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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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报告之《第七天》
高一(2)班
于子豪一.内容概要
《第七天》是余华的最新的小说。作者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让读者体会到一种寒冬腊月被囚禁于积年冰川里的寒冷,一种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一种茫茫荒野身心俱疲后无着无落的绝望。
在文中,“我”以寻找父亲为线索,在回忆与现实中穿越,在死亡前后寻觅,在寻找父亲的同时,遇到了现实中的许多人许多事,有曾在火车厕所中生下我的“母亲”,有“我”还未去做家教的郑小敏一家,有开了一家名为“谭家菜”饭馆的谭家鑫一家,有“我”的前妻李青,“我”所住的出租屋的隔壁的刘梅和伍超。一切的一切,作者将这荒诞的描绘得最真实。
二.经典语录摘录与点评
(一)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点评:这是小说的开篇,给下文设下了很大的悬念。对于一些看这小说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困惑。这是讲死人的?主人公怎么死了?主人公死了,只能讲述回忆了罢。
(二)大厅的右边是一排排被铁架子固定住的塑料椅子,左边是沙发区域,舒适的沙发围成几个圆圈,中间的茶几上摆着塑料花。塑料椅子这边做着很多候烧者,沙发那边只有五个候烧者,他们舒适地架着二郎腿,都是一副功成名就的样子,塑料椅子这边个个都是正襟危坐。
点评:这是作者进入殡仪馆的候烧大厅所看见的情形。左边的贵宾区域和右边的普通区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就是我们的社会,从来没有真正的人人平等。在人死了之后也不例外。我觉得作者此处写得很好。舒适地架着二郎腿和正襟危坐的神情对比将社会的不公表达的淋漓尽致。
(三)我没有在意饭店里乱糟糟的场景,继续读着报纸上的文章,只是不断的抬头看一看,后来是烟雾让我看不清报纸上的黑字,我揉起了眼睛,看着几个穿着工商制服或者是税务制服的人从楼上包间里跑下来,他们穿过一片狼藉的大厅,呵斥着堵在门口的谭家鑫一家人,谭家鑫迟疑之后,给他们让出一条路,他们骂骂咧咧地逃到大街上。
点评:这是“我”死前的场景,首先我觉得这段描写中,“我”的行为让我无法理解,一般人遇到火灾时第一想到的则是逃跑,就像穿着工商制服或者是税务制服的人一样,但是他没有而是安静地坐在位子上,也许是报纸上的内容让他沉浸其中,但是他明明感受到了烟雾以及火灾。也许是他对这个世界失望了吧。其次,我觉得那几个工商制服或者是税务制服的人略霸道了,不付钱应当理亏,但还喝斥着谭家鑫一家人,还骂骂咧咧。这就是现实的冷酷。
(四)我父亲的脸色不是吃惊,而是忧伤了。他囊中羞涩,木然地站在那里。此前的日子里,虽然生活清贫,因为省吃俭用,他始终有着丰衣足食的错觉,那一刻他真切的感受到自己的贫困。
点评:这是父亲在购物中心为我买西装的情形。一个好的父亲,为了“我”放弃了婚姻,
一手把我带大。而如今,“我”却要回到“我”的生母身边,作为父亲的他,该有多伤心。而面对着昂贵的商品,他的忧伤,他的难处,我能深深的体会到。他只想给他的儿子买一件体面的衣服而已,为了他儿能体面的离开他而已。就这样,仅此而已。我若是他儿,我早已潸然泪下。
(五)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点评:这句话看上去很荒谬。其实我觉得很有道理。死无葬身之地是意为死了没有地方埋葬,形容惨死或严厉的惩罚。但作者却将它喻为陶渊明口中的桃花源。这是对社会的一种批判,一种否定。死了也比活着好。只有死了,穷人才不再被富人压制,白发人再也不用因黑发人死了而悲伤,人们之间也不会再争斗。而是一片安详。
三.读后感
首先,我对余华这位作家印象很深刻。我觉得他的的文笔好,那是真的好。他借助一个死人赴死的魔幻故事外壳,将一段衍生于中国当代的残酷写真展现了出来。用文艺作品触及读者的心头之痛似乎并非多有难度之事,而是在触及之后还要留有余响和余震则变得凤毛麟角。《第七天》中的“我”在餐馆吃饭意外死亡,揭示了一种唐突的、贸然的命运降临,它不寄托于非凡或者离奇的生活,而是对苦命的一种无可奈何。而这如何造成的,以及现实对悲剧性命运的反馈又是如何影响的,我们的作家连追问和冒犯的心思都没有,在残酷而凛冽的现实面前,自己的意志力和能力已率先被敲打得七零八碎。(摘自百度百科)我看过他的三本书,书中通俗易懂的东西,也有我看不懂得,也许这只能说明我文化水平低,但我想表达的是余华用朴实的文字说的是大道理,不是华而不实的空谈。我开始看《第七天》的时候,我只是单单地觉得余华的文笔很好,而看到后面则发现这本书带给我的更多的是一种感觉,而不只是一些优美的短语、句型和段落。这种感觉不是一种美的享受,而是一种痛心的感觉,一种想哭出不出来,想笑也难以将嘴唇上扬的感受。这残酷的社会将一些善良的人们赤裸裸的杀害了。
钱是生活在这世上很重要的一个元素。你缺少它,你必将灭忙。有人说只要我吃饱穿保不就行了吗?我觉得这很难实现。现在有多少农民还自己拥有土地,还能继续种植着水稻,过着无拘无虑的生活。就算可以,这收成能保证吗?在这样一个翻复无常的天气下,不饿死才怪呢。所以还得要出去工作,去赚钱。有了钱才能生活得下去。在书中,“我”的父亲不就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钱才无法治疗吗?——当然这也不完全是。“我”的前妻离开我也是因为我没钱,没前途。我”所住的出租屋的隔壁的刘梅和伍超也不是因为没钱买iPhone而导致伍超买了个山寨机给刘梅导致刘梅跳楼自杀。接着伍超为了买墓地而卖肾却病死。这一切不都是因钱而起?这就是这样的一个社会,一个被钱控制的社会。
然而,在这书中,令我感动的亦存在着。那就是爱,确切的说是父爱,一种没有血缘关系的父爱,一种义无反顾将“我”养大的父爱。为了“我”而放弃了他的婚姻,他舍不得,舍不得抛下“我”。就这样。一年,两年,二十年过去了。父亲老了,他脸上的皱纹和手上的老茧换来的是一个健壮、阳刚的“我”。这种精神值得我敬佩。这才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正能量。肯牺牲自己为了他们的美好未来。
这就是我读《第七天》的些许感受。