)
北京市(1所):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外交部直属高等学校(1所)
北京市(1所):外交学院
交通运输部直属高等学校(1所)
辽宁省(1所):大连海事大学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高等学校(6所)
北京市(1所):中央民族大学
四川省(1所):西南民族大学
湖北省(1所):中南民族大学
甘肃省(1所):西北民族大学
宁夏区(1所):北方民族大学
辽宁省(1所):大连民族学院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等学校(2所)
广东省(1所):暨南大学
福建省(1所):华侨大学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高等学校(1所)
北京市(1所):北京体育大学
公安部直属高等学校(5所)
北京市(1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辽宁省(1所):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河北省(1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河南省(1所):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省(1所):公安海警学院
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直属高等学校(1所)
北京市(1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共中央办公厅直属高等学校(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