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观感质量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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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H 工程观感质量评价标准
观感质量评价是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观感质量评价分为“好”、一般“、“差”三级。
H.1 工程观感质量评价的方法
I.1.1 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时,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参加成立观感质量收评价小组,小组至少由三人组成,小组成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H.1.2工程观感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H.1.3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评价小组成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1.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师参加,并有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等参加。
2.验收评价小组逐项的确认受检项目的观感评价等级并记录在“验收质量评价”栏内。
(1)验收时应将工程的各个部位全部看到,能操作的应操作,能打开的应打开。
(2)按着评价标准基本能达到的就可以评“一般”,即合格标准;在合格的基础上,细部构造设计合理,施工作法细腻到位,外表整洁、美观,甚或有独到创意的可以评“好”;如果有的部位达不到标准要求,或有明显的缺陷,则评为“差”。检查情况应记录在“验收检查记录”栏内。
(3)评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虽有较明显缺陷,但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经验收评价小组共同商定,也可通过验收。有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不能评价,必须修理合格后再评价。
3.所有受检项目中,质量验收评价为“好”的项目占全部受检项目80%以上,其余项目评价为“一般“,则该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的综合评价可评为“好”。
4.所有受检项目中,质量验收评价为“好”和“一般”的项目占全部受检项目的80%以上,其余项目评价为“差”,但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可以通过验收。则该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综合评价可评“一般”。
5.不满足上述3、4条要求者,工程观感质量综合评价应为“差”。
H.2 工程观感质量评价的标准
H.2.1 有支护土方工程
1.沉井与沉箱:表面平整,结构体密实,尺寸准确,无裂缝、无风窝、无空洞、不露筋。
H.2.2桩基工程
1.混凝土予制桩: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角深度 2.先张法予应力管桩:表面平整圆顺,色感均匀,无蜂窝、露筋、裂缝、桩顶处无孔隙。 3.钢桩同钢结构工程。 H.2.3 地下防水工程 1.防水混凝土:(1)混凝土密实,表面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2)埋设件位置正确,表面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2.水泥砂浆防水层:(1)应密实、平整、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2)接槎位置正确,层层搭接紧密;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3.卷材防水层:卷材接缝粘结牢固、封闭严密,卷材平整、顺直;不得有翘边、空鼓、皱折等缺陷。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4.涂料防水层:涂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脱皮、流淌、鼓泡、露胎、皱折等缺陷;保护层粘结牢固。 5.塑料板防水层:铺设应平顺、固定牢固,搭接焊缝严密,不得有焊穿、下垂、绷紧现象。 6.金属板防水层:表面不得有明显凹面和损伤。焊缝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针状气孔等缺陷;焊波应均匀、焊渣及飞测物应清除干净,保护层不得有漏涂、脱皮和反锈现象。 7.细部构造:(1)止水带应固定牢固、平直,不得有扭曲现象;(2)予埋管、件位置正确,防腐层均匀、严密;(3)混凝土密实、洁净、干燥;(4)密封材料严密、牢固,不得有开裂、鼓泡和下塌现象。 8.特殊施工法防水工程:喷射混凝土和地下连续墙、二次衬砌混凝土应密实、平整、无裂缝、漏喷、露筋、空鼓等。 9.排水工程:(1)排水畅通不淤积、不堵塞;(2)缓冲排水层铺设平整、均匀、连续、不得有扭曲、折皱和重叠现象。 H.2.4 混凝土结构工程 1.混凝土密实,表面平整、色感均匀、棱角顺直、尺寸准确、阴阳角方正、予埋件、孔位置准确、表面平顺、方正。 2.不应有主要受力和连接部位的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等,也不宜在其他部位有上述缺陷。 3.构件表面不宜有气泡、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4.后浇带:留设位置和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密实,留槎的边角整齐,钢筋绑扎尺寸准确、无油污、砂浆等污染,模板支撑牢固,防水防潮措施有效。 H.2.5砌体结构工程. 1.砖(砌块)边角整齐,色泽均匀,尺寸一致。 2.组砌方法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采用包心砌。清水墙和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小于300m的通缝不多于3处。 3.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10mm,偏差不应大于±2mm。 4.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5.接槎通顺严密,拉结筋留设合理;梁下斜挤砖整齐,砂浆饱满。 6.墙面平整、垂直、阴阳角方正,予留孔洞尺寸准确一致。 7.石砌体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色泽均匀。表面平整、洁净,勾缝密实、宽窄一致,厚薄均匀,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8.配筋砌体的混凝土观感标准同混凝土结构工程。 H.2.6钢结构工程 1.钢结构:(1)安装横平竖直,连接紧密、牢固,表面干净无锈蚀、麻点或明显划痕、褶皱、过烧等缺陷;(2)切割面、剪切面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lmm的缺棱;(3)焊钉、螺栓连接对孔准确,排列整齐,不应有飞边、毛刺、污垢等;(4)焊缝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及飞测物基本清理干净;(5)钢构件不应出现下挠和其他不应有的变形。 2.普通涂层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 3.防火涂层表面:(1)薄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0.5mm,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lmm;(2)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砂等污垢;(3)涂料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凹陷、粉化粉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乳突已剔除。 4.压型金属板:表面应平整、顺直,不应有施工残留物和污物。檐口和墙面下端应呈直线,不应有未经处理的错钻孔洞。 5.钢平台、钢梯、钢栏杆安装应横平、竖直、连接紧密、牢固、无明显外观缺陷(同钢结构)。 H.2.7 木结构工程 1.方木、原木及轻型木结构的木材腐朽、木节、虫眼、漏刨、裂缝等缺陷应符合木材的材质标准。 2.胶合木结构的腐朽、木节、裂缝、翘曲、压损等缺陷应符合层板材质标准。 (1)A级:表面空隙均已封填或用木料修补,用砂纸打磨达到粒度为60的要求。 (2)B级:表面用机具刨光并加油漆。允许有偶尔的漏刨、细小的缺陷、空隙及生产中的缺损;最外的层板不允许有松软节和空隙。 (3)C级:允许有缺陷和空隙,构件胶合后无须表面加工。 3.木结构的防护应涂、喷、刷均匀,透人深度一致,表面色泽均匀,不应漏涂、起皮和破损。 H.2.8装饰装修工程 1.一般抹灰工程 (1)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线角顺直、毛面纹路基本均匀。 (2)护角、孔洞、槽、盒边缘整齐、抹灰平顺,槽盒方正,距地高度一致,管道后面抹灰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