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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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124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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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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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加强农村水电站(以下简称水电站)技术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水电站安全、可靠运行,水利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制定了《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主要适用于单站装机容量50MW(含
50MW)以下水电站的技术管理。
一、基本要求
(一)建设运行要求
水电站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应按照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和验收。设计应符合相关规程要求,应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满足技术现代化要求。
水电站管理应满足安全运行要求,且应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定期进行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
(二)人员设备要求
(1)水电站运行维护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掌握必要的水工、电工、机械基础知识,熟悉水电站设备参数。
(2)对于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水电站,自动化设备应安全、可靠,能保证实时准确传送水电站各种运行数据,并实现远方操作。
(3)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两票”合格率、执行率均应达到100%。
(4)设备、设施缺陷消除率应达到100%。
(5)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评级,水电站设备、设施完好率应达到100%,其中一类设备、设施不应低于80%。
设备、设施的评级范围和单元划分、评级办法、等级划分原则以及各类设备设施的评级标准等详细内容可参考《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A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标准。
(三)其他要求
(1)水电站应合理制定发电计划,按时上报发电生产统计月报和年报。
(2)水电站运行设备应有标志。设备标志应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及颜色等。
设备的名称及编号、标志牌尺寸和颜色以及标志的固定和更新等有关内容可详见《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B水电站设备标志。
(3)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应按照水利部《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试行)》执行。运行、检修及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岗位培训合格,持证
上岗,任职条件及职责应符合规定,详细内容可参考《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C岗位任职条件及职责。
二、设备、设施管理
(一)维护及试验
1.水工建筑物维护要求
挡水及泄洪建筑物、输水系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和观测。水电站厂房维护应满足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要求。
2.水力机械维护及试验要求
(1)水力机械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维护、试验,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2)技术供排水泵、供油泵、空气压缩机等辅助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维护、试验,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3)油、气、水管路应按规定涂色,并标明流动方向。
(4)水电站的安全阀、压力容器维护、试验,应符合相关规定。
3.电气设备维护及试验要求
(1)发电机、主变压器及其他电气一次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检修及试验。
(2)电气二次设备及监控系统应按照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试验。
(3)水电站计量器具、指示仪表的检定和试验,应符合相关规定。
4.金属结构维护及试验要求
(1)闸门、压力管道、拦污栅及清污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测。
(2)启闭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测
试。
(3)泄洪闸门启闭设备应按规程规定配置可靠的操作电源。
5.通信维护及检测要求
水电站应建立与上游水文、气象部门之间的通信。梯级水电站还应建立站与站之间的通信。通信设备应按规定维护、检测,保证畅通,满足调度运行和防汛抢险的需要。
6.维护工器具及备品备件要求
(1)工具、仪器仪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检定。
(2)备品备件应配置合理,满足运行维护需要。并应分类存放,摆放位置合理、整齐。
(3)库房应保持通风、整洁、干燥,照明灯具应采用防爆灯具。
(4)库房消防、防盗措施应满足有关要求。
(二)设备、设施评级
(1)设备、设施应按照设备评级标准由水电站进行评级,每年评定一次,并填写“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表”和“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汇总表”。
(2)根据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报告,制定三类设备整改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三、运行管理
(一)运行值班制度化管理
(1)水电站应制定符合实际的现场运行规程,并严格执行。
(2)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当值运行、维护、操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值班人员在执行工作票、操作票时应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26860)要求认真审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交回存档。
(4)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运行异常时停止交接,由当值人员组织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处理。
(5)值班人员应按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要求,对运行设备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应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6)值班人员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各类记录表格样式可参考《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D水电站记录表格。
(二)水电站法规、规程
水电站应具备以下法规及规程文本,并及时修订更新:
(1)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